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07 11:27
民国时期,属合肥县九区。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1月,设花岗乡。
1952年1月,设七十埠乡,属紫蓬区。
1955年11月,花岗乡并入七十埠乡,属花岗区。
1958年9月,成立七十埠公社。
1951年4月,更名化岗公社。
1983年6月,改花岗乡。
1984年2月,改花岗镇。
1992年3月,撤区并乡,花岗镇属县辖。
2005年12月,撤并乡镇,董岗、孙集、四合3乡并入花岗镇。
2011末,花岗镇辖9个社区、31个行政村:花岗、舒安、董岗、孙集、花园、芮店、青阳、南塘、天堰、七十埠、粉坊、善岗、杨湾、叶岗、过岗、董岗、陈岗、慈山、童岗、群光、蔡冲、胜利、大众、正新、马塘、八里、上堰、汪堰、陶店、河光、永丰、大黄、红堰、业湾、英塘、张店、东湾、西湾、跨河、李祠;下设693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花岗镇辖15个社区、15个行政村:花岗社区、董岗社区、孙集社区、芮店社区、天堰社区、李祠社区、张店社区、七十埠社区、善岗社区、八里社区、陶店社区、四合社区、河丰社区、花西社区、建新社区、粉坊村、杨湾村、叶岗村、陈岗村、慈山村、童岗村、群光村、蔡冲村、胜利村、大众村、正新村、大黄村、红堰村、英塘村、跨河村,镇人民政府驻花岗社区。
花岗镇地处江淮丘陵,地势北高南低。境内主要山峰为紫蓬山,海拔188米。
花岗镇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其特点是季风明显,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5℃,年平均降水量950毫米。
花岗镇境内河道潜南干渠自业湾村流入,境内长16千米;丰乐河自花园社区入境,境内河道长8.5千米。
花岗镇主要自然灾害有旱灾、涝灾、低温、霜冻等。最严重的一次洪涝灾害发生在1991年7月,圩堤溃决,16个自然村的房屋被毁。
2011年末,花岗镇总人口10.65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5470人,城镇化率5.1%。总人口中,男性5.63万人,占52.9%;女性5.02万人,占47.1%。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2011年,人口出生率9.9‰,人口死亡率9.8‰,人口自然增长率0.1‰。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434.3人。
2017年末,花岗镇常住人口为95620人。
截至2019年末,花岗镇户籍人口为109811人。
2011年,花岗镇完成财政总收入3126万元,比上年增长8%。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568万元,比上年增长4%。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1011万元,增值税1086万元,所得税473万元。
2019年,花岗镇有工业企业395个,其中规模以上17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81个。
2011年,花岗镇实现农业总产值16.4亿元。
花岗镇粮食作物以稻谷、小麦为主。2011年,生产粮食8.2万吨。主要经济作物为花生、苗木花卉、蔬菜。2011年,蔬菜种植面积30000亩,产量3.6万吨。
花岗镇畜牧业以饲养生猪、家禽为主。2011年,生猪饲养量15万头,年末存栏8万头;家禽饲养量1620万羽,年末存栏450万羽。
花岗镇形成以汽车配套、家电配套、机械制造等加工为主的工业体系。2011年,工业总产值达到33.1亿元。2011年,工业企业170多家,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8家,职工2340人,实现工业增加值10.5亿元,比上年增长40.2%。销售收入达到亿元以上的企业6家。工业聚集区1个。
2011年末,花岗镇有幼儿园9所,在园幼儿1211人,专任教师16人;小学19所,在校生4718人,专任教师295人;初中2所,在校生740人,专任教师11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在校生1670人,专任教师97人;省级示范职业高级学校1所,在校生1090人,专任教师98人。
1965年4月,花岗镇开通花岗镇广播站,到乡镇25杆千米,乡镇到村85杆千米,村以下143杆千米,1986年7月开通花岗镇广播电台。现有喇叭410只,入户率98.7%,通响率100%。1991年开通调频转播台,1994年开通调频台。1999年3月开通有线电视。2011年末,有线电视用户2100多户,其中数字电视用户1500多户,电视覆盖率达到80%。
2011年末,花岗镇有镇综合文化站1个,乡村少年宫1个,村级文化活动中心40个,文化专业户12个;图书室41个,藏书10万多册;音乐、美术、书法、摄影及文学业余创作人员20多人。
2011年末,花岗镇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个;病床195张,固定资产总值1953万元。专业卫生人员163人,其中执业医师27人,执业助理医师43人,注册护士37人。2011年,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10万人次。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9%。
2011年,花岗镇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218户,人数261人,支出82.9万元,比上年增长11%;城市医疗救助298人,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4823人次,共支出114.7万元,比上年增长28%。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465户,人数3098人,支出210.8万元,比上年增长35%,月人均56.7元,比上年增长42%。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574人,抚恤事业费支出256万元,比上年增长14%;敬老院4家,其中“515”敬老院2家,共有床位520张,收养农村五保人员407人。社区服务设施22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各11个,全年接受社会捐款5.4万元,困难群众受益270人次。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1360万元,比上年增长56%,基金支出合计980万元,比上年增长26%。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5.2万人,参保率95%。
2011年末,花岗镇有邮政支局1个,报纸、期刊累计发行66万份(册)。电信企业1个,营业厅6个,代理店6处。电话交换机总容量4万门,固定电话用户1.5万户,移动电话用户1万户。宽带接入用户2251户。
2011年,花岗镇有35千伏以上变电站1座,主变压器2台,总容量18000千伏安,高压输电线路9条,总长度315.26千米,用电负荷3万千瓦,是肥西公司确定的4个重点二级电网之一。年售电量累计完成8000万千瓦时,综合电压合格率99.9%。
花岗镇境内有206、315省道、038、045县道,四丰路、山农路6条公路干线交会,村村通水泥路160千米。
花岗镇因花子岗简称而得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