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04 18:14
1841年4月,英军在定海民众的抗击下退出定海。为加强防务,清政府将浙江省宁波府下辖的定海县升为定海直隶厅。
民国元年(1912年)11月(清宣统三年九月),定海光复,改定海直隶厅为定海县。
1953年2月,中共浙江省委报请政务院成立舟山专区。6月10日政务院批准,舟山专区辖定海、普陀、岱山(三县均系原定海县分析)、嵊泗(由松江专区划入)4县,1954年4月增辖象山县(由宁波专区划入),专署驻定海县。
1958年10月,象山县从舟山专区划出,归入台州专区。
1958年11月,定海、普陀、岱山、嵊泗4县合并,建立舟山县,直属浙江省。1960年1月,舟山县归属宁波专区。11月,嵊泗人民公社划归上海市管辖。
1962年5月,撤销舟山县,恢复舟山专区和定海、普陀、岱山县,增设大衢县(由岱山县的衢山区和嵊泗的大小洋山、滩浒、徐公等岛组成)。嵊泗列岛从上海市划归舟山专区管辖,恢复嵊泗县建置。专署仍驻定海县。
1967年3月起,舟山专区改为舟山地区。
1987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撤销舟山地区设立舟山市,市政府驻定海区。
2009年,舟山市管辖定海、普陀2区和岱山、嵊泗2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