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玛土豆

更新时间:2023-01-06 03:55

艾玛土豆,西藏自治区南木林县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产品特点

艾玛土豆通过无公害种植,具有个大、皮薄、含淀粉量高等特征,适口性好,享誉西藏自治区。

西藏优越条件有利于马铃薯淀粉及干物质的积累,其产量高,品质好。特别是西藏日喀则地区南木林县的“艾玛土豆”。其新薯(收获后一个月内)淀粉含量20.14%,钙44.4毫克/千克,磷326.99毫克/千克,钾0.29%,维生素E0.33毫克/千克,胡萝卜素0.056毫克/100克,维生素C18.6毫克/100克,还原糖含量0.20%。其淀粉含量超出内地马铃薯含量平均水平(13%)7.14%,品质较好。同时该品种还具有高产、风味独特等特点,既可鲜食,又可用作加工原料。

产地环境

“艾玛土豆”生产于西藏南木林县艾玛乡,隶属于西藏日喀则地区南木林县。艾玛岗乡位于雅江中部流域,雅江北岸的宽谷地和冲击扇上,地势平缓,平均海拔在3830米左右,属高原温带季风干旱沙谷气候区,光照充足,年降雨量约430毫米,雨季相对集中,无霜期长。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和气候、土壤条件是理想的土豆种植区。

历史渊源

在艾玛藏语中,土豆(又名马铃薯)叫“加卓”或“加卓玛”,在西藏通称“雪果”。在南木林县艾玛乡种植土豆有着一定的历史。据《藏族社会历史调查》(六)记载,在民主改革时期,土豆是当地的农作物之一,是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食物。据当地人说,在艾玛扩大土豆种植面积是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的。可以说,艾玛土豆产业的发展经历了一个较为漫长的过程。艾玛土豆产业的基本发展历程大致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即自然孕育阶段、初步发展阶段、稳步发展阶段、跨越式发展阶段。

自然孕育阶段(1980—2000年)

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来,特别是1980年中央召开西藏工作座谈会以后,西藏逐步实行农牧业生产责任制。根据家庭生产生活需要,农民自行调整农作物结构,扩大土豆种植面积。由于艾玛土豆皮薄、口味独特,名声不胫而走,受到了“民间市场”的追捧。1990年,艾玛乡被列为西藏自治区“一江两河”工程中的重点开发区之一,给当地的农业发展带来了契机。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土豆种植面积也逐年扩大。到2000年,全乡的土豆种植总面积接近3000亩,在日喀则、拉萨等地形成了一定的市场。

初步发展阶段(2001年—2005年)

这一阶段正值“十五”计划时期,为了推进农村经济的较快发展,当地政府在农业产业结构上作出重要战略调整,将艾玛土豆作为当地的“支柱性特色经济”,引导走产业化之路。这一期间,艾玛乡的土豆种植面积增加了五倍,从2000年不足3000亩增至2005年的1.5万亩,平均一年翻一番。2005年,土豆种植面积占到全乡总耕地面积的66.61%。同时,亩单位土豆产量从5000斤增加到6786斤。土豆总产量(不计自家食用)达10178.71万斤。2003年,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了“艾玛土豆”商标。在此阶段基本上确立了“艾玛土豆”在艾玛乡、乃至南木林县农业中的支柱产业地位。

稳步发展阶段(2006年―2008年)

在此期间,艾玛土豆种植面积再创新高,达到2.02万亩,占全乡总耕地面积的89.70%。在扩大生产规模的同时,加强了土豆的标准化生产。这一期间政府投资424.80万元改善基础设施,建成山巴村、夏嘎村、拉布村共6728亩马铃薯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南木林县成立“土豆销售农民协会”,加大农民经纪人的培养力度,建设销售队伍,拓宽销售渠道。这一阶段为艾玛土豆产业化打下了的规模化和标准化的基础。

跨越式发展阶段(2009年―)

2009年是艾玛土豆产业化发展历程中的一个重要转折点,这个阶段的关键词是“科技化”。

一是农业生产从传统的“二牛抬杠”逐步向全程机械化转型。2009年,在政府的支持下,艾玛乡购入一体式土豆收播机9套,机播面积4300亩,尝试通过土豆种植能手逐步推进农业的机械化作业。2013年,成立“艾玛乡恰热村农机专业合作社”标志着机械化农业真正开始。该社购入一体式土豆播种机16套,青稞联合收割机4台,330型拖拉机16台,耕地犁16台,全部机械国家补贴70%,农户自筹30%。设备归合作社所有,并由合作社统一播种、统一收获。是年机播面积达到5400亩,由此积极带动了全乡农业机械化,扩大了机播面积。

二是推广科学知识和提倡科学生产。2009年开展农业科技培训,参入户数占全乡总户数的75%。

生产情况

2007年,南木林县艾玛乡山巴、夏嘎、拉布三个村的6700亩马铃薯标准化生产示范项目亩产净增73千克,达2808千克,共增产马铃薯48.9万千克,共增收75.9万元,人均增收264.37元。

2008年,南木林县艾玛岗乡土豆种植面积达3.74万亩,占全县土豆种植面积的32%,土豆总产量1.92亿斤,实现收入6720万元。

2009年,艾玛土豆种植农户10160人,土豆总收入4504.61万元,其中出售收入3228.76万元,人均纯收入4471.28元,出口450吨,共计45万元。

2010年,艾玛土豆总产量6323.1万千克,土豆总收入4780.3万元。

2014年,南木林全县土豆种植面积达4万亩,总产量达1.15亿千克,平均亩产2500千克。

产品荣誉

2003年4月,获得国家科学技术部星火计划办公室颁发的国家星火计划证书。

2003年10月,南木林县艾玛乡被中国消费者协会确认为“绿色食品生产基地”。

2004年11月,艾玛土豆被评为“全国著名商标”。

2007年,艾玛土豆获西藏自治区农牧厅颁发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书和农业部颁发的“无公害农产品”证书。

2015年12月29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艾玛土豆”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地理标志

地域保护范围

艾玛土豆产地范围为西藏自治区南木林县艾玛乡、卡孜乡、多角乡、茶尔乡、土布加乡、奴玛乡共6个乡现辖行政区域。

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艾玛贾卓、青薯9号。

二、立地条件

土壤类型为耕种草甸土,土壤质地为沙壤土,土壤pH值5.8。耕层厚度≥40厘米。

三、栽培技术

1.轮作:与豆类作物3至5年轮作。

2.种薯:繁殖用薯块重≥25克,包括1至2个壮芽。

3.播种:播种期4月20日至5月中旬。播种密度为每公顷≤6.75万株。

4.施肥:每公顷每年施入优质有机肥用≥30吨。

5.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四、采收

9月下旬至10上旬,当植株大部分茎叶变黄、块茎停止膨大、匍匐茎干缩易于块茎分离时收获。

五、质量特色

1.感官特色:薯形规整匀称,单薯重90克至200克,熟食口感沙、香,无麻辣感。

2.理化指标:

3.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专用标志使用

艾玛土豆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艾玛土豆的检测机构由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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