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署

更新时间:2023-08-26 19:23

航空署是官署名。清末宣统二年(1910年),清政府在北京南苑设飞行机小试验厂。旋改为航空传习所。民国三年(1914年),参谋本部在此创办航空学校,又于清河设厂。八年,国务院设航空事务处。十年,改名航空署。主官有督办(特任官),下有署称(简任官),机构分总务处及军事、机械、航运、经理四厅。南苑航空学校、清河航空工厂、东三省航空处,京汉航空线管理局筹备处均属该署管辖。十六年,改属军事部。

主官有督办(特任官),下有署称(简任官),机构分总务处及军事、机械、航运、经理四厅。南苑航空学校、清河航空工厂、东三省航空处,京汉航空线管理局筹备处均属该署管辖。十六年,改属军事部。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