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04 11:06
腾冲科学大奖是首个完全在大陆地区倡设发起、面向国内外评选、单项奖金达1000万元人民币的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也是国内首个以边陲城市直接命名的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
2022年12月3日,由云南省人民政府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共同主办的2022腾冲科学家论坛闭幕。闭幕式上,由顾秉林、许智宏、饶子和3位院士发起倡议设立腾冲科学大奖,并发布《腾冲科学家论坛宣言》。
2023腾冲科学家论坛年会于2023年12月1日开幕。首次设立开展腾冲科学大奖评选。
2024年8月16日,云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发布腾冲科学大奖提名指南。
首届腾冲科学大奖提名指南发布,大奖聚焦生物医药、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现代农业、新材料等领域,奖励在科学技术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推进人类科学技术取得重大进步、通过技术创新解决人类面临的重大问题和挑战、研究成果取得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全球科学家。获奖成就主要在中国、南亚、东南亚国家,完成者国籍不限。
腾冲科学大奖计划每年评奖1次,奖励数量为1至3人(或团队),每名获奖人(或团队)奖励150万美元或1000万元人民币,在年度腾冲科学家论坛上颁奖。
腾冲科学大奖奖励数量为1至3人(团队),具体根据提名及最终评选情况确定。每名获奖人(团队)奖励150万美元或1000万元人民币。如同一类别评出多名获奖人,最多可由3人(或团队)共同分享一个单项奖金,拟于2024腾冲科学家论坛开幕式上进行颁奖。
腾冲科学大奖候选人实行提名邀约制,不受理自荐报名。提名人主要为世界重大奖项的获奖者,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著名大学、研究机构、国际学术组织的知名专家学者等。被提名人信息及其他与提名相关信息可在规定的一段时间后公开。
1. 每位提名人每年提交1次提名,每次提名推荐1人,或1个团队(团队人数不超过3人),同时推荐3至5名熟悉被提名人的国内外知名专家,每次提名有效期为3年;
2. 提名可以采取联合提名的方式;
3. 被提名人不能同时作为评审人。
1. 被提名人的科学成就获得国内、国际科学界普遍认可或对科学进步做出杰出贡献;
2. 被提名人未曾获得过诺贝尔奖、图灵奖和菲尔兹奖等国际大奖;
3.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提名腾冲科学大奖:
(1)在知识产权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存在争议,且尚未解决的;
(2)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且直接关系到人身和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项目,未获得主管部门批准的;
(3)评选过程中如发现被提名人存在学术不端或材料信息不真实等情况,将取消评选资格,且三年内不得作为被提名人。
(一)初审。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对提名材料进行初审。
(二)函评。按照生命医药与医学、农业和生态环境、技术与信息科学领域三大方向,邀请国内外专家对提名材料进行函评。
(三)会议评选。在函评基础上,组织国内外专家对候选人(团队)进行第一轮会议评选,遴选出不超过10名候选人(团队)进入第二轮会议评选。第二轮会议评选从候选人(团队)中遴选出不超过3人(团队)作为获奖建议人选。
(四)审核及公布。腾冲科学大奖评选委员会对获奖人(团队)建议进行审核确认。在2024年论坛举办期间,面向社会公布。
首届“腾冲科学大奖”
首届“腾冲科学大奖”共产生两名获奖人:卢煜明和张锋,两位科学家各自获得1000万元人民币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