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23 19:46
芜湖市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芜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是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在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1949年4月24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芜湖;4月27日成立芜湖军事管制委员会,直属南京军事管制委员会。
1949年5月10日,芜湖市人民政府成立。5月12日,芜湖县人民政府成立。芜湖市、县分置。芜湖自此正式设立市建制。芜湖市属皖南行政公署。
1952年8月,皖南行政公署撤销,安徽省人民政府成立。芜湖市由皖南行政公署领导改为安徽省人民政府领导,为省直辖市。
1953年12月,芜湖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撤销。
1955年4月,芜湖市人民政府改称芜湖市人民委员会。
1956年1月,芜湖专署、徽州专署合并,称芜湖专署,专署驻芜湖市。11月,中共芜湖地、市委合署办公。
1958年6月21日,芜湖市改属芜湖专区领导;11月,芜湖地、市合署办公,以芜湖专署名义出现,直属安徽省。
1960年1月14日,芜湖市与芜湖专区分开办公,市属省和专区双重领导。
1961年4月26日,芜湖市直属安徽省。
1965年7月,芜湖市改属芜湖专区。
1967年12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6408部队来芜,芜湖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成立(1968年4月1日撤销)。
1968年5月1日,芜湖市革命委员会成立。
1971年3月,芜湖县迁驻湾沚镇。同年3月29日,芜湖专区改名为芜湖地区;芜湖市、芜湖县同属芜湖地区。
1973年2月25日,芜湖市由地辖市改为省辖市。
1980年8月,芜湖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芜湖市人民政府。
芜湖市辖镜湖区、弋江区、鸠江区、三山区4个区,无为县、芜湖县、繁昌县、南陵县4个县。有乡镇44个,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中心29个,村委会640个,社区居委会292个。
镜湖区位于市区中心。区境东、北与鸠江区、芜湖县接壤,南与弋江区隔青弋江相望,西濒长江。面积115平方千米,人口45.6万人。辖天门山、弋矶山、赭山、滨江、张家山、大砻坊、镜湖新城、赭麓、汀棠、荆山10个公共服务中心和方村街道办事处,有社区居委会54个,村委会12个。区政府驻文化路35号。
弋江区位于市区中南部。东与镜湖区接壤,南与南陵县相接,西濒长江,西南隔漳河与三山区相望,北隔青弋江和镜湖区相望。面积169平方千米,人口24.1万人。辖弋江桥、中南、马塘、澛港、火龙、白马6个街道办事处和南瑞公共服务中心,有社区居委会34个,村委会15个。区政府驻利民西路418号。
鸠江区位于市区北部。西、北、东与马鞍山市的含山县、和县、当涂县交界,南邻无为县、镜湖区、芜湖县。面积871平方千米,人口60.4万人。辖四褐山、裕溪口、官陡、湾里、清水、龙山、万春7个街道办事处和沈巷、二坝、汤沟、白茆4个镇,有社区居委会74个,村委会56个。区政府驻九华北路789号。
三山区位于市区西南部。东与弋江区隔漳河相望,东南与南陵县隔漳河相望,西、北濒长江,南与繁昌县相接。面积336平方千米,人口20.1万人。辖龙湖、三山、保定、高安4个街道办事处和峨桥镇,有社区居委会10个,村委会42个。区政府驻龙湖路1号。
芜湖县位于安徽省东南部,长江中下游南岸,古称鸠兹,西汉元封二年(公元前109年)置县。现辖湾沚、六郎、陶辛、红杨、花桥5个镇,总面积670平方千米,人口34.9万人。
繁昌县位于皖南北部,长江南岸,是中国史前文明重要发祥地之一。汉高祖五年(前202)置春谷县,至今已有2200多年历史。东晋元帝大兴元年(318),于春谷县侨置繁昌县。1983年7月1日改属芜湖市至今。2018年辖繁阳、荻港、孙村、平铺、新港、峨山六镇和繁昌经济开发区,全县总面积585平方千米,人口27.61万人。县政府驻繁阳镇。
南陵县位于安徽省东南部,长江下游南岸,总面积1263.7平方千米。2018年,全县辖8个镇,21个社区居委会,155个村民委员会。籍山镇为南陵县人民政府驻地。公安户籍人口550726人,比上年减少721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芜湖市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五)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七)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八)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本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九)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芜湖市机构改革方案公布 设置市委机构14个、市政府机构36个
2019年1月11日,省委、省政府批准《芜湖市机构改革方案》。1月20日,市委召开十届九次全体会议,传达学习《芜湖市机构改革方案》,审议通过《芜湖市市级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对推进机构改革作动员部署,改革后,市级党政机构共设置50个:市委机构14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3个;市政府机构36个。总体来看,党政主要部门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上,与中央和省级保持基本对应;同时,结合芜湖市实际,在机构限额内因地制宜设置部分机构。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加挂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
芜湖市商务局(加挂市政府口岸管理办公室牌子)
芜湖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加挂市民防局牌子)
芜湖市政府信访局
芜湖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加挂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牌子)
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市长:徐志
副市长:杨正、蔡毅、向继辉、尹春华、朱的娥、丁百静、韦秀芳
秘书长:王志鹏
市长:单向前
副市长:宁波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政通路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