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0-25 14:30
美利坚合众国国旗(Flag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是美利坚合众国的国旗,国旗的形状是长方形;国旗的长宽之比为19:10,美利坚合众国国旗由红、白、蓝三色组成;画面格局由两部分组成,旗的左上方蓝底上排列着50颗白色的星,6颗一排与5颗一排相间排列,共排9行;旗的其余部分是13道红白相间的条子,有7道红色横条以及6道白色横条。
1775年12月,华盛顿大陆军的一名海军军官曾经在“艾尔弗雷德号”舰艇上升起一面旗帜,旗帜的左上角是缩小了的英国“米字旗”,其余部分排列着13条横条。它反映了英属北美殖民地温和派代表要求取得英帝国范圈内自治的主张。
1776年6月,乔治·华盛顿、乔治·罗斯上校和银行家罗伯特·莫里斯来到费城一位女裁缝——罗斯上校的侄媳贝琪·罗斯的小店铺,请她按照画家威廉·巴雷特设计的图案缝制一面旗帜。图案的左上角是蓝色长方形,上面无规则地排列着13颗白色六角星,其余部分是13条红白相间的横条。罗斯夫人建议把六角星改为五角星,排成一个圆圈,以更好地体现13个殖民地在争取独立斗争中的团结。华盛顿采纳了她的意见。
1775年4月,北美十三州人民爆发了反抗英国殖民统治的民族独立战争。在战争开始前,北美十三州使用的旗帜是英国的国旗;12月,随着独立战争的进展,十三州成立起来的各地反英民兵组织在第二届大陆会议的一次会议上作出决定,各民兵组织和各州都同使用统一的:“大联合旗”。
1776年6月14日,第二次大陆会议批准星条旗为美利坚合众国的正式国旗。
1777年6月14日,美利坚合众国第一面国旗(13颗星)诞生,所以每年的6月14日是美利坚合众国的国旗日。
1791年和1792年,费蒙特州和肯塔基州先后加入美利坚合众国联邦。
1794年1月13日,乔治·华盛顿总统签署了关于调整美国国旗设计方案的法令。此后,美国国旗上增加了两颗星和两道横条,共有15颗星和15道横条,标志着佛蒙特州和肯塔基州正式成为美联邦的一部分。
1817年12月,“依据法令,从明年7月4日开始,美利坚合众国的国旗横条数固定为13条,颜色为红白相间,22颗蓝底白星则代表联邦。”法令还规定,“旗上的星数要和联邦的州数相一致,新州加入后,增加的新星的生效时间是次年的7月4日。”
1818年,美利坚合众国诗人弗朗西斯科为美利坚合众国写了名为《星条旗》的国歌,从此,美利坚合众国国旗就被称为“星条旗”。
1876年,美利坚合众国国庆一百周年纪念活动中,全美范围内出现了第一次规模盛大的国旗纪念活动。
1893年,费城通过法律,确认6月14日为国旗纪念日,成为美利坚合众国最早以法律形式设立国旗日的城市。
1897年,纽约州也确认了这一节日,并通过法律要求本州所有的政府机关、学校、社会团体、大型建筑物在节日中必须悬挂国旗。
1923年,美国颁布了《美国国旗法条例》,该法令对国旗的使用作了详尽的规定。
1949年,美利坚合众国颁布法律,正式确立6月14日为美利坚合众国国旗纪念日。
1958年,阿拉斯加和夏威夷即将成为美国联邦的第49和50个州时,美利坚合众国专门成立了一个委员会处理修改国旗式样的建议。
1959年1月3日,美利坚合众国国艾森豪威尔总统签署了关于修改国旗的行政令。
1960年7月4日,美利坚合众国国旗经过26次修改,确定为50颗星版本的星条旗。
1989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裁定焚烧国旗是象征性言论的一种形式,受到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一切禁止焚烧美国国旗的都侵犯了言论自由,这意味着美国48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保护国旗的法律悉数无效。
1989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反亵渎国旗法》将焚烧国旗定为非法,但因联邦最高法院宣布该法违宪而作废。
2005年6月,美国众议院通过了旨在禁止焚烧国旗的宪法修正案,但随后未能在参议院通过。
美利坚合众国国旗形状是长方形;国旗的长宽之比为19:10,画面格局由两部分组成,旗的左上方方框上排列着50颗星,6颗一排与5颗一排相间排列,共排9行;旗的其余部分是13道横条。美利坚合众国国旗颜色由红/白横条、白色星星、蓝色框构成。
美利坚合众国国旗是美利坚合众国自由的象征。国旗的13个交替的红色和白色条纹代表了13个原始殖民地。蓝色字段上的50个白星代表50个州。该旗上红色代表:勇敢勇气;白色代表:纯正和纯真;蓝色代表:警惕,毅力和正义。
美利坚合众国规定有面向国旗宣誓的制度,美利坚合众国的刑法没有对违反国旗法的行为作出有效的强制性惩罚措施,但美国各州大都在各自刑法中对侮辱、亵渎国家标志的行为作出了相关的惩罚性规定。
《美国国旗法条例》,对国旗的升降、挂放作了详尽的规定,是一部如何使用和对待国旗的法令。为了维护国家标志的权威和尊严,美利坚合众国各州大都制定了相应的带有罚则性规定的法令。
美利坚合众国非强制性的《美利坚合众国国旗守则》也不排除为任何公民降半旗。民众为任何非政府的公民降半旗并不需要得到政府的授权。只有在政府或公共设施范围内国旗守则才应被遵循。各镇、各市、普通公民和企业团体完全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把门前的国旗降一半。例如,乔布斯离世后,苹果公司就曾降半旗致哀。
《美利坚合众国习惯法》规定:国旗的升降都应由人工完成。当国旗未舒展开时,不可升旗。升旗时,应先将国旗舒展开,然后迅速将其升至旗杆顶部。降旗时,动作应缓慢而庄严。国旗表面或上空不可放置或悬挂物品。不可将国旗当作演出服装或运动队服的一部分。不可将国旗图案印制在座垫、手帕、面巾纸及盒子上。联邦法律规定,商标中若包含国旗图案或者美利坚合众国国徽图案,则不可以注册。当国旗用来为雕塑或纪念碑揭幕时,国旗不可被当作遮盖物。如果国旗在以上场合展示,不可让国旗掉落在地,而应该将国旗高高悬挂,使其成为典礼的标志物。应时刻注意不要弄脏国旗。不可让国旗触地,也不可用国旗来擦拭物品。
美利坚合众国官方降半旗的日子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为纪念在战争中殉职的战士和平民,比如美利坚合众国阵亡将士纪念日(5月最后一个星期一)、爱国者日(每年9月11日)、和平官员阵亡将士纪念日(5月15日)、珍珠港纪念日(12月7日)等;
2、纪念总统等高级别领导人,比如总统或前任总统辞世后的30天,副总统、现任或前任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众议院议长辞世后的10天,最高法院大法官、行政或军事部门部长、前任副总统以及某州、美利坚合众国某部分领土的管理者辞世当日起至下葬期间,美利坚合众国将降半旗;此外,每当州政府现任或前任官员逝世,该州州长可以下令降半旗以示尊重及悼念;
3、总统和州长有权为某人的去世和某个特殊事件下令降半旗。
美利坚合众国个体公民和非政府建筑物也可以自由选择用降半旗的方式纪念而不受限制。
五角星数目应与合众国州数一致。每增加一个州,国旗上就增加一颗星,一般在新州加入后的第二年7月4日执行。
不得将旗帜垂褶或拉回。悬垂的红色,白色和蓝色彩旗应用于装饰,蓝色在顶部,红色在底部。
出于对美国国旗的尊重,切勿:
(1)将其浸入任何人或事物中,即使状态标记,团制颜色和其他标记可能会被用作纪念。
(2)向下显示并显示,除非有遇险信号。
(3)让旗帜触摸下面的任何东西:地面,地面,水和商品。
(4)水平携带,但始终高空携带。
(5)进行固定或展示,以免损坏或弄脏。
(6)在旗帜上放置任何东西,包括字母,徽章或任何形式的设计。
(7)用它来保存任何东西。
(8)用作服装,床上用品或窗帘。请勿在服装或运动服。但是,爱国组织,军事人员,警官和消防员的制服上可能贴有国旗补丁。
(9)将该标志用于广告或促销目的,或将其打印在餐巾纸,盒子或其他任何临时使用和丢弃的物品上。
(10)在国旗升起或放下时,或者当它经过游行或复审时,美国人应该站在面对旗帜的时候注意,并将右手放在心脏上。穿制服的军人致敬军事致敬。穿着非制服的男人应该脱掉头饰,并用右手将其放在左肩上,并将手放在心脏上。那些不是美国公民的人应该引起注意。
(11)当旗帜破旧或不再是合适的展示标志时,应以有尊严的方式销毁,最好通过燃烧来销毁。
美利坚合众国国旗纪念日(Flag Day)的节期在每年6月14日,是美利坚合众国为纪念1777年于该日采用星条旗为美利坚合众国国旗而确立的法定节日。节日这天,美利坚合众国各地的政府机构、社会团体、学校、公司、工厂、公共场所、大型建筑物上可见美利坚合众国国旗。许多城市要举行由社会各界参加的升旗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