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0-16 21:11
胡卫,男,汉族,1961年1月生,四川巫山人,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系,学士,研究员,2001年6月加入民进。
1983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系。
1987年在上海师范大学教育管理系读研究生课程,研究员。
1995年12月组建上海教科院民办教育研究所,创办了28所幼儿园、4所成人业余学校和5所中小学。
2009年9月至2017年12月,任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上海中华职业教育社第七届社务委员会副主任。
长期从事教育理论、政策研究和实践探索。
先后承担了国家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世界银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教育部、民进中央、上海市政府、上海市教委等单位委托的大量研究项目。
著有、合著或主编专著20部,公开发表论文127篇。
曾获全国优秀图书奖2项,全国教育科研成果二等奖2项,上海教育科研成果一等奖3项,二等奖2项。
2022年,获得2021年度全国政协委员优秀履职奖提名奖。
第十二、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
第十二、十三、十四届民进中央委员
中华职业教育社第十、十一、十二届理事会理事(2009.8-)
第十一届上海市政协常委
第十一、十二、十三届上海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
民进上海市第十四、十五、十六届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07.4-2022.7)
上海市政府参事(2021.7-)
中国民主促进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2022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协科技教育委员会副主任胡卫建议明确医疗整形行业经营范畴,并明令禁止对未成年人开展除容貌修复等必要医疗之外的整形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