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法论

更新时间:2023-07-16 22:18

《良法论》是2011年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李龙。

作者简介

李龙,湖南祁阳人,1937年生,武汉大学教授(博导)。曾任湖北师范学院政教系主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现任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兼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全事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法学学科教育指导委员会顾问、国际法律哲学与社会哲学协会中国分会副总干事。80年代以来,共发表论文150余篇,出版专著与教材25部。其中1997年、2001年先后两次获国家教育部第一届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1999年获国家社科规划领导小组颁发的国家级三等奖。共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3项,一般项目3项,1997年作为中国法学会代表团团代率团出席法学国际会议,并顺访过阿根延,巴西和法国。

内容简介

良法,不仅是法学理论中经久衰的重大主题,而且也是经济与社会发展中极为重要的现实问题,更是我国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急需解决的基本前提。因此,研究这一问题的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良法是社会发展的催化剂,更是社会变革的助产姿。社会发展的渐进的,即用改革的方式使现有社会制度进一步完整,从而推动社会的发展;也有突变的,即用革命的方式,从根本上变革现有的社会制度,从而推动历史的前进;但那不是革命的开始而是革命成功后的必然后果。

目录

第一章 良法及其标准的学理探讨

第一节 西方学者的良法思想及良法标准

一、古代和中世纪的良法观

二、古典自然法学派的良法观

三、分析法学派的“恶法亦法”论

四、新自然法学派的“恶法非法”论

五、审判纳粹战犯中的“良法”与“恶法”之辩

第二节 中国学者的良法思想及良法标准

一、古代儒法两家的“义”、“利”之争

二、近代“趋时救弊”的善法观

三、中国现代学者的良法观

第三节 良法标准之我见

一、对传统良法理论的超越

二、良法标准的界定原则

三、良法的基本标准

第二章 良法的价值标准

第一节 良法价值的理念模式

一、以正义为轴心的价值理念模式

二、以秩序为轴心的价值理念模式

三、以效率为轴心的价值理念模式

第二节 良法价值的体制模式

一、“个人本位”的法律价值体制模式

二、“社会本位”的法律价值体制模式

三、“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并重的体制模式

第三章 良法的程序标准

第一节 良法运行的正当程序

一、正当程序的理论渊源

二、正当程序的制度变迁

第二节 良法运行的基本程式

一、良法运行的立法程式

二、良法运行的行政程式

三、良法运行的司法程式

四、良法运行的法律保障

第四章 良法的形式标准

第一节 法的形式的相对独立性

一、形式与法律形式的涵义

二、法的形式的相对独立性

第二节 法的形式合理性

一、法的形式合理性的一般原则

二、法的渊源形式的合理性

三、法的表达形式的合理性

四、法的内在形式的合理性

第三节 法律体系的完整性

一、法律体系的学理分析

二、法律体系完整性的基本要求

第五章 中国法治进程中的良法及法的良性化

第一节 中国法治之法的价值定位

第二节 中国法治之法的规范选择

第三节 中国法治之法的程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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