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1-30 10:03
胶州市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10月,1987年2月22日经国务院批准,胶县改为胶州市。胶县人民法院改称胶州市人民法院。2000年,新审判大楼落成,11月胶州市人民法院正式搬迁至新审判大楼。新审判大楼位于胶州市泉州路15号,占地41亩,建筑面积12500平方米。内设办公室、政治处、监察室、研究室、法警大队5个综合部门和立案庭、刑事审判庭、少年家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等9个业务部门,下辖胶西、铺集、九龙、马店、李哥庄等5个派出法庭。胶州市人民法院现有在编干警 177人,具有助理审判员以上法律职务的 88 人,一线法官67 人。
胶州市人民法院现有内设机构23个,含5个乡镇派出法庭。近年来,该院在胶州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和支持下,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落实“司法为民”宗旨,突出抓好审判质效、队伍素质、基层基础“三大工程”,年均结案万余件,圆满完成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为胶州市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2012年以来,该院坚持“真诚、平等、博学、公平”的院训,充分发挥文化的渗透力、感召力和塑造力,全面建设关爱文化、服务文化、学术文化、廉政文化“四位一体”特色法院文化,在凝聚人心、激发活力、提升质效、增强公信方面成效显著。先后荣获全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无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省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青岛市“巾帼建功”活动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13年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
机关党委:(9人) 办公室:(11人) 政治处:(5人) 研究室:(5人)
监察室:(3人) 立案庭:(10人) 刑事审判庭:(10人)
民事审判一庭:(10人) 民事审判二庭:(8人) 民事审判三庭:(13人)
行政审判庭:(4人) 少年家事审判庭:(11人) 审判监督庭:(9人)
执行局:(30人) 法警大队:(10人) 司法技术管理办公室:(3人)
机关服务中心:(2人) 胶西法庭(4人) 马店法庭(5人)
九龙法庭(5人) 李哥庄法庭(6人) 铺集法庭(4人)
近年来,该院在胶州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和支持下,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落实“司法为民”宗旨,突出抓好审判质效、队伍素质、基层建设“三大工程”,年均结案万余件,圆满完成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为胶州市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党组书记、代理院长:白强
全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无执行积案活动先进集体,省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青岛市“巾帼建功”活动先进集体,全省优秀法院,省级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