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9 23:14
新中国航空工业局1951年5月成立,负责新中国的航空工作,包括军用飞机的修理及研制。
1951年4月17日,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和政务院颁发了《关于航空工业建设的决定》。《决定》发布的第二天,中共中央电告各中央局、分局、军区并财委:“为适应空军建设,根据中央决定,在重工业部设立航空工业管理局,统一负责飞机的一切修理工作,由段子俊任局长。”
航空工业局于1951年4月17日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