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5-29 19:09
自欺不是说谎。人们经常把它与谎言相比。人们把一个人表现出来的自欺与他对自己说谎混为一谈。事实上,说谎的本质在于:说谎者完全了解他所掩盖的真情。人们不会拿他们不了解的事情来说谎,但人们散布自己也受其骗的谬见时,他们没有说谎,当人们被欺骗时,他们没有说谎。因此,说谎者的典型是一种犬儒主义的意识,他在自身中肯定真情,而在说话时又否定他,并且为了自己而肯定这个否定。说谎是一个超越性的行为,因为陈述的事情是不存在的。对实行自欺的人而言,关键在于掩盖一个令人不快的真情或把令人愉快的假情表述为真情。
人的实在是欠缺,在他人的不过分恭维或自我的合理推论下虚无其欠缺的现象即为自欺。
自欺的目的在于置身于能及范围之外,它是一种逃避。mauvaise foi,自欺。直译为“坏的相信”。mauvaise foi是一种介于真诚(bonne foi,直译为好的相信)和欺骗之间的状态。自欺是“真诚”的,事情的真相并不明白展现,而是处在一种“半透明”的含混之中。自欺是建立在合理的、脆弱的基础上的相信。自欺者在自欺的瞬间认为其合理,虽然他后来有可能觉察到自己的错误.自欺本质上是一种消极的逃避行为。萨特认为人是自由的,所以不可能不选择。人应该勇敢地选择自己的价值,并为他的选择承担责任。而不应该逃避责任,陷入自欺。 自欺不是一种状态,自欺是一种现象。自欺承认的是并不存在的东西,因而是超越的。状态是一段时间的绵延。自欺是即时的,瞬间完成的。比如一只气球爆炸了,我们不能说气球爆炸是一个状态,它仅仅是一个现象,因为爆炸过程是瞬间完成的。
自欺是一个不容易理解的概念,很难把握。只有通过例子才能很好地把握。例如某次考试,由于我的失误,把一道本来能做对的题做错了。于是我比第十名的总分少了仅仅一分,成了第十一名。所以我就认为其实我应该是第十名,那道题我会做,不就是不小心做错了嘛!我的实力应该在第十名之上。这时,我就是自欺的。因为我的貌似合理的解释是站不住脚的。我仅仅看到了我的失误,却没有想到他人也有可能失误。说不定第十二名涂错了答题卡,所以才落在了后面。可能我的实力仅仅只能排第十二。我通过自欺实现了自己的不太过分的期望,实际上这是一种消极的逃避行为。我也可以通过努力前进到第十二名,但是我没有,我仅仅是通过自欺消解我的焦虑。掩耳盗铃是自欺最好的明证。盗铃者在盗铃的时候认为掩住自己的耳朵别人就听不到,就可以盗到铃了,但是他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所以他是自欺的。
萨特的例子 例如,对一个初次赴约的女子。她很清楚地知道与她说话的人对她抱有的意图。她也知道她或迟或早要做出决定。但是她不想对此显得急迫:她只是迷恋于她的对手谦恭、谨慎的态度对她显示出来的东西。她不把这种行为当作实现人们称之为“最初接近”的企图来把握,就是说,她不想看到这种行为表示的时间性发展的可能性:她把这种举止限定在它的范围内,她不理解人家对她说的话的言外之意,如果人家对她说:“我如此钦慕您”,她消除了这句话深处的性的含义,她把它认作是客观品质的直接意义赋予她的对话者的话语和行为。与她说话的人在她看来似乎是真诚的和恭敬的,就和桌子是圆的或方的,墙纸是蓝的或灰的一样。……为了满足她,需要有一种完全是向她这个人表示的感情,就是说,向着她的全部自由表示的并承认她的自由的感情。但是同时,这种感情应该完全是情欲,就是说,这种感情借助于她的作为对象的身体。因此,她拒绝领会是其所是的情欲,她只是在欲望向仰慕、尊重、尊敬自我超越的范围内在它完全消失在它造成的更高的形式中的时候才承认它,以致不再只是把欲望想象为一种热情和亲密。……我们可以说,这女子是自欺的。
自欺的真正难题显然因为自欺就是相信。自欺不可能是犬儒主义的说谎,也不可能是明白的事情,如果这明白的事情拥有对对象的直观的话。但是,当对象未被给定或被模模糊糊地给定的时候,如果人们把相信称之为相符于其对象的存在,那么自欺就是相信,而自欺的根本问题就是相信的问题。人们怎么能自欺地相信人们特地虚构出来以便互相取信的概念呢?事实上应该注意,自欺的谋划应该本身就是自欺的:当我建立了我的模棱两可的概念并且相信直接的时候,我经过努力之后就不仅仅是自欺的。真正说来,我自己不相信自己:为了使我能够是自欺的,我总已经是自欺的。当我打算成为自欺的时候,我对这些打算本身已经是自欺的。这些安排对我表现为自欺的,这就是犬儒主义的;真诚地相信它们是无辜的,就是真诚。要成为自欺的决定不敢说出它的名字,它自欺的相信自己或不相信自己,它真心诚意地相信或不相信自己。正是这决定,从自欺涌现之时起,决定了以后所有的态度,也可以说决定了自欺的“世界观”。因为自欺并不保持真理的规范及标准,这些规范及标准是通过真诚的批判思索而被承认的。自欺决定的东西事实上首先正是真理的本性。一种真理,一种思想方法,一种类型的对象的存在是通过自欺显现出来的。主题忽然被自欺的世界包围,它的本体特性是存在于其中是其所不是又不是其所是的。因此,特有的一种类型的明显事实显现出来:没有说服力的明显事实。自欺把握了一些明显事实,但是它事先就不甘心于被这些明显事实充满,甘心于不被相信并转化为真诚:它做出谦恭和谨慎的样子,它说它不是不知道相信就是决定,不是不知道在每一直观之后应该决定并希望存在的东西。于是,自欺在其原始的谋划中,以它涌现时起,就决定了其诸种要求的准确本性,自欺全部地显露于它所采取的决定中,这个决定就是不过分地要求,就是在自欺里没有被人所接受还显出满意的样子,就是坚决地强行参与到不确定的真理中去。自欺的原始谋划是一种根据相信的本性的自欺的决定。
一、人的实在是欠缺的,人不是其所是,人是其所不是。
二、 结论的伪合理性。
三、存在与不存在之间没有绝然的区别。
四、真诚意识到它根本上是没有目的的。
自欺的原始活动是为了逃避人们不能逃避的东西,为了逃避人们所是的东西。然而,逃避的谋划本身向自欺揭示了存在内部的内在分裂(人不是其所是,比如我的梦想是成为哲学家,但是我不是哲学家,所以我是分裂的)。自欺希望成为的正是这种分裂。真诚力求逃避我的存在的内在分裂而走向真诚曾应该是而又全然不是的自在。自欺力求在我的内在分裂中逃避自在。但是它否认这种分裂本身正如它否认它本身是自欺一样。自欺之所以可能,是因为它是人的存在的所有谋划的直接而永恒的威胁,是因为意识在它的存在中永远包含有自欺的危险。这危险的起源就是:意识在它的存在中是其所是同时又不是其所是的。
参考资料:《存在与虚无》(修订译本)(法)萨特(Jean-Paul Sartre)著 陈宣良等译 杜小真较(修订译本)三联书店 2007年11月第三版
导演:Roschdy Zem
2007年法国恺撒奖提名最佳处女作
2006年法国《电影手册》评分-2颗星
Ismael是阿拉伯人而Clara是犹太人,他们相识相恋,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秋天的时候,Clara怀孕了,一切似乎都很美好。但是在他们向各自家人公开的时候,却引发了两个分立不同种族的家庭的震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