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2-28 16:11
胡兴平,男,196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
1983.10—1987.10 福建泉州32516部队战士、班长
1987.10—1991.05 南昌市园林管理处劳资科、组织科干事
1991.05—1993.12 南昌市园林管理处组织科副科长(主持工作)(其间:1993.08聘用制干部)(1989.09—1992.07,江西广播电视大学南昌分校工业企业管理专业学习,获得大专学历)
1993.12—1994.09 南昌市园林管理处八一公园党支部书记
1994.09—1995.12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干部(1995.01录用为国家干部)
1995.12—1997.08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副科长级书记员
1997.08—2001.12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科长级助理检察员
2001.12—2002.03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干部人事处副处长、助理检察员
2002.03—2005.04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干部人事处副处长、检察员(其间:2003.11—2003.12,中共江西省委党校第43期县处班学习)
2005.04—2012.03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干部人事处处长、检察员(其间:2005.12,南昌大学自学考试法律专业学习毕业,获得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学位;2007.09—2007.11,中共江西省委党校第31期中青班学习)
2012.03—2012.11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干部人事处处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2012.11—2017.05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干部人事处处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2017.05-- 江西省司法厅党组成员、省纪委省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
主持驻厅纪检监察组工作。
2018年7月,根据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赣组干字〔2018〕200号文件通知:胡兴平同志现任省纪委省监委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厅党组成员。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2017年5月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