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5 09:29
花桥镇,隶属于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地处东安县北部,东与永州市冷水滩区花桥镇毗邻,南与芦洪市镇接壤,西与大盛镇、新圩江镇相连,北与南桥街镇相接。区域面积52.92平方千米,截至2019年末,户籍人口17113人。
民国二十年(1931年),花桥区域称三水区。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改称中流乡。
民国三十年(1941年),称中西乡。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与中东乡合并称三水乡。
1949年11月,属第四区。
1950年10月,称花桥乡归第六区所辖。
1952年,归第十区所辖,为区政府驻地。
1958年10月,称星火人民公社。
1961年7月,称花桥人民公社。
1984年,改为花桥乡。
1995年6月20日,撤销花桥乡设立花桥镇。
2011年末,花桥镇辖花山、花桥2个居委会,马塘、远井、苏家、贯门、白井、茶山、青田、泥塘、香井、中塘、刘阳、唐家冲、陈江、樟树坪、唐家岭等15个村民委员会,下设15个居民小组,144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花桥镇下辖3个社区和9个行政村。镇人民政府驻花山社区。
花桥镇地处东安县北部,东与永州市冷水滩区花桥镇毗邻,南与芦洪市镇接壤,西与大盛镇、新圩江镇相连,北与南桥街镇相接。区域面积52.92平方千米。
花桥镇境内地形东、西为中低山,南、北及中部为丘陵、溪谷。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地面高程一般在300~500米,形成了好汉岭、飞来石、马塘石窟、黑魔观、峨嵋观等自然景观,最高峰峨嵋观,海拔825米。
花桥镇主要自然灾害有冰雹、旱涝。冰雹常出现在春季,以4月份为最多,雹灾平均三年一遇,最严重一次发生在1957年4月,降雹时间约20分钟,波及花桥、伍家桥、芦洪市、鹿马桥一带。冰雹最大的有酒盅大小,受害程度为历史罕见。
2011年末,花桥镇辖区人口全为汉族,共16751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620人,城镇化率15.64%,总人口中,男性8895人,占53.10%,女性7856人,占46.90%;18岁以下3334人,占19.90%;18~35岁4269人,占25.49%;35~60岁6529人,占38.98%;60岁以上2619人,占15.63%;2011年人口出生率9.64‰,死亡率1.44‰,人口自然增长率8.20‰。
截至2019年末,花桥镇户籍人口17113人。
2011年,花桥镇财政总收入501.8万元,比上年增长18.9%。从各主要税种看,完成营业税156万元,增值税182万元,个人所得税23.0万元,企业所得税66.0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3.9%、85.7%、91.7%。人均财政收入299.6元,比上年增长17.2%。完成财政总支出1333.0万元,比上年增长42.7%。
2019年,花桥镇有工业企业2个,其中规模以上1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16个。
花桥镇有农业耕地面积16246亩,人均1.0亩,全部为水浇地,以水稻、玉米、大豆、干辣椒、葵花子、蔬菜为主,尤以“朝天椒”个小辛辣而闻名。2011年农业总产值0.7亿元,农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79%。粮食作物以水稻、玉米为主。2011年生产粮食9600吨,其中水稻7204吨,玉米1192吨。主要经济作物为蔬菜。2011年蔬菜种植9747亩,产量17000吨,主要品种有辣椒、油料、薯类、西瓜、甜瓜等,其中辣椒13000吨,油料223吨,薯类518吨,西瓜224吨,甜瓜107吨,其它3000余吨。畜牧业以猪、家禽为主。2011年生猪饲养量2.4万头,年末存栏2.0万头。
2011年,花桥镇社会商品销售总额1400万元,比上年增长9.3%;城乡集贸市场1个,年成交额1100万元,比上年增长7.8%。共有商业网点183个,职工380人。
2011年末,花桥镇境内金融机构各类存款余额1.8亿元,比上年增长3%;各项贷款余额0.8亿元,比上年增长2%。
2011年末,花桥镇有幼儿园4所,在园幼儿495人,专任教师13人;初中1所,九年制义务教育连读,初中在校学生共984人,专任教师112人,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
1994年12月,建成花桥镇有线电视台,后改称花桥镇广播电视站,2011年有线电视用户3000户,入户率50%。
2011年末,花桥镇有镇文化站、广播电视站各1处,有村级文化活动中心12处。
2011年末,花桥镇有学校体育场1个。41%的村安装健身器材。
2011年末,花桥镇有医疗卫生机构1个;有床位40张,每万人拥有病床23.9张;固定资产总值256万元。专业卫生人员33名,其中执业医师6人,执业助理医师16人,注册护士3人。2011年医疗机构完成诊疗1.1万人次。15个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8.7%。
2011年,花桥镇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69户,人数109人,支出20.2万元,比上年增长6.5%,月人均154.4元,比上年增长6.5%;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1222人次,共支出91.3万元,比上年增长36%。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559户,人数963人,月支出6.4万元,比上年增长33.4%,月人均66.2元,比上年增长23.7%;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53人;敬老院1家,床位30张,收养农村五保人员30人。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87%。
2011年末,花桥镇有邮政所1处,代办所1处,邮政业务总量230万元,其中纯收入110万元。电信企业1家,服务网点1个,固定电话用户2400户,普及率97%;移动电话用户2000户,互联网用户1000户。
花桥镇境内有上型号水库5座,农村饮水工程652处;塘坝1032处。
1981年,建成花桥镇自来水厂,年供水1.3万立方米。镇区主要道路两侧铺设D600排水管道4500米。
1981年,花桥镇变电站、供电站建成。
花桥镇境内有二广高速邵东段,省道S217线穿境而过。
相传明初境内该地有一条河,河上有一座天然石拱桥,因桥上面有天然的龙凤花草图案而得名。
花桥镇境内有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翰林院1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