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08 14:44
一种在室内进行的球类运动,由两队进行对抗,每队由两名成员组成,骑行自行车,以将球射入球门次数者多者为胜。
室内自行车自行车球技术指南和一般规则
自行车球介绍
1. 自行车球比赛在室内场馆进行(固定或木质地板),每队由2名运动员组成。
裁判员
2. (a) 裁判员组成至少为:
- 1名主裁判
- 2名球门司线员
- 1名计时裁判员
- 1名记录裁判员。
(b) 在上、下半场开球时,主裁判须给出一个信号,宣布比赛开始。在比赛过程中,主裁判应与计时裁判员协商确定补时时间,并同计时裁判合作处理其他事件,宣布比赛结束,以及密切观察比赛进程,判罚比赛中出现的犯规行为。
(c) 两名司线员必须在他们所负责的区域内密切观察比赛,如果有需要,他们必须将自己的观察结果向主裁判汇报。
(d) 计时裁判员负责比赛计时工作;给出半场和全场比赛结束的信号;以及纪录比赛过程中损失的时间。
(e) 记录裁判员负责记录进球数,保管成绩单。
(f) 裁判组的责任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实现,并且这些责任也可能发生改变。
在赛前,裁判组必须推选一名裁判员作为裁判长。如果可能,裁判长最好是当执裁判员。他将负责保证裁判组的判决符合国际自盟规则。
赛场面积
3. (a) 比赛场地面积至少为9 X 12米的长方形场地,通常为11 X 14米(国际标准)。场地面积允许有差异,但最小不能小于9 X 12米。
(b) 国际比赛场地面积必须为11 X 14米。
(c) 在场外,球门的两侧必须留出一块宽度为50厘米—1米之间的空地,以便运动员上场比赛和必要时的转弯。
赛场边界
4. 整个赛场周围必须设有30厘米高的边界(木质轨道)。边界向外倾斜60。边界必须防止比赛用球飞离赛场。
赛场标记
5. 按规定,赛场内必须清楚地标出3.5厘米宽的比赛用线。
较长的线叫做“边线”,较短的线则叫做“底线”。
在整个比赛中,场内所有的标记必须保持清晰可辨。如果场内标记发生褪色,则主裁判或裁判员可以要求组织者更新标记。
球门
6. 球门应设在两条球门线的中央,由两根2米高的立柱与一根2 X 2米宽的水平横木连接而成。球门上部纵深至少为20厘米。球门后部与侧面覆有球网,但球网不必固定得太牢,以免造成比赛用球反弹。
球门最好用钢管制成。在球门后部除底部有一横木外,应无其他固定的立柱或横木。球网禁止用金属线制成。
为防止运动员从球门后骑入场地,球门应靠近场地边界。
罚球区与防守线
7. ( a) 以球门中央为圆心,以2米为半径画一半圆弧线(罚球区线),两端与底线相连,这条弧线与底线之间的区域叫做罚球区。
(b) 防守线是一条以球门中央为圆心,以4米为半径的半圆虚线(-----)。有了防守线的存在,裁判员可以明确地判定运动员是否出现违反第29条b款规定的行为。
中场点和中线
8. ( a) 场地中央必须标有一个明显的圆点(中场点),并以此点为圆心,以4米为直径画一圆圈,叫做中圈。
(b) 中线连接点球点和球门中央,并向罚球区延伸。
点球点
9. 点球点位于球门中点垂直向场内4米处,与防守线上的中点位于同一直线上。
角球点
10. 角球点位于比赛场地四个角上,距中线4米远,距球门线2米远处。
比赛用球
11. 比赛用球为圆球形,由合格的材料制成,球的直径为17—18厘米,球的重量不小于500克,也不大于600克。
正式比赛服装
12.( a) 正式比赛服装有下列要求:T恤衫,有领运动上衣或长袖衫,加长裤腿的短裤,短袜,以及能够保护脚踝的普通运动鞋。
允许戴手套。
禁止上场队员穿戴或携有任何可能危及其他队员安全的物品。
(b) 如果碰巧两队队服(上衣和短裤)颜色相同,则通过掷硬币决定哪个队伍更换队服。
赛程安排
13. (a) 如果有3—5支队伍参加比赛,则采用每队交叉循环赛的比赛方式。
(b) 如果参赛队伍多达6支或6支以上,则必须先进行小组资格赛,每组队伍3—5支。预赛轮数或半决赛的设置视具体参赛队伍数量而定。但是,比赛仍可采用每队交叉循环赛的比赛方式。
(c) 如果预赛分成两个小组进行,则每个小组前两名或前三名的队伍有资格进入决赛阶段的比赛。
(d) 如果预赛分成三个或三个以上小组进行,则可设置半决赛。
(e) 开赛之前,组织者必须通知每个参赛队伍赛程的安排。
(f) 在特殊的比赛中,预赛可以将来自同一地区的参赛队伍分在一组,先进行预赛交叉循环赛,决出有资格晋级下一轮比赛的队伍。
(g) 如果出现来自同一俱乐部的两支队伍进行比赛,则此类比赛必须先安排进行,并且对两队进行监督,保证其尽全力比赛。特别是在安排来自同一地区或俱乐部的队伍进行比赛,同时又要保证避免其对比赛产生不利影响时,本规则显得尤为重要。
(h) 如果比赛需要设资格赛、预赛和半决赛,则每组的参赛队伍不得少于3支。强队应该作为种子队分别安排在不同小组进行比赛,以保证最强的队伍都能参加决赛。
来自同一俱乐部或地区的队伍应该尽量分在不同组进行比赛。
14. 锦标赛应该尽量采用交叉循环赛,以便每支队伍都能和其他各队进行比赛。运动委员会有权决定参赛队伍数量。
15. 在各阶段比赛之前(预赛、半决赛、决赛),组织者必须通知各参赛队伍分组安排和赛程表。
积分排名
16. 胜 = 2 分
平 = 1 分
负 = 0 分
所有比赛积分之和决定冠军最终归属。
如果有必要计算资格赛积分,则资格赛所获积分仅对某些特定的比赛阶段有效(预赛或半决赛),积分最高的队伍为冠军队(积分可以是决赛阶段所获的积分或者是整个锦标赛中所有交叉循环赛所获积分)。
积分相同
17.( a) 如果出现积分相同,则队伍排名由该阶段两队的净胜球决定。净胜球计算方法为进球数减去失球数。因而,在计算净胜球数时,所得结果可能为正数,也可能为负数。
如果出现净胜球数也相同,则队伍排名由进、失球的比例来决定。进、失球比例的计算方法为所有比赛总失球数除以某个特定阶段总进球数(资格赛、预赛、半决赛、决赛阶段)。如果净胜球数相同且为正数,则进、失球比例较小的队伍排名靠前。相反,如果净胜球数相同且为负数,则进、失球比例较大的队伍排名靠前。
如果成绩仍然相同,则必须按第18条(a)款和(b)款规定,加赛一场决赛。
(b) 在国家级或国际级锦标赛中,如果决赛阶段出现两队平分,则必须按第18条(a)款规定,加赛一场决赛。
比赛用时
18. 各年龄段适用比赛用时如下:
(a) 所有年龄段(青少年年龄段除外)
正常比赛分上、下半场,半场时间均为7分钟,上半场结束后,双方交换场地。如果没有本年龄段的顶级队伍参加比赛,比赛用时可缩减为上、下半场各5分钟。
根据第17条规定进行的加时赛为7分钟,并且比赛中不交换场地。比赛如果仍然是平局,则由罚4米球点球互射决胜。每队每人有3次罚球机会。率先罚球的队伍由抽签决定。罚球采用两队轮流交替进行的方式。如果每名队员罚完三次点球之后仍然是平局,则双方继续进行罚点球,直到一球决胜为止。
(b) 青少年年龄段
正常比赛分上、下半场,半场时间均为5分钟,上半场结束后,双方交换场地。
根据第17条规定进行的加时赛为5分钟。
(c) 因第21条所列举的行为导致的比赛中断以及其他非队伍原因导致的暂停(如观众干扰等)所损失的时间必须通过补时来弥补。
(d) 计时裁判员必须纪录比赛损失时间。如果因某些原因,未能统计损失时间,则主裁判可与计时裁判员协商后做出补时时间的决定。主裁判必须在比赛中断期间立即宣布是否进行补时,若进行补时,则通知补时时间(不少于20秒)。
(e) 对于可能多次出现的延误比赛时间的行为应立即予以警告,如:故意拖延罚任意球和界外球,无故将球踢出界外等。裁判员在吹响全场比赛结束的哨声之后,他必须向在场所有人员宣布是否进行补时。如果补时,则宣布补时时间。随后,由未犯规队伍罚任意球开始比赛。如果在比赛过程中,同一支队伍再次出现相同的或其他犯规行为,则应对相关队员进行第二次警告,并将其罚令出场。相关罚令出场的规定参见第36条(e)款。
(f) 如果上半场提早或者推迟结束,则下半场必须相应延长或缩短比赛时间。
(g) 如果主裁判和计时裁判员在比赛时间上出现分歧,则应以计时裁判员所统计时间为准,并由计时裁判员吹响上、下半场结束的哨声。在意外延时的比赛中出现的进球应判为有效。
(h) 在双方交换场地时,时间应控制在2分钟之内。违反本规则将自动导致一次请求继续比赛。队伍在两次请求继续比赛之后将被警告一次。
比赛开始
19. 在比赛开场时,双方交换场地之后,以及每次进球之后,必须进行中场开球。
(a) 在比赛开场时和双方交换场地之后,运动员必须紧靠自行车站立在球门左侧,罚球区外侧处。自行车后轮必须位于底线之后。当主裁判吹响比赛开始的哨声之后,开球一方的一名队员骑入中场点,进行开球。此时,发球方可以向任何方向开球,且触球次数不限。本队队友可处在除对方罚球区以外的任意位置。在比赛开场时和双方交换场地之后,防守队员只有在开球之后才允许进入中圈。在主裁判吹响开球哨声之后,开球队员一旦触球即视为已经开球。
(b) 出现进球之后,场上队伍的位置如下:
防守队伍: 一名队员位于球门线上,另一名队员可处于除对方罚球区和中圈以外的任意位置。
开球队伍: 两名队员可处于除对方罚球区和中圈以外的任意位置。在主裁判吹响开球哨声之后,队员可进入中圈。
(c) 在主裁判吹响开球哨声之后,有一名防守队员仍位于中圈内,如果其触到皮球或者妨碍开球队伍,则可判罚任意球。
开球权
20. 在赛前,主裁判应召集双方队员,通过掷硬币的方式来决定由哪支队伍率先开球。
在下半场开场时,双方交换场地,并由另一支队伍先开球。
在进球之后,由失球方进行开球。
比赛中断
21. (a) 主裁判吹响的表示比赛开始和比赛中断的哨声较短,表示进球的哨声较长,计时裁判员吹响的表示半场结束和终场结束的两次哨声较长。
(b) 遇到下列情况,主裁判必须中断比赛:
1. 出现缺乏体育道德的粗鲁的行为
2. 出现犯规行为,主裁判在中断比赛后,应给予相应处罚。
3. 出现运动员严重受伤。此时,受伤队员应立即被抬出场外。
主裁判一旦认为受伤队员在接下来的10分钟比赛时间内无法继续比赛,则该队可换替补队员继续比赛。
相应地,因伤退场的队员不能继续参加余下的比赛。如果没有替补队员可换,则比赛即告结束,比分为0:5。如果比赛中断时比分差距更大,则适用比赛中断时的比分。
如果队伍因队员受伤且无替补队员可换而无法参加比赛,均被视为0:5告负。
(c) 如果需要将信息通知运动员或裁判员,或者需要将问题澄清时,主裁判可中断比赛。主裁判不能因运动员的自行车出现故障或者运动员的比赛服装不整洁而中断比赛,除非运动员比赛服装的不整洁程度超出正常规定。任何自行车故障必须在场外进行处理。如果通知信息的时间较长,则必须将其记录下来。
(d) 除出界或犯规以外的其他任何原因导致的比赛中断,都必须通过争球来恢复比赛。
争球时,球位于比赛中断时所处的位置。在主裁判吹响恢复比赛的哨声之前,所有队员必须距球2米。在主裁判吹响恢复比赛的哨声之后,队员才能靠近比赛用球。在比赛中断时,球如果位于罚球区内,则争球应放在右侧角球点进行。
如果球弹到天花板上,比赛必须通过争球来继续进行。
如果球弹到罚球区上方的天花板,则争球应放在右侧角球点进行。
一般规则
22. (a) 运动员可以通过自行车或者除手和脚以外的其他任何身体部位将球踢入对方球门。因此,球经自行车或者队员身体反弹进入球门均被视为进球有效。比赛中允许队员头球。当队员手握车把,脚踩踏板时,球如果因碰到队员的手臂和大腿而改变方向,不视为队员犯规。
(b)防守球门的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可以用手隔挡来球,此时,适用第29条规定。
(c) 阻挡对方队员(故意撞车、推搡或拉拽对方队员),倚靠门柱,用手或身体倚靠队友,大喊大嚷(即使是队友之间),没有充分理由就提出抗议,以及其他不能容忍的行为均被视为犯规,并应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d) 队员进攻的只是比赛用球,而非对方队员及其比赛用车。因而,只有控球的队员才可能被攻击。
(e) 禁止队员在球场边界不必要地长时间运球。
如果队员在没有对方队员干扰的情况下,在球场边界放慢运球速度,则被视为犯规。
(f) 如果球被自行车卡住,则该名队员必须将球从自行车上取出,恢复正常比赛。如有必要,队员可以用手取球。但是,队员如果借此机会想从中获利,则应被视为犯规。
(g) 队员在无法触到球时,禁止其从自行车上跳下来抓球。
如果队员多次违反本规定,主裁判应对其进行警告。
有利原则
23. 如果犯规队员没能从犯规中获利,且被犯规队员虽被犯规,但仍然保持或者获得有利位置,此时,主裁判无须中断比赛。
球门线后骑行
24.( a) 在比赛过程中,如果出现运动员摔倒触地,依靠其他运动员身体、墙壁、赛场边界或门柱的情况,则不允许该名运动员继续比赛。如果要获得重新上场比赛的资格,该名运动员必须立即从球门线后骑入场内(该球门线为事件发生的半场球门线)。为保证比赛的延续性,运动员应该在最短的距离内尽快入场。允许运动员走到球门线。如果自行车的前轮或后轮离开罚球区,跨越球门线,则该名运动员被视为已处于球门线后。
如果运动员为了拖延比赛时间,而从罚球区进入场地,则该队应被判罚4米的点球。
(b) 如果在比赛停止时运动员触地,则不必判运动员从球门线后骑入场地。
(c) 如果倒地运动员为了拖延比赛时间,而长时间站立或躺在地上,压住对手,或者触球来影响对手的位置,则都应被视为犯规。
(d) 如果运动员在罚球区内触地或依靠门柱,该名运动员必须立即离开罚球区,并从球门线后骑入场地,才能获得重新开始比赛的资格。运动员的自行车整体必须离开罚球区,并且运动员按照第24条(a)款规定触及球门线后才能继续比赛。
在这种情况下,位于双方球门上方通向边界的罚球区线(连续线)到底线之间的空间都被视为罚球区的一部分。
如果防守队员停留在罚球区内,并且球射中防守队员或者他的自行车时,才应判罚点球(4米)
对于违反本规则的行为应该判罚任意球。如果犯规地点出现在罚球区内,则应该判罚点球。
进球有效
25. (a) 当进球被判为有效时,则由失球的队伍进行开球。如果球越过球门线,则应视为进球。整个球必须完全越过球门线内侧。
(b) 如果球门在它的正常位置上发生移动,并且产生进球,则球门柱应被视为相关判定标准而非地板上的标记。如果球越过两球门柱之间的底线(在这种情况下,双线合一),进球有效。
(c) 如果射门运动员在他完成射门之后,紧贴边界骑行或撞到其他运动员,由于这些或者其他原因导致该运动员摔倒和触地,进球仍然有效。
(d) 本方队员将球射入本队球门(乌龙球),则应视为对手进球得分。
进球无效
26. (a) 如果射门运动员在他完成射门之后,没有撞到其他运动员而触地,则进球无效。如果进球在罚球区内碰到防守队员,则进球无效。(在这种情况下,比赛并不仅视为无效进球而是判为角球)
在这种情况下,运动员在球越过球门线或底线之前或者之后触地,或者运动员在球碰到防守队员之前或之后触地已无关紧要。
唯一重要的是运动员的射门导致其触地这一事实。在此种情况下,应判球门球。
(b) 一般而言,只有当球进入球门之后,才可能出现进球。由于对手犯规或者其他任何原因导致球无法进入球门,则都不应该视为进球。
如果犯规行为阻止了进球,则必须判任意球或者点球(只要犯规出现在罚球区)
如果球门被一名不参与比赛的人员移动,且产生进球,则进球应判无效。
如果队伍的随行人员阻止对方队员进球,按第36条(c)款进行处理。
(c) 进球被判为无效之后,防守队伍在对方队员先前的射门点开球。
出界
27. (a) 如果球出场地边线,比赛必须被中断。随后,裁判员应该将球放置于距离出界点1米处的位置,并由没有将球碰出界的队伍开球,恢复比赛。
对方队员应与球保持至少2米的距离,否则,可判罚任意球。
(b) 如果进攻队伍将球踢出底线,则应将球置于球出界一侧的角球点,按(a)条款进行开球。
(c) 如果在比赛结束时,球出界,则不发界外球。
角球
28. (a) 当运动员运球时,该运动员的身体和自行车必须保持在底线内侧,否则裁判员必须吹哨中断比赛,在角球点发角球。
(b) 在罚角球过程中,防守队员及其自行车必须在罚球区内,其队友必须站在角球点另一侧的中线后。只有在角球罚出之后,运动员才可越过中线,防守队员才能离开罚球区。只要在裁判员哨响之后,罚球队员触到皮球,即视为角球已罚。
在罚角球过程中,不允许罚角球队员的队友站在对方罚球区内或者角球点另一侧半场对方的防守区内。
(c) 罚角球只能一次触球。已罚出的角球撞球门立柱或边界,只要在此过程中未碰其他任何队员,罚角球队员不能第二次触球。
(d) 即使在罚角球之前,比赛时间已到(包括半场时间和全场时间),罚角球仍必须执行。如果在比赛结束后,通过罚角球出现进球,那么只有当角球直接罚入球门或者防守方直接误摆乌龙(防守失误)时,进球才有效。
(e) 如果在正常比赛结束后,罚出的角球被防守队员解围出底线,主裁判不必继续判角球。如果防守队员出现犯规,则必须判罚执行点球。
防守球门
29. 同队的两名队员可以轮流防守球门。
(a) 只要防守队员自行车的前轮和后轮都处于罚球区内,其防守球门时可以使用单手或双手。
(b) 防守队员在罚球区内抓到的球不能抛出防守线(虚线)。另外,球在3秒钟内必须触地板。
(c) 如果球越过防守线,允许队员用手击球(甚至在一直线上可以击球两次)。
(d) 凡违反第29条规定的队员必须被处罚点球。
(e) 在球触地后(无论是否在防守线内),队员用单手(或双手)击球,球滚入对方球门,此时,如果队员防守符合规则,且球在击出后,碰到本方队友,此球才能被判为有效。
(f) 防守球门的队员在抓住球之后,允许其在地板上拍一次球,并再次将球抓住。此后,只能用自行车运球。
罚球区
30. (a) 在比赛过程中,只有一名队员可以作为守门员停留在罚球区内。只要守门员的自行车或者身体的一部分碰到罚球区内地板,即视为其在罚球区内。
(b) 任何时候,只有一名进攻队员可以进入对方罚球区,此时球处于对方罚球区内。
只要进攻队员的自行车或者身体的一部分碰到对方罚球区内地板,即视为其在对方罚球区内。罚球区线(半圆弧线)是中立的。
(c) 如果球被踢出罚球区,而进攻队员仍处于罚球区内,此时只要满足下列条件,进攻队员即不视为违反本条(b)款规定:球已远离球门;进攻队员没有阻挡守门员;进攻队员没有因此获利。进攻队员如果离开对方罚球区,仍可继续比赛。在此过程中,主裁判如果发现犯规,必须立即判罚任意球。
(d) 如果进攻方两名队员同时处于对方罚球区内,则应判罚犯规,并判罚任意球。应将球置于罚球线中点处,由防守方一名队员罚任意球。
(e) 本条规则只在开球后的比赛过程中对比赛双方都适用,是在开球后适用而不是在比赛中断后适用。
任意球
31.( a)对于在罚球区外出现的犯规,应判罚任意球。
球应置于犯规地点。在对方队员听到主裁判哨声示意罚球之前,犯规队伍的队员距球至少4米。
在罚球之前防守队员必须保持距球4米的距离,如有必要,防守队员必须退回球门线。罚任意球只能一次触球。在第二次触球之前,球必须碰到其他队员或自行车。球如果碰到边界或者撞球门立柱反弹后,罚球队员不能第二次触球。
(b) 即使在罚任意球之前比赛结束时间(半场时间或终场时间)已到,罚任意球仍然继续进行。如果在正常比赛结束后,通过罚任意球出现进球,那么只有当任意球直接罚入球门或者防守方误摆乌龙(防守失误)时,进球才有效。如果在正常比赛结束后,罚出的任意球飞出底线,在此过程中,防守队员没有失误,主裁判不必继续判角球。
在此过程中,如果防守队员出现犯规,则必须判罚执行点球(4米)。双方另一名队员不允许进行干扰(也不允许有假动作)。
点球
32. (A) 出现下列犯规行为应判罚点球:
1. 在本方罚球区内
只要队员赛车的任何部分触到本方罚球区的地板即被视为处于本方罚球区内。
2. 在本方罚球区外
下列为明显犯规:
(a)队员离开赛车,并将其抛向皮球或对方队员,以便阻止、干扰皮球或者对方队员的前进。
(b) 队员为了阻止或妨碍对方队员进球,而将对方队员推倒在地,挤撞或脚踢对方队员,此时,不论其是否骑车跟随对方队员。
(c) 队员下车抓球或将球抛出。
(B) 在罚点球时,除守门员外,其余队员必须站在点球点后。在听到主裁判吹哨之后,罚点球的队员开始罚球,将球踢向球门。其他两名队员不参加罚球过程,必须停留在点球点后,不能干扰或阻碍罚球队员前进的路线。凡违反本规则的队员将被再次判罚点球或判罚任意球。
(C) 点球只能一次触球,且必须踢向球门方向。在罚球过程中,罚球队员可以急停和做假动作迷惑对方队员。如果球撞球门立柱或横梁反弹,罚球队员不能第二次触球。
在主裁判吹响哨声示意罚球开始后,罚球队员一旦触球即被视为球已罚出。
(D) 在防守罚点球的过程中,主裁判吹响哨声示意罚球开始之前,守门员赛车的前、后轮必须与球门线平行。在球罚出之后,守门员才能移向点球点。
如违反本条规则,点球必须重罚。
(E) 即使在罚点球之前比赛结束时间(半场时间或终场时间)已到,罚点球仍然继续进行。只要罚球队员未接受不涉及罚点球的队员的帮助,点球进球即为有效。直接涉及罚点球的队员包括点球主罚队员和守门员。罚点球时,主罚队员不能两次触球。如果在正常比赛结束后,罚出的点球被守门员成功解围出底线,主裁判不必继续判角球。
罚点球时,防守方未按规则进行防守,且点球未罚进,则主裁判必须判罚重罚。
哨声信号
33. (a) 队员在罚角球、点球、任意球或者争球时,须听从主裁判哨声。
角球、点球、任意球都只能一次触球,再球开出后,其余队员才能继续比赛。
(b) 那些只有在主裁判给出哨声之后才能开的球(比赛开球、下半场开球、角球、点球、任意球和者争球),如果在主裁判给出哨声之前已开出,则必须重罚。
(c) 如果在比赛过程中,球飞出界,主裁判必须吹哨中断比赛,但继续恢复比赛无需再吹哨。
(d) 如果出现犯规,主裁判必须明确地宣布由哪一支队伍进行罚任意球或点球。主裁判可以通过手势做出及时、明确的判罚,同时对于界外球和角球,主裁判也需要做出手势。
(e) 在罚任意球和争球时,一旦队员退出足够距离,裁判员即可吹哨示意罚球。此时,防守队伍是否安排好防守球门已无关紧要。
(f) 发界外球时,不必等防守队伍安排好防守球门后再继续比赛。
成绩
34. 进球被判为有效时即被视为得分。每次有效得分之后,比赛总分必须向公众宣布。每次进球得分都必须由裁判员(记录裁判员)进行记录。
在比赛过程中,如果可能的话,比赛的比分应显示在大屏幕上。进球数多的队伍获胜。
对于不正当行为和缺乏体育道德的行为的处罚
35. (a) 如果队员或者队伍的行为缺乏体育道德,主裁判必须对其进行警告。
下列行为为缺乏体育道德的行为:
—队员指责主裁判的判决,
—引发和裁判员的争议,
—不停地举手示意,提出毫无根据的抗议,
或者
—不停地故意犯规
(b) 队伍故意操纵比赛,为对方创造有利条件,(队伍故意放水)以及违反一般规则均被视为缺乏体育道德的行为。
(c) 如果队伍支持者为了本方获利和导致对方不利而不断地干扰比赛的正常进行,或者不断地指责主裁判,主裁判有权做出下列判罚:
1. 中断比赛,
2. 请求计时裁判员停止计时,
3. 口头警告有关人员,
和
4. 如果干扰不断,可彻底停止比赛。
此外,主裁判有权要求相关观众离场。
(d) 如果主裁判给出警告,则比赛须暂停,计时也须暂停,主裁判并向有关人员出示“黄牌”。主裁判必须立即通知其他裁判员给出警告的理由。
(e) 如有必要第二次警告队员,则主裁判需向其出示“红牌”,并责令其退场。在这种情况下,比分为0:5,除非此时对方比分领先更大。
(f) 缺乏体育道德的极端行为包括:恶意侵犯对方队员,主裁判,其它裁判员或观众;罢赛;无理由退场;侮辱主裁判,故意将球掷向主裁判,故意骑车撞主裁判;或者其他相类似的行为,对于此类队员无需事先警告,即可将其罚出场外。
队伍停赛
36. 下列条款对于缺席比赛或比赛迟到的队伍,以及被停赛的队伍都适用:
(a) 如果一支队伍的两名队员在开赛哨响之后,仍没出现在赛场上,该队被视为以0:5告负。
(b) 如果参赛队伍并不是由于自己的失误而比赛迟到,允许裁判员安排他们继续比赛。
(c) 比赛迟到的队伍可以继续参加比赛,除非该阶段的所有比赛都已结束。根据规定,所有错过的比赛均被视为以0:5告负。
(d) 如果队伍由于缺席比赛而被停赛,则对手被视为5:0取胜。
(e) 如果队员因违反第35条(e)款规定而被停赛,当执主裁判有权决定是否允许该队继续参加余下的比赛。
(f) 如果队员因违反第35条(f)款规定而被停赛,其接下来的比赛可由替补队员代替。
(g) 如果队伍因违反第35条(f)款规定而被停赛,该队余下的比赛均被取消。被停赛的队伍不计排名,也不分配奖金。
(h) 如果队伍被停赛,其积分仍然继续累积,原比赛所获成绩仍然有效,余下的比赛均被视为以0:5告负。
(i) 保留相关运动员的执照,同时通知其俱乐部或协会,责令对他(他们)进行处罚。如果比赛是持续多日的锦标赛,俱乐部或协会必须做出最终决定。
(j) 如果队伍因伤病而停赛,原比赛所获成绩仍然有效,被停赛的比赛均被视为以0:5告负。
(k) 如果队员严重受伤,主裁判认为其已无法继续完成剩余10分钟内的比赛,则本队可换替补队员继续比赛。在接下来的10分钟内可要求继续比赛。只要同裁判长或其他裁判员协商之后,在接下来的比赛中,受伤队员仍然可由替补队员继续代替。如果队伍要求换第二名替补队员,则该名替补队员在接下来的比赛中,不能继续替补出场。参赛队伍必须始终保证有一名原先的主力队员在场上比赛。
37. 2000年1月1日起废止。
比赛用车
38. 比赛用车必须按下列指南要求生产:
A. 150 — 180 毫米
B: 430 — 490 毫米
C: 560 — 610 毫米
D: 500 — 550 毫米
E: 460 — 500 毫米
F: 370 — 410 毫米
G: 370 — 410 毫米
H: 850 — 995 毫米
J: 530 — 580 毫米
K: 930 — 970 毫米
车架: 脚踏板轴承盘: 扣链齿轮最低点距地板不少于220毫米。
曲柄: 从脚踏板轴承盘的中心到踏板轴中心之间的曲柄长度必须在135毫米到170毫米之间。
车把: 两个握把外侧之间的车把长度必须在270毫米到340毫米之间。在每个车把末端,钢管必须做成圆形,以防止运动员受伤。
车座: 车座必须由真皮或人造革制成。车座长不得超过300毫米,宽不得超过200毫米。
脚踏板: 脚踏板必需覆盖橡胶或塑料
车轮: 前、后轮大小必须相同,最小645毫米(合26英寸)。禁止使用圆盘状车轮。青年比赛中允许使用24英寸轮径的赛车。
传动装置: 曲柄转一整圈,自行车必须前进2.0米到3.5米。
一般要求: 禁止安装危险的附加物和其它辅助装备,如:套脚装置、车锁装置、刹车等。如果为保护地板而在脚踏板上裹绷带,则不视其为辅助装备。前、后车轴以及链条支架必需装有螺帽。
不符合规定的比赛用车可以用备用车替代。
换车必须在场外进行,不允许妨碍比赛,所以比赛也不会因此中断。
妨碍比赛被视为犯规,必须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