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08-28 08:37
花溪乡(已撤销),隶属于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地处巴州区东部,东与平昌县得胜镇接壤,南与平昌县驷马镇相接,西与水宁寺镇相依,北与通江县杨柏乡毗邻,距巴州城区55千米,区域总面积33.54平方千米。截至2018年末,花溪乡户籍人口为13928人。
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花溪乡境域设花新板、太乡联保。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属第二区得胜乡。民国三十年(1941年),设花溪乡。
1956年1月,新庙乡大部分并入花溪乡,花溪乡改为花溪公社。
1984年2月,由花溪公社改为花溪乡。
2019年12月,撤销花溪乡,划归水宁寺镇管辖。
截至2011年末,花溪乡下辖宏达1个社区,花溪、龙口、走马、兵山、土门、天花、大坝、天星、明山、火峰、新庙11个行政村。
截至2018年10月31日,花溪乡下辖1个社区、11个行政村:宏达社区、花溪村、龙口村、走马村、兵山村、土门村、天花村、大坝村、天星村、明山村、火烽村、新庙村。
花溪乡地处巴州区东部,东与平昌县得胜镇接壤,南与平昌县驷马镇相接,西与水宁寺镇相依,北与通江县杨柏乡毗邻,距巴州城区55千米,区域总面积33.54平方千米。
花溪乡境内最高点位于双包包,海拔985米;最低点海拔320米。
花溪乡属亚热带湿润性季风气候,其特点是光照适宜,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极端最低气温-5.3℃(1975年12月);极端最高气温40.3℃(1972年8月);年平均降水量1113毫米。
花溪乡境内河道属嘉陵口水系;有杨柏河流入境内,由北而南,境内河道长30千米;花溪河从北向南纵穿中部,上达杨柏,下通驷马。
花溪乡自然灾害有旱灾、洪灾、风灾、雪灾、滑坡、秋季露雨、寒潮低温;旱灾十年九旱,严重的一次发生在1985年5月18日至6月1日,夏旱32天。2007年,洪灾将花溪大桥护栏冲毁,老街居民住宅进水。
2011年,花溪乡有耕地8581亩。花溪乡植物资源主要是木本植物和草本植物;木本植物有柏树、马尾松、楠木、香樟、桤木、麻柳、梨子、核桃、李子、杏子、油桐、枇杷、柿子、杜仲、巴山水青桐等50余种;草本植物有山药、夏枯草、过路黄、石苍蒲、柴胡、鱼腥草、麦冬等200多种;珍贵树种有红豆、银杏等。
截至2011年末,花溪乡总人口有14068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207人,城镇化率8.6%;另有流动人口3468人。
截至2017年末,花溪乡常住人口为9428人。
截至2018年末,花溪乡户籍人口为13928人。
2005年,花溪乡人均纯收入1832元。
2011年,花溪乡财政总收入2011万元。
截至2018年末,花溪乡有工业企业1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2个。
2011年,花溪乡农业总产值8646万元,农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12%。花溪乡粮食作物以水稻、小麦、玉米、红薯为主。2011年,花溪乡生产粮食0.8万吨。花溪乡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牛、羊、家禽为主。2011年,花溪乡生猪饲养量3.2万头,年末存栏2.1万头;羊饲养量2448只,年末存栏1668只;家禽饲养量5万羽。
2011年,花溪乡有商业网点310个,职工367人。2011年,花溪乡社会商品销售总额560万元。比2010年增长11%。花溪乡每旬2、5、8日赶集。
截至2011年末,花溪乡金融机构各类存款余额为3633万元,比2010年增长18%;各项贷款余额2284万元,比2010年增长6%。
截至2011年末,花溪乡有幼儿园11所,在园幼儿150人,专任教师2人;小学11所,在校生1580人,专任教师64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580人,专任教师28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2011年,花溪乡财政预算教育经费450万元,比2010年增长10%;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为35%,比2010年增长10%。
截至2011年末,花溪乡有各类科技人才15人,从事三农服务技术人才12人,其中中级职称以上5人。
截至2011年末,花溪乡有学校体育场2个,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员占常住人口的10%。截至2011年末,花溪乡有线电视用户数为3000户,入户率90%。
截至2011年末,花溪乡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3个;设病床25张,固定资产总值200万元;专业卫生人员30人,其中执业医师1人,执业助理医师11人。2011年,花溪乡医疗机构完成诊疗3万人次。
2011年,花溪乡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为12户,人数15人,支出2.43万人,比2010年增长5%,月人均135元,比2010年增长8%;城市医疗救助141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141人次,共支出20.2万元,比2010年增长21%;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471户,人数940人,支出59.8万元,比2010年增长25%,月人均53元,比2010年增长6%;供养农村五保40人;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51人,抚恤事业费支出48.4万元,比2010年增长14%;社会福利费2.2万元;有社会服务设施1个。截至2011年末,花溪乡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1988人,参保率14%。
截至2011年末,花溪乡有邮政代办所1个,报纸、期刊累计期发行1300余份(册);有电信、移动、联通服务网点5处;有电信、移动用户3900户,通联网用户92户。
截至2011年末,花溪乡境内有省级公路3千米;乡级公路7千米;村级道路109千米。
花溪乡因场下老鸦潭内有一石,有花纹,形似鸡,故名花鸡河,后称花溪河,乡因河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