更新时间:2024-08-21 15:30
胡伟,男,汉族,浙江淳安人,1969年11月出生于浙江杭州,1991年7月参加工作,2016年1月加入致公党,致公党党员,浙江工学院机制专业本科,浙江省委党校政治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华东师范大学软件工程领域工程硕士。
1991年毕业于浙江工学院(现浙江工业大学)机械工程系,曾任助理工程师、部门经理、国企副总经理,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主任,杭州市下城区长庆街道办事处主任。2003年3月起任杭州市下城区副区长。曾任省发改委重点办副主任、基综处副处长(挂职),杭州市监察局副局长,致公党市委会副主委(兼)等职;
2012年06月-2016年09月,任浙江省杭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2016年09月-2017年04月,任浙江省杭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致公党杭州市委会主委;
2017年04月-2017年05月,任浙江省杭州市政协副主席,致公党杭州市委会主委,杭州市环保局局长;
2017年05月-2019年01月,任浙江省杭州市政协副主席,致公党浙江省委会副主委,致公党杭州市委会主委,杭州市环保局局长;
2019年01月-2023年02月,杭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22年05月,致公党浙江省委主任委员。
2023年01月,浙江省副省长,致公党中央常委、浙江省委会主委。
中国致公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国致公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海外联络委员会(港澳台联络委员会)主任。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第十四届人大代表(代表资格将依法报请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
2023年2月8日,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胡伟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负责民政、司法行政、综合行政执法、生态环境、文化广电和旅游、退役军人事务等方面工作,分管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综合执法办)、省生态环境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监狱管理局,联系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文物局、省社科联、省文联、省作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