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23 09:37
苏丹红一号,化学名称为苯偶氮-2-萘酚,是一种有机化合物,化学式为C16H12N2O,主要用作染色剂,全球多数国家都禁止将其用于食品生产,我国也明文禁止在食品中添加苏丹红一号。
化学式:C16H12N2O
分子量:248.279
CAS号:842-07-9
EINECS号:212-668-2
密度:1.175g/cm3
熔点:131-133°C
沸点:202ºC
闪点:290.2°C
折射率:1.634
外观:深红色粉末
溶解性:不溶于水和碱溶液,微溶于乙醇,易溶于油脂和矿物油,溶于丙酮和苯
摩尔折射率:75.59
摩尔体积(cm3/mol):211.3
等张比容(90.2K):552.9
表面张力(dyne/cm):46.8
极化率(10-24cm3):29.96
疏水参数计算参考值(XlogP):3.6
氢键供体数量:1
氢键受体数量:3
可旋转化学键数量:2
互变异构体数量:4
拓扑分子极性表面积:41.5
重原子数量:19
表面电荷:0
复杂度:394
同位素原子数量:0
确定原子立构中心数量:0
不确定原子立构中心数量:0
确定化学键立构中心数量:1
不确定化学键立构中心数量:0
共价键单元数量:1
由于苏丹红是一种人工合成的一种工业染料,1995年欧盟(EU)等国家已禁止其作为色素在食品中进行添加,对此我国也明文禁止。但由于其染色鲜艳,印度等一些国家在加工辣椒粉的过程中还容许添加苏丹红一号。2005年,EU对从印度进口的红辣椒粉中检出苏丹红,其检出苏丹红I 的量为2.8-3500 mg/kg。同时在一些其它食品中也检测到这种物质,如一些调味品中苏丹红I的含量达到0.7-170 mg/kg。也有一些报道称,在辣椒粉中还可检测到苏丹红Ⅱ、Ⅲ和Ⅳ,如在辣椒粉和辣椒酱中检出苏丹红IV的含量分别为230和380 mg/kg,但辣椒粉中一般多以检出苏丹红I为主。2005年2月18日,英国食品标准局(The Food Standard Agency,FSA )就含有添加苏丹红色素的食品向消费者发出警告,并在其网站上公布了可能含有苏丹红I的产品清单。截至2月24日,清单上的产品增加到了474种,包括香肠、泡面、熟肉、馅饼、辣椒粉、调味酱、豆腐乳等产品。
S22:Do not breathe dust.
不要吸入粉尘。
S36/37:Wear suitable protective clothing and gloves.
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和手套。
S46:If swallowed, seek medical advice immediately and show this container or label.
食入时,立即求医并出示容器/标签。
S61:Avoid release to the environment. Refer to special instructions/Safety data sheets.
避免释放到环境中,参考特别指示/安全收据说明书。
R40:Possible risks of irreversible effects.
可能有不可逆作用的风险。
R43:May cause sensitization by skin contact.
皮肤接触可能引起过敏。
R53:May cause long-term adverse effects in aquatic environment.
可能在水生环境中造成长期不利影响。
R68:Possible risk of irreversible effects.
可能有不可逆后果的危险。
“苏丹红”事件是由于意大利食品监管机构发现从英国第一食品公司出口的调味品中含有可能致癌的红色素“苏丹红一号”引发的。
国外
2004年6月,欧盟颁布了《有关辣椒及辣椒产品紧急措施的决定》。要求禁止进口含掺有苏丹红染料的辣椒产品。
2004年6月14日,英国食品标准管理局(TheFoodStandardAgency,FSA)就此前在超市一批新食品中发现含有潜在致癌物的“苏丹红一号”色素,向消费者和贸易机构发出了警示,并要求食品生产厂商必须继续警惕红色污染,严禁使用含有潜在致癌物、禁用产品目录中的“苏丹红一号”。
2005年2月18日,英国最大食品制造商产品中发现了被欧盟禁用的苏丹红一号色素,下架食品达到500多种。
国内
2005年2月23日,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对含有苏丹红(一号)食品检验监管的紧急通知》,要求清查在国内销售的食品,特别是进口食品,防止含有苏丹红的食品在市场上销售。
2005年3月4日,北京有关方面在亨氏辣椒酱中检出“苏丹红一号”。不久,湖南长沙坛坛香调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坛坛香辣椒萝卜”也被检出含有“苏丹红一号”。
2005年3月15日,肯德基新奥尔良烤翅和新奥尔良烤鸡腿堡调料中发现了微量苏丹红(1号)成份。随后,北京有关部门在检查中再次发现,肯德基用在“香辣鸡腿堡”“辣鸡翅”“劲暴鸡米花”3种产品上的“辣腌泡粉”中含有“苏丹红一号”。
2005年4月5日,国家质检总局宣布,在对全国18个省、市、区可能含有苏丹红的食品展开专项检查后发现,30家生产企业的88种食品及添加剂含有苏丹红。
2005年4月9日,公安部门刑拘广州田洋食品有限公司的两个主要涉案人员谭伟棠、冯永华,因该公司一直使用“苏丹红一号”含量高达98%的工业色素“油溶黄”生产辣椒红一号食品添加剂,而此食品添加剂正是此次苏丹红事件的源头。
国家质检总局针对苏丹红专项检查所反映的问题,出台了五项措施严查苏丹红食品及原料。
一、依法严厉查处含苏丹红的食品及原料,所有检出含苏丹红食品及原料一律强制收回。
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已责令产品中检出苏丹红的食品及原料生产企业立即停止生产该产品;已生产的立即封存,停止销售;已售出的,由企业全部收回。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监督销毁上述产品,同时彻查其生产原料,查清苏丹红来源。
二、责令所有辣味制品生产加工企业严格自查。
一查配方中有无使用非食用色素等食品添加剂;二查原料的来源是否有从生产苏丹红原料化工企业的进货记录;三查原料及成品中是否含有苏丹红。凡是自查时发现上述情况的,立即停产整顿,主动收回已售出产品,同时立即报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一步追查源头。
三、全面加强对可能含有苏丹红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执法检查。
凡是发现产品含有苏丹红的,立即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没收产品及原料,彻底销毁,并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同时查清原料来源。情节严重和涉案跨省的,立即报告质检总局,由总局组织追查。
四、强化对生产苏丹红化工染料企业的监管,严防流入食品生产加工领域。
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正在全面对生产苏丹红染料的化工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严禁将苏丹红销售给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严格排查化工企业是否有将苏丹红变换名称后销售给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违法行为。凡发现苏丹红流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要追根究底;凡发现苏丹红流入外省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要立即通报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并报质检总局组织追踪调查。
五、大力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后续监管,切实从源头上把好质量安全关。
国家质检总局已对28大类370种食品实施了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有效促进了食品产业结构调整和食品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升。国家质检总局将进一步加大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尽快建立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市场准入制度,从生产源头上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努力促使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