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体育局

更新时间:2024-11-03 20:19

苏州市体育局是由国家机关批准而设立的、为苏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本着贯彻国家政策的方针,组织大型体育活动。内部机构齐全,多次获得荣誉称号。

主要领导

局长:阙明清

副局长:俞峰

机构简介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9〕413号)和《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发〔2009〕56号),设立苏州市体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建制。

职责调整

(一)新增的职责

增加体育市场监督执法工作监管职责。

(二)强化的职责

1.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职责。

2.加强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的职责。

(三)调整的职责

游泳救生员岗位证审核、从事体育技能培训资格证书审核调整为体育经营活动职业资格证书审批。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拟订我市体育工作的政策法规并督促实施。

(二)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体制改革;研究全市体育工作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编制全市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推进体育社会化和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

(四)统筹规划全市运动项目布局。指导各类优秀运动队伍建设,负责全市专业和业余体育训练工作和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输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市参加大赛的奖励政策。

(五)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六)组织参加和承办重大体育比赛;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体育竞赛计划,指导监督全市体育竞赛。

(七)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负责体育市场监督执法监管工作,负责全市体育彩票发行管理工作。

(八)组织开展体育科学研究和体育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负责市体育事业经费计划管理;参与市级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建设布局和监督管理。

(九)指导、管理全市体育外事工作,开展国际间和港澳台地区的体育交流与合作。

(十)负责市级体育社会团体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工作, 指导体育总会和单项体育协会开展各项活动。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体育局设6个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建制。

(一)办公室(信息处、法制处、行政许可服务处)

组织、指导全市体育发展战略和政策研究,拟订全市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拟订全市有关体育事业的地方性政策、法规、规章;负责机关文电、文秘、会务、机要、文史、档案、信访、保密、信息(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综合协调、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后勤事务和本局卫生长效管理等工作;负责市体育系统信息化工作和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苏州体育信息网站”和苏州体育政务网建设管理;指导、组织全局法制教育和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工作。负责局行政许可服务事项。

(二)群众体育处

拟订群众体育发展规划;推动和指导全民健身运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管理全民健身设施;组织开展综合性群众体育活动;推动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推动并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指导和协调社会各部门、各行业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指导、协调体育社团开展群众性的体育活动;指导健身气功管理工作;负责群众体育干部业务培训;制定群众体育工作表彰奖励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竞技体育处

拟订竞技体育发展规划草案;负责省队市管运动队训练参赛和建设;指导、协调运动队伍的科研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拟订市体育局参加省及以上综合性运动会的奖励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市级体育竞赛工作方案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全市其他竞赛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在本市举办的国内和国际重大体育竞赛工作;负责省级以上体育比赛的登记、申请工作;负责教练员的管理培训、考核工作;负责全市裁判综合管理及二级以上裁判员、运动员等级审批、申报工作;指导、协调省队市管运动队的文化教育工作。

(四)青少年体育处

拟订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草案,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统筹运动项目的设置和布局;负责协调业余教练员的管理培训、考核工作;巩固完善全市业余训练网络;指导、协调业余训练及后备人才培养工作;指导、协调业余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和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资格审查;负责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特色体育项目学校的申报、检查、验收、命名、审批,配合教育部门指导学校青少年体育活动;指导、协调、审核各项目代表队参加省及以上比赛的工作。

(五)体育经济产业处

研究体育产业发展状况,拟订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组织体育产业统计调查工作,指导体育市场管理;负责局机关和监督管理直属事业单位的经济财务及政府采购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体育基本建设规划,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经费使用并监督管理;承担体育事业综合统计、直属单位财务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管理、监督体育彩票发行和公益金使用。

(六)组织人事处

贯彻执行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政策以及局党组的决定,拟订本局干部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局干部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协助市委组织部做好市管干部管理工作,提出局机关机构设置和干部调配使用的建议;指导直属单位搞好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选拔培养局年轻后备干部;负责管理局机关及局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资、奖励等工作;负责、指导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及相关工作;配合省体育局做好省队市管运动队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优秀运动员退役安置工作;拟订全市体育人才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并承办全市教练员以及体育系统内其他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专业技术工人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工作;组织指导局机关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业务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人事档案管理、侨务统战、民族宗教和计划生育工作。

贯彻体育外事及对港澳台体育工作政策,拟订体育外事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出国(境)人员申请、政审、援外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合署办公)和机关党委。

人员编制

市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为30名(含离退休干部服务人员编制1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另行核定。

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4名,另核派驻纪检组组长1名;正副处长(主任)13名,其中正处长(主任)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处长(副主任)6名。

考察学习

赴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考察学习

6月15日,苏州市体育博物馆筹备组在局长鲍东东同志的带领下,赴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考察学习。期间,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中国奥林匹克博物馆、中国体育博物馆等方面的领导和专家对苏州高度重视体育文化、筹建体育博物馆的设想给予了高度评价,对苏州体育博物馆的功能定位、区域划分、发展方向等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

近年来,作为江苏省省级试点市之一,苏州市加快率先基本实现体育现代化步伐,并以加强体育文化建设为首要抓手。市体育局与各级、各类媒体合作开辟专栏,系列宣传打造“争奥运金牌,谋百姓健康”的体育服务品牌。出版了《苏州体育志》《走向世界的苏州体育》《罗格苏州行》《第三届全国体育大会精彩瞬间》等一批体育文化丛书,发行了奥运冠军、世界冠军邮册等体育文化宣传资料,拍摄了《活跃在苏州的民间体育社团》等影视资料作品。结合“假日体育”全民健身活动,每年举办体育摄影大赛和市“十大体育新闻”评选活动。全面展开全市千名体育健身明星评选和全民健身大课堂系列活动。通过影、音、书、画、活动等各种手段丰富体育文化的传播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弘扬苏州体育精神,展现苏州体育魅力,为推广全民体育、终身体育等现代化的体育理念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与此同时,苏州市正在抓紧筹建全市首家集体育人文展示、体育精神弘扬、体育知识传播、体育游戏互动、体育培训教育融为一体的专业性体育博物馆。希望通过丰富翔实的史料和珍贵的文物,利用吴地文化和现代科技的表现手段来追溯苏州体育的发展历程,挖掘吴地体育文化源远流长的历史,展示奥林匹克运动与苏州体育文化内涵,弘扬苏州城市精神,为苏州市民的体育健身、体育知识普及服务。目前,苏州体育博物馆的建设规划、概念设计和筹建方案已初步形成,目前正在深化设计之中。

荣誉称号

苏州市体育局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全国体育及相关产业专项调查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1年9月24日,被评为“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

办公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五卅路1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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