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民权运动

更新时间:2024-09-23 15:00

自由民权运动,是发生于19世纪70年代日本的运动。日本各种不满现状的政治力量掀起了要求开设民选议会、实行君主立宪、减轻地税、废除不平等条约的政治斗争,是在日本明治时代发生的一场政治及社会运动。自1874年民撰议院设立建白书递交以来,该运动的分子就向明治政府(当时被人戏称藩阀政府)提出一系列开设议会,减免地租,修改不平等条约及保障言论与集会的自由等等的要求。直至1890年帝国议会开设后,该运动仍继续。其本质是明治维新的继续和发展,其目的是促进日本政治的改革。

运动简介

日本明治初期发生的以反对专制政治、争取民主自由权利为主旨的政治运动。其内容包括要求开设国会、制定宪法、减轻地税、确立地方自治和修改西方列强强加的不平等条约。1874年1月,前政府参议板垣退助江藤新平后藤象二郎等人,结成日本最早的政党爱国公党,揭开了自由民权运动的序幕。同年4月 ,板垣、片冈健吉等人在高知创立立志社。此后,九州、四国等地纷纷建立民权组织。1875年2月上述自由民权派组织以立志社为中心在大阪成立了全国性的结社——爱国社。但早期民权运动显示出士族民权的局限性。1877年6月立志社代表向天皇进呈建议书,系统地提出开设国会、减轻地税、修改不平等条约等3大要求。以此为转机,自由民权运动逐步发展为全国规模的政治运动。1880年3月,爱国社改名为国会期成同盟,向政府递交了《开设国会请愿书》。这一年全国各地要求开设国会的请愿签名人数达24.6万余人,递交的请愿书、建议书达70件。

面对声势浩大的自由民权运动,明治政府十分恐慌,兼施镇压和收买手段,分化、瓦解自由民权运动。不久,运动发生分裂。

1881年,松方正义(1835~1924)就任大藏卿 ,实行通货紧缩政策,把农民推向穷困的深渊,导致农民暴动迭起。1882年福岛事件发生后,自由党下层党员逐渐与农民相结合,以武力反抗专制统治。相继发动起义,均遭镇压。1884年10月,自由党以失去对运动的控制为由,宣布解散。不久,立宪改进党领导人也宣布退党。自由民权运动走向衰落。1887年10月发生的要求言论集会自由、减轻地税、修改不平等条约的所谓三大事件建议运动,及其前后由后藤象二郎倡导的所谓大同团结运动,均由于明治政府的镇压而失败。历时10余年的自由民权运动彻底瓦解。

运动展开

1873年因征韩论失势而下野的板垣退助,与后藤象二郎江藤新平副岛种臣等人在1874年成立爱国公党并且向政府左院提交民撰议院设立建白书,及后在高知成立立志社。1875年,虽然在全国也成立了爱国社,但后来因板桓在大阪会议后复归参议及资金困难,不久解散。江藤在递交建白书后,他发起了佐贺之乱(1874年)。当知道江藤被判处死刑后,士族多对政府抱有反感,而当时的自由民权运动就是建基于这个情况上,与武力闘争只有很少的分别。但是,以武力进行对抗的士族动乱的西南战争(1877年)最终平息了,而当时籍着西南战争发动叛乱的立志社,最终也在立志社之狱事件中,其干部被逮捕了。

运动进展

1878年,爱国社再次复苏;1880年,在第四次大会中成立了国会期成同盟,并向政府多次提出开设国会的诉求.在提倡地租改正的主张上,该运动除了渗透至不满的士族外,也渗透至农村,特别是当时各地的农村指导层正背负着地租的重压.因此,运动开始演变成全国民性的运动。

在这时,以不平士族阶层为中心所进行的运动称士族民权,以农村指导层为中心的则称为豪农民权.除此之外,都市中的资产阶级,草根阶层,以至博徒人士等也对当时的政府抱有各式各样的批判立场,并加入至该运动中。

私拟宪法

在国会期成同盟提倡国约宪法论的前提下,该会决议会员自行撰写宪法;并在翌年1881年之前,把自己所写成的草案带来交换浏览.于是撰写宪法的小组诞生,并由植木枝盛及交询社(与庆应义塾有关的组织)等人负责撰写宪法私案.1968年,在东京多摩的一农家仓库内发现了有名的“五日市宪法”.此发现可见当时民权运动在各地情势之高涨及其思想之深刻。

明治政变

面对民权运动的高涨,政府以颁布谗谤律,新闻纸条例(1875年)及集会条令等法令进行言论弹压来加以对抗.参议大隈重信虽然在政府内倡导开设国会,但在1881年发生了明治十四年政变,大隈因伊藤博文的缘故而被罢免.另一方面,随着政府认识到开设国会的必要性,为了避开对政府的批评,政府借明治天皇颁下“国会开设敕谕”,承诺在10年后开设国会.自此,开设国会的时间表得以具体落实;但实际上,政府以为10年后该运动便会冷却下来。

其后,国会期成同盟在第三次大会出决议成立自由党,而因政变下野的大隈在翌年自行创立立宪改进党并就任该党总理。

明治十四年政变,在政府内以大隈为首同情自由民权运动的激进派被赶走,政府得以成功巩固以伊藤为中心的体制,结果,准备了对该运动进行较为强硬弹压的环境。

激化事件

自由党为开设国会进行政党准备化.但是,因松方财政等政策加深了农民的贫穷而引起不满,致发生了一些激化事件.1884年,自加波山事件发生起自由党就解散了;同年年尾立宪改进党的大隈退党,实际即解散了该党.在秩父事件中,政府更出动军队镇压农民.

运动以后

其后1886年,由星亨等人发起了大同团结运动,把民权运动再推上高潮,而中江兆民及德富苏峰的思想更见活跃.翌年,井上馨以欧化主义为基础的外交政策引发了三大事件建白运动,该运动并向政府要求转换外交政策,言论集会自由及减轻地租.对此,政府制定了新的保安条例及让大隈入阁成为外相以缓和运动.1889年,大日本帝国宪法制定完成.翌年1890年,政府实行了第一次国会选举,帝国议会正式开设.此后,政府与政党之间的对立被带至议会.

但是,大日本帝国宪法把臣民的权利定义为是由天皇赐给臣民的“恩惠的权利”,并限制在法律之规限内,务求达至安宁秩序.自由民权运动的真正成功,要待至日本国宪法施行后才得以实现.该宪法把这些权利限定为神圣不可侵犯的基本人权.换言之,即使在大日本帝国宪法中是最先进的内容,也未能实现自由民权运动的真意.一直至驻日盟军总司令实行民主化政策实施后,自由民权运动的成果才得以一一实现.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