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7-16 08:29
花建慧,女,汉族,1955年9月生,江苏淮安人,1972年12月参加工作,197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
1972.12——1977.12,固镇县瓦町公社知青;
1977.12——1980.06,固镇县任桥小学教师、副校长;
1980.06——1983.12,固镇县政府办公室秘书、县妇联主任;
1983.12——1986.07,固镇县委常委、县妇联主任(其间:1984.07—1986.07,在省委党校党政干部培训班学习);
1986.07——1987.04,固镇县委常委、县整党指导委员会副主任;
1987.04——1991.10,固镇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1991.10——1992.06,固镇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1992.06——1994.12,固镇县委副书记;
1994.12——1995.09,固镇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
1995.09——1996.05,五河县委书记;
1996.05——1997.12,蚌埠市委常委、五河县委书记;
1997.12——1998.07,蚌埠市委副书记、五河县委书记;
1998.07——2001.03,蚌埠市委副书记(其间:1998.09—1999.07,在中央党校青干班学习);
2001.03——2002.01,蚌埠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其间:1998.09—2001.07,在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法学理论专业学习);
2002.01——2005.09,蚌埠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5.09——2006.01,淮北市委书记;
2006.01——2008.07,淮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其间:2005.09—2008.07,在中国地质大学资源产业经济专业学习,获工学博士学位);
2008.07——2010.02,安徽省人民政府省长助理、党组成员;
2010.02——2016.02,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16.02——2018.01,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中共十七大代表,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七届安徽省委候补委员,八届、九届、十届安徽省委委员(2019年7月辞去十届安徽省委委员职务),安徽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
2019年7月15日,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批准花建慧同志辞去省委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