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7-15 17:50
又名“花鼓丁香”、“花鼓腔”、“打花鼓”、“花鼓秧歌”,是一种走唱形式的民间说唱艺术。早在元明时期,就常被以所谓“淫词荡调”等罪名而屡遭禁演。然愈禁愈是活跃,并与各流行地区俗曲小词结合,形成许多地方曲种。
清末山东西南部流行一种歌舞并重的民间小戏,演唱《安安送米》、《吕蒙正赶斋》、《张郎休妻》等剧。因张郎之妻名丁香,故《张郎休妻》也叫《休丁香》。当地称这种民间小戏为“花鼓丁香”。
“花鼓”,早时亦称“花鼓丁香”或叫“打花鼓”,是“打地摊”演唱艺术形式,少则三五人,多则七八人组成一班,乐队演员不分,每班有大小锣各一面,鼓一个,一对手钹,一个梆子(打锣兼打梆子)。一人扮演几个角色,在村镇、集场、庙会演唱。通常男角穿大衫戴礼帽,扎腰挎鼓;女角着裙,扎绣球,拿彩绸或白手帕,脑后戴假辫子,脚尖缚脚垫子(踩跷或叫彩鞋),立起足尖跑场。演唱时,扮女角的扶着男角肩膀,一边打鼓一边唱,男角叫作“鼓架子”。有时扮小生或挂髯,与旦角对唱、轮唱。早期“花鼓”没有弦乐伴奏,演出节目多为民间生活故事,表现男女爱情的故事颇多,如《站花墙》、《小借年》、《蜜蜂记》、《观文》、《吕蒙正赶考》。
山东花鼓分为南、北、东三路。“南路”即“花鼓丁香”,流行于菏泽、济宁和泰安西部,影响最大,形成“两夹弦”、“四平调”两个剧种。“北路”流行于聊城、德州、惠民等地区,有“聊城花鼓”、“茌平花鼓”和以歌舞为主的“柳林花鼓”,在德州、禹城、临邑一带发展成为小戏“一勾勾”。“东路”即邹县、滕州、峄县(今枣庄市峄城区)一带的“锣鼓冲子”,在当地发展成为“拉魂腔”(即柳琴戏);向东传入淄博、潍坊及胶东各地,则称为“肘鼓子”,发展成为“五音戏”、“柳腔”、“茂腔”等剧种,对东路大鼓音乐的形成也产生过重要影响。
由于其动作性强,唱腔优美,队伍精干,便于街头巷尾、划地为场,循性说唱,生活气息浓郁,风趣活泼,载歌载舞,乡土语言,通俗易懂,为广大农村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然而在旧社会,它却被污为“有伤风化”、“淫词滥调”屡遭禁演,“花鼓”艺人倍受辛苦。
花鼓演唱以二人对唱形式最为普遍。男为“鼓架子”,女为“舞桩”,稍加化装,边舞边唱,具有明显的演唱故事的说书特色。后增加了演出人数,发展为分角化装演出,并增加大锣、小锣、铙钹、梆子等打击乐器,吸收某些戏曲锣鼓经,演出益加火爆,有些已经逐渐摆脱“打地摊”而向戏曲形式过渡。
花鼓唱腔以七声音阶宫调式为主,主体部分为板式变化体结构。常用板式有平调、寒韵、夸七锣、过序子、念板、锣鼓冲、砍牛橛等。另有专段专曲的[货郎调]、[拐磨子]、[赶脚调]、[娃娃腔]等。打击乐由开台锣鼓和唱念锣鼓两部分组成。传统书目十分丰富,有唱段《张郎休妻》、《货郎段》、《小二姐做梦》等近百个,中长篇书《陈三两爬堂》、《风筝记》、《金钗记》、《玉杯记》等40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