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道夫·艾希曼

更新时间:2024-08-03 15:11

阿道夫·艾希曼(德语:Adolf Eichmann,1906年3月19日—1962年6月1日),纳粹德国高官,也是在犹太人大屠杀中执行”最终方案“的主要负责者。被称为“死刑执行者”。

人物生平

阿道夫·艾希曼出生于德国索林根,由于小时候肤色较深,而被同侪笑为犹太人。

之后艾希曼加入纳粹党,1934年由于负责达豪集中营而受到海德里希的赏识;1937年艾希曼曾经前往海法与开罗,研究将犹太人移住巴勒斯坦的可能性,后来艾希曼向纳粹方面以经济理由反对将犹太人移往巴勒斯坦的计划。

1942年艾希曼出席万湖会议,并且被任命负责屠杀犹太人的最终方案,并且晋升中校;将犹太人移送集中营的运输与屠杀作业大部分都是艾希曼负责。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艾希曼被美国俘虏,但之后逃脱,在经过漫长的逃亡旅行后,艾希曼流亡到阿根廷。

但是以色列的情报部门摩萨德却查出艾希曼的下落,并且于1960年5月11日将其逮捕,并秘密运至以色列。

艾希曼的逮捕方式由于类似绑架,也引发阿根廷与以色列的外交纠纷。

1961年2月11日艾希曼于耶路撒冷受审,被以反人道罪名等十五条罪名起诉;这次的审判也引起国际的注目,由于有不少的大屠杀受害者出面作证,以色列政府将艾希曼安排在防弹玻璃后方受审。

艾希曼面对对其犯罪的控诉,都以“一切都是依命令行事”回答。

同年12月艾希曼被判处有罪并被判处死刑,1962年6月1日艾希曼被处以绞刑

评述

对于艾希曼的审判,政治学家汉娜.阿伦特曾经于其著作《耶路撒冷的艾希曼》中提到,艾希曼所犯的罪不是对犹太人犯罪,而是对人类犯罪;如果将对艾希曼的审判视为反犹太人的象征,来审判,将造成误导而导致掩盖纳粹的罪行。

阿道夫·艾希曼对犹太人实行种族灭绝的主要工具之一的良心,真正成为一个思想问题,是在六十年代的耶路撒冷

此前,艾希曼一直化名奥托.海尼格和理查德.克莱曼特隐藏在南美洲,直到1960年才被以色列特工人员查明,并在阿根廷内地的一次大胆行动中将其逮捕归案。

在接下来那场漫长而著名的审判中,罪责及其承担的问题,又重新折磨着人们,尤其是汉娜·阿伦特的卷入,使事情有了哲学的意味。

卡尔登勃鲁纳于1946年在纽伦堡审判的被告席上所哭诉的:“我只是履行了情报机关应该履行的职责。我拒绝做希姆莱的替罪羊!”

这些言辞虽然不能为他们洗刷滔天罪行,但它对生活在那个时代的每一个人的挑战是极为有力的。

至少,它为我们提供了新的思想路径:在一场有共谋意味的民族性犯罪里,个人承担罪责的最后限度在哪里?

艾希曼不是普通的罪犯,他的暴行是否普通的法庭可以审判得了的?

艾希曼说,没有外在声音来唤醒他的良心,所以他所做的不能全由他一个人来承担,何况在那种境遇里,他没有理由不执行元首的意志。

这个辩护在普通情况下肯定是荒谬的,因为艾希曼作为一个成年、健康而有自由意志的个体,必须为自己所作出的每一种选择负道义和法律的责任。而事情却没有这么简单。

赫内的《党卫军》一书记载了一位奥斯维辛幸存者的回忆,他说:“在我认识的党卫队队员中,几乎没有一个人说不出自己不曾救过别人的性命,虐待狂是少数,真正具有病态主动犯罪的不超过百分之五至十。其他的都是完全正常的人,他们完全能分辨善恶,他们都知道发生的是什么事。”

也就是说,每一个纳粹都是有理性的,有正常的选择能力,他们对犹太人的屠杀是有计划、有目的的。

更有意思的是,纳粹的刽子手们在日常生活中很多都是不乏正直和道德的公民(《索菲的选择》中所描绘的那个奥斯维辛司令赫斯就是这样一个人),杀害犹太人在他们看来只是忠于法律的工作。

想想,一个平时循规蹈矩的人,却能为了所谓的国家利益,面对几百万人的鲜血而无动于衷!

理性和非理性会如此奇怪而和谐地统一在艾希曼等人身上,确实给我们留下了一个巨大的谜。

纽伦堡审判时,许多纳粹都辩解道,作为一个军人,执行法律和服从命令是天职,何罪之有?

这确实是一个思想的难题,涉及到错误的法律是否要执行的问题,何况外面还有声势浩大的群众支持的声音。

回过头来看,许多的历史事实证明,当一个民族的多数人都卷入一场犯罪时,也许真的存在一个良心需要被唤醒的问题,否则,个体在整个时代的压力下会更多地凭巨大的惯性活着,而难以作出独立、正义的选择。

由此我想起哲学家雅斯贝尔斯在战后的反思:“我们全都有责任,对不义行为,当时我们为什么不到大街上去大声呐喊呢?”

雅斯贝尔斯从哲学的角度对每一个人发出了质问,意即在一场民族性的黑暗面前,光审判几个艾希曼是不够的,只有每个人都完成一次内心的审判之后,民族精神的救治才可能有效,因为在那场劫难里,许多人都用赞成或沉默投了纳粹一票。

真正该悲哀的是,事实往往与之相反,多数人是希望把不堪回首的往事从记忆中抹去,以推卸责任,如导演陈凯歌所说:“无论什么样的社会或政治灾难过后,总是有太多原来跪着的人站起来说:我控诉!太少的人跪下来说:我忏悔。当灾难重来时,总是有太多的人跪下去说:我忏悔。而太少的人站起来说:我控诉!'文革'以后也正是如此。……问到个人的责任,人们总是谈到政治的压力,盲目的信仰,集体的决定等。当所有的人都是无辜者,真正的无辜者就永远沉沦了。”

“我们全都有责任”,并非鼓励秋后算帐,而是希望由此给罪恶设定一个最低限度的防线,它指的是,我们对已发生的劫难有责任记住,对未来不致重犯类似的罪恶有责任防范。

一个没有记忆的民族也就没有未来。

索尔仁尼琴在暗中写作《古拉格群岛》时,许多人劝他“让过去的过去吧”,并说:“如果常常牢记过去,会失去一只眼睛的。”

索尔仁尼琴回答说:“这句谚语的下一半却是:忘记过去,你会失掉两只眼睛。”

问题依然存在。

那些在巨大的蒙昧与惯性下生活的人的所作所为,在今天可以得到原谅,但艾希曼的辩护词没有外在的声音来唤醒他的良心却无法被抹去:希特勒是经由每个人投票选举上台的;屠杀犹太人赢得了许多普通德国人的支持;更还有哲学家海德格尔(时任弗莱堡大学校长)之流为“领袖”的意志助言:“大加称颂的'学术自由'应遭到德国大学的唾弃……领袖本人而且他一个人就是活生生的、本来的德国现实及法律。”

正是有了这种令人惊讶的所谓的群众基础,纳粹惨绝人寰的种族灭绝计划才能得以顺利地实施。

因此,今后为了防止暴政的重现,最该警惕的恐怕还不是希特勒或艾希曼这些个人的再生,而是产生希特勒和艾希曼的土壤:非理性或屈从于暴力的群众。

这个群众包括你和我在内的每一个个人。

有一句话也许值得我们铭记于心:对极权政府的扩展不作决定,就等于决定支持。

并不是说,艾希曼由此就能逃脱公义的审判,以色列为他做了3000多页的案情记录,完全符合史实,他于1962年5月31日被判绞刑,可谓死有余辜。

但我每思及他那句没有外在的声音来提醒他的良心的辩护词,内心就会发冷,它向我们重申了这样一个事实:面对黑暗的时候,最可怕的就是普遍的沉默;在反抗的声音停止的地方,暴政一定会大行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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