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09 13:24
《芝加哥之死》是现代作家白先勇创作的短篇小说,首次发表于1964年1月《现代文学》杂志,后收录于小说集《寂寞的十七岁》中。
台湾留学生吴汉魂,来到美国6年,在芝大念了2年硕士、4年博士。最初几年没有奖学金,吴汉魂住在一间空气潮湿、光线阴暗的地下室里。为了解决学习和生活费用,他每天都要干给洗衣店送衣服、到饭店洗碟子之类的活。因为工作紧张,吴汉魂对时间利用十分紧张。攻读博土时,得到部分奖学金。他辞去了工作,但仍住在那间地下室。每月从房租省下来的20来元钱,他就寄回台北给他母亲。
他记得,来美国时,母亲曾叮属他,过三、四年时间,一定回来看地。但由于经济原因,他一直没有回去过。有一晚,他突然接到舅舅急电,上面写着:“令堂仙逝,节哀自重”。虽然十分痛苦,但无法回家尽孝。在考试期间,他苦苦搏斗了月余,考试前一天,他又接到舅舅一封信,没顾得上拆,就塞到抽屉里去。考完试后,吴汉魂整整睡了两天两夜。舅舅信中告诉他,他母亲因病不治身亡。因为他在考试,母亲不准通知他。吴汉魂对母亲深怀愧疚之心。
他终于得到了博士的方帽,但又感到从未有过的空虚和压抑。想起读博士的几年间,在女孩子面前,吴汉魂总不免有点自卑。只有在秦颖芬面前,吴汉魂觉得神态自如。他晓得秦颖芬真正爱他,可惜她留在了台湾。3年间,秦颖芬的信积了大盒,他只是开始时疏疏落落地回了几封,后来就没有回过。到第四个年头,秦颖芬在台结了婚。吴汉魂完全把自己埋在了书堆里,将岁月与精力,一点滴,注入学问的深渊中。他感觉好像被困在腐尸中间,令人难以忍受。他冲动地来到芝加哥街中,发现人们并不都象他那样生活。他欣赏起金碧辉煌、华贵骄奢的大厦,好象第一次进入这个红尘万丈的城中区似的。他对现代化城市的一切又感到不可理解,好似跟不上时代的节拍。夜总会等场所的光怪陆离,给了他强烈刺激。他不会喝酒,却要了威土忌。酒吧间里,一个名叫萝娜的美国女子,缠上了他。
在吴汉魂眼里,萝娜还是一个丰满的女郎。然而在萝娜的住处,吴汉魂才发现萝娜的高乳房、红头发,都是假的,她原来象个四五十岁的老女人。萝妪终于俘虏了头脑不清的吴汉魂。吴汉魂走在街上,已是凌晨时分。他想到芝加哥虽是华丽的,而他却穷困潦倒。他不要回台北,台北没有美国的高楼,可是他更不要回到他住的公寓地下室里。他不愿忍受那阴暗潮湿;不愿在与那书架上的腐尸幽灵为伍。他感到,芝加哥是个埃及的古墓,把几百万活人与死人都关闭在内,一同消蚀,一同腐烂。“吴汉魂,中国人,32岁,文学博士,1960年6月1日芝家哥大学毕业”一那几行自传又象咒符似的回到了吴汉魂的脑际,他心中不由自主的接了下去:“1960年6月2日凌晨死于芝加哥,密歇根湖。”
1962年冬,白先勇的母亲去世。母亲下葬后,他按回教仪式守了40天坟,第41天便飞美国了。暮年丧偶的白崇禧为儿子送行,寒风中老泪纵横,那是父子俩最后一次相聚。4年后,白先勇学成归来,父亲已故去。白先勇体尝了“老尽少年心”的痛楚,回到爱荷华,他写下《芝加哥之死》。
白先勇在台湾时就与大陆相隔绝,到了美国后更是与祖国相隔遥远,他在谈创作《漠然回首》时说:“去国日久,对自己国家的文化乡愁日深,于是便开始了《纽约客》,以及稍后的《台北人》。”《芝加哥之死》就是《纽约客》的第一篇。由于中国人在美国的社会地位、衣食住行、婚姻爱情等方面都与西方文化产生严重冲突,从而使他们常常产生孤独、空虚、绝望等情绪,白先勇便将自己这种“无根”的痛苦、断奶的痛楚通过吴汉魂这一形象展示出来。
吴汉魂
主人公吴汉魂苦读六年,放弃了爱情,远离了社交,卖命地工作,终于取得了芝加哥大学的文学博士学位,期间他甚至没能回台奔丧参加母亲的葬礼,但是当他拿到博士文凭时,不仅没有苦尽甘来、夙愿已偿的喜悦,反而陷入深深的迷惘:难道自己舍弃青春和生命,换来的就是这区区的一张薄纸?空虚荒芜和孤苦无助顷刻打压下来,令他夺门冲出了坚守六年的地下室,在红尘滚滚的大都会中,他急切地试图寻回自己生存的价值和继续奋斗的勇气,然而他站在陌生喧嚣的芝加哥面前,发现自己依然是个局外人,酒吧、妓女、黑夜交织而成的享乐和放纵令他感到窒息,无所适从,在繁华广阔的芝加哥竞难找到方寸之地落脚,他不需要别人,亦不被别人需要,唯一可做的是赶在白昼来临之前葬身于密歇根湖,获得自戕式的救赎。
人物名字“吴汉魂”,谐音“无汉魂”,与中国文化的含蓄平和、温柔敦厚的气质相比,美国文化显得直露、激荡,甚至咄咄逼人。一方面,异乡的流浪族犹如一粒粒种子,从一种文化土壤猛然被移植到完全迥异的另一种土壤之中,必然引发强烈的不适与尴尬;另一方面,留学本就是在中国的分裂穷困和自身的穷愁潦倒之下做出的选择,因此他们又必须表现出与过去,与传统,与根的决裂和断绝,于是,他们也就此失去了情感依托和精神归属。努力追求的终得不到,刻意拒斥的总还缠绕,这种两难处境使吴汉魂的内心一直处于挣扎和撕扯之中:向往西方物质文明但苦于无法融入,无法摆脱母体文化又不愿认同,没有归属地,惟有死。吴汉魂的死貌似精神失常或一念之差,但他的死却绝不是突发的病态,而是一种苦闷至极无法排遣直至对前途完全失去信心的唯一结果,是心灵痛苦和精神磨难的最终总爆发。
吴汉魂的悲剧,看起来是他个人的悲剧实质,但也可以说是白先勇对在中西文化的冲突中,最为文化载体的中国留学生是如何对待母体文化和异质文化,以及个体文化夹缝中的生存困境的深刻反思。白先勇把一个忧郁青午的丰富而复杂的内心世界非常细致的展示出来那种身在异国他乡的孤独感,那种无法与人沟通的苦闷,自卑,自怜,软弱,颓废等心理活动都被充分的显示出来。主人公吴汉魂的死饱含了白先勇由于中西文化冲突而感到的一种无法言喻的巨大悲伤《芝加哥之死》的主人公吴汉魂身上,看不到一抹生的光明,有的只是迷乱和绝望,没有任何归属究其原因,当然有作者自先勇母亲的病逝带来的阵痛有关,更主要的原因是自先勇的无根感在白先勇看来,个人的命运是与一个民族、一个文化的命运的兴衰荣辱息息相关、密小可分,当母体文化在西力文化而前呈现弱势时,隶属于这一文化的个人在优势文化而前的生存环境中所而临的难堪和艰辛是深重而又无处小在的,他们几乎所有的精神痛苦和人生悲剧,都源与文化的重负和压力,而又缺乏强劲的母体文化作为精神的支柱,从而产生了精神上的无根感,吴汉魂的悲剧是必然的。
《芝加哥之死》的叙事里则出现了非常多外国文学作品与作家、音译语汇和现代书面语,但细微之处仍能看见吴汉魂视角的“传统化”。女人的“腿子”、“膀子”;灯花像“鬼火”、堤岸是“一溜”堤岸——作者始终以吴汉魂的角度来观照外界,其中出现了一些乡土性质、俗语性质的词语使用。体现得较为集中的是在文中萝娜语言的翻译部分,例如“找不到伴儿,我猜。”“你也要杯酒来,我们且乐一乐。”萝娜说的话原是英语,但在吴汉魂视角下,其翻译而来的不是正统规范的表达,反而呈现出本土俏皮的方言色彩。这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萝娜形象的随意粗俗,更重要的是,这一若隐若现的语言特色暗示了吴汉魂的所看所感最终着落在传统文化根深蒂固的背景上。
在《芝加哥之死》中有大段的景物描写,如吴汉魂从萝娜那里出来走到大街上时,白先勇写到:“吴汉魂站在街心中往两头望去,碧荧的灯火,一朵朵象鬼火似的,四处飘散。幽黑的高楼,重重叠叠,矗立四周,如同古墓中逃脱的巨灵。……吴汉魂走到了灯塔下面,塔顶吐出一团团的蓝光,投射到无底无垠的密歇根湖中。”这段景物描写出自现代派作家白先勇之手,极富象征意味,并且和《沉沦》中的主人公自杀时所运用的景物描写有着惊人相似,都用了关于鬼火的隐喻,都用了冷色调。这段描写展示出,经历了6年拼搏与6年迷失之后吴汉魂所真正认识到的芝加哥的形象。这时,他才明白他与西方社会的无缘,明白了他在这个强势文化面前的孤单与无助。在经历了狂欢之后的冷静审视之后,他终于迈入了密歇根湖中,来与这个西方世界作一个彻底的诀别。
中国文学评论家夏志清:(文中)“象征方法的运用,和主题命意的扩大,表示白先勇已进入成熟境界”。
白先勇,作家、评论家,生于1937年。著有短篇小说集《寂寞的十七岁》《台北人》《纽约客》、长篇小说《孽子》、散文集《树犹如此》等。晚年致力于昆曲的复兴与古典名著《红楼梦》的重新解读与推广,重新整理了明代汤显祖戏曲《牡丹亭》和高濂《玉簪记》等。曾获第28届上海白玉兰戏剧奖特殊贡献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