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5 15:55
胶南市盐务局为市人民政府的盐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的盐业行政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工作,正科级建制,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青岛市盐务局垂直领导。 胶南市盐业专营公司为市属食盐批发企业,负责辖区内直接入口食盐、食品加工用盐(含酿造用盐)、畜牧养殖用盐、工业等用盐的调拨供应工作。局司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胶南市盐务局位于胶南市东风路16号,现有干部职工38人,年销售各种盐产品达12000吨,碘盐普及率达到95%以上。
胶南市盐务局连续多年来被青岛市盐务局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先进单位;被省盐务局授予全省盐业系统先进单位、优秀政研会称号;被青岛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2011年,被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岛市盐务局、青岛市卫生局评为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先进集体;被山东省盐务局评为全省平息食盐抢购工作先进集体;被中共青岛市委授予青岛市先进基层党组织。
1.依法从事本市的盐资源开发、利用和盐产品生产、加工、储运、批发经营业务;
2.行使本级政府盐业行政主管机构的职能;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盐业行业管理;
4.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
秘书科:负责文件起草、文书处理、公文和电话记录的传阅办理、档案管理及报刊征订工作。
盐政科:认真宣传、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及盐业法规、规章等,确保各项法律、法规的实施。
食盐专营科:计划管理。
辖胶南市盐业专营公司、青岛盐业养殖场。
岳军:胶南市盐务局副局长、党总支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