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24 23:51
“自然状态”是近代西方政治学的理论基石,是近代西方政治哲学逻辑推演的前提。自然状态说在近代初期的盛行,可归因于近代政治学的数学论证方式的流行。18世纪欧美政治思想形成了两条支流,一条是苏格兰启蒙思想家大卫˙休谟、亚当˙斯密和亚当˙弗格森开创的以经验论为基础的自由主义,一条是浸透着笛卡尔理性主义的民主主义,它们的主要代表人物是洛克和卢梭。洛克以自然状态为逻辑起点,分析了自然状态的缺陷,形成了私有财产不可侵犯、个人自然权力制约国家权力的自由主义理论。同样,卢梭也是以自然状态为逻辑起点,描述了自然状态的图景以及向文明社会运动的过程,提出了人民主权的民主主义思想。洛克卢梭政治思想的差异是来源于他们对同一逻辑起点的不同假设,也就是说,他们的自然状态理论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17~18世纪流行于西欧的一种唯心主义历史观。这种观点从人性论出发﹐一方面主观地设想原始人类的生活图景﹐即所谓原始社会的“自然秩序”﹔另一方面脱离社会性和阶级性来谈所谓人的“自然权利”﹐追求一种“合乎自然”的理想社会原则。
关于怎样设想原始人类的自然秩序和追求怎样一种自然权利﹐不同国度和不同时期的思想家﹐又有所区别。自然状态说﹐最早可以追溯到自然法学派的代表人物H.格劳修斯(1583~1645)和 S.F.von普芬道夫(1633~1694)。他们已经阐述了人的“自然权利”﹐即人民和统治者都应受自然法的约束﹐以及用社会契约说解释国家的起源等思想。在後来的代表人物中﹐霍布斯,T.认为自然状态下的人自私自利﹑相互仇视﹐人对人象狼一样﹐为了私欲争斗不息﹐总是处于“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状态”。洛克﹐J.主张自然状态中每个人都有权保存和支配属于自己的东西﹐因此私有财产从来就是神圣的自然权利﹐他们两人属于同一类型﹐前者的自然状态说是对资本主义关系的写照﹐后者企图把财产私有说成永恒的自然法则。卢梭﹐J.-J.描绘太古人类漂泊于森林中﹐离群索居﹐没有语言和任何社会联系﹐没有农工业﹐没有战争﹐也没有野心﹑贪婪﹑嫉妒﹑竞争等文明社会司空见惯的欲望和观念﹐过著粗野而质朴的生活。後来的文明进步﹐是人性的堕落。卢梭的观点﹐除了反映在资本主义冲击下小生产者留恋过去的情绪﹐主要还是利用自然状态理论﹐即经过美化的人类童年的“黄金时代”的传说﹐揭露和批判封建社会末期资本主义初步发展过程中的社会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