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23 20:03
苏州市作家协会(简称苏州市作协),是中共苏州市委领导下的、由全市作家和文学工作者自愿组成的专业性人民团体,为苏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团体会员,同时接受中国作家协会、江苏省作家协会的业务指导。协会原称苏州市文学工作者协会,成立于1950年1月。
1991年12月,为适应改革开放和文艺发展的新形势,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更名为苏州市作家协会。现有会员376人,其中省作协会员210人,中国作协会员49人。协会按文学门类下设小说、诗歌、散文、杂文、报告文学和儿童文学等6个分会,儿童文学分会还设有苏州少年文学院、苏州少年写作基地、苏州幼儿文学创作研究中心和苏州少儿文学阅读指导站等辅导机构。
苏州市作家协会自1979年6月恢复因“文革”中止的活动,并于1980年初召开首次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会至今,已历6届。协会始终坚持文艺“两为”方向和“双百”方针,以创作为中心,以繁荣为目标,充分发挥联络、协调、服务、指导的职能,团结全市文学工作者,积极开展各类活动,促进了苏州文学事业的不断发展。
近年来,苏州市作家协会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会员队伍壮大,创作成果丰硕。不仅各门类屡获全国和省的重要奖项,而且发展势头强劲,中青年作家已成为创作和研究的主力,文学力量被视为我省乃至全国的重要地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苏州文化强市的进程中,做出了文学应有的贡献。
为推动和繁荣全市文学创作,苏州市作家协会自2001年开始,在中共苏州市委宣传部和市文联的关心支持下,设立了《奖励苏州作家文学创作暂行规定》,每年度内,对发表在国家一流刊物的苏州市作家作品给予奖励。同时,依靠社会力量,先后建立了“六六杯”报告文学奖、“时运杯”散文奖、“张浦杯”诗歌奖等市级文学奖项和“苏州市作家协会震泽创作基地”。
1980年组成苏州市文协第一届理事会,理事长陆咸,副理事长朱红、陆九如(女)、肖建亨。会员60人,其中全国作协会员5人。
1984年7月选举产生苏州市文协第二届理事会(理事24名),理事长肖伦,副理事长朱红、李巨川、陆九如(女)、肖建亨,秘书长朱红(兼),副秘书长谭亚新、纪银剑、蔡焜。会员137人,其中省作协会员52人,全国作协会员8人。
1987年4月24日选举产生苏州市文协第三届理事会(理事27名),理事长范培松,副理事长朱红、范小青(女)、尹平、钦志新,秘书长谭亚新,副秘书长王稼句、纪银剑、沈建洪、薛亦然(后增补)。会员162人,其中省作协会员93人,全国作协会员16人。
1991年12月17日,市文协召开三届二次理事会,通过决定改文学工作者协会为作家协会,原文协正副理事长改称作协正副主席。
1993年2月27日选举产生苏州市作协第四届理事会(市文协改称作协后,届次延续,理事25名),名誉主席肖建亨、陆咸,主席范培松,副主席范小青(女)、朱红、杨守松、钦志新,秘书长谭亚新,副秘书长纪银剑、沈建洪、岑新(女)。会员205人,其中省作协会员112人,全国作协会员17人。
1999年2月8日选举产生苏州市作协第五届理事会(理事27名),名誉主席肖建亨、陆咸,主席范培松,副主席范小青(女)、朱红、杨守松、钦志新、金曾豪,秘书长谭亚新,副秘书长纪银剑、沈建洪、薛亦然、岑新(女)。会员264人,其中省作协会员147人,全国作协会员21人。
2005年5月选举产生苏州市作协第六届理事会(理事32名),名誉主席朱红,顾问肖建亨、陆咸、范伯群、金学智,主席范培松,副主席范小青(女)、杨守松、钦志新、金曾豪、荆歌、叶弥(女),秘书长谭亚新,副秘书长张苏宁、纪银剑、薛亦然、岑新(女)。会员325 人,其中省作协会员175 人,全国作协会员40人。
会员主要获奖情况(1999年至2006年)
金曾豪 《苍 狼》(长篇动物小说) 第四届
金曾豪 《蓝调江南》(散文集) 第六届
王一梅 《书本里的蚂蚁》(童话) 第五届
王一梅 《鼹鼠的月亮河》(长篇童话) 第六届
国家图书奖、中国图书奖
金曾豪 《鹤 唳》(长篇动物小说) 第五届国家图书奖
金曾豪 《绝谷猞猁》(长篇动物小说) 第十三届中国图书奖
王一梅 《有爱心的小蓝鸟》(童话) 第五届国家图书奖
王稼句 《扬州文化丛书》 第十三届中国图书奖
金曾豪 《绝 招》(长篇儿童小说) 第十届冰心儿童图书奖
金曾豪 《绝谷猞猁》(长篇动物小说) 第十二届冰心儿童图书奖
孙骏毅、冯 斌 《一百个中国孩子的家庭报告》(报告文学) 第十二届冰心儿童图书奖
王一梅 《鼹鼠的月亮河》(长篇童话) 第十三届冰心儿童图书奖
王一梅 《住在雨街的猫》(长篇童话) 第十四届冰心儿童图书奖
王一梅 《蔷薇别墅的老鼠》 第十七届冰心儿童文学图书奖
王一梅 《书本里的蚂蚁》 第十七届冰心儿童文学图书奖
王一梅 《住在楼上的猫》 第十七届冰心儿童文学图书奖
高巧林 《白 弟》(中篇小说) 第十五届冰心儿童图书奖
高巧林 《长辫子老师》(儿童小说) 2002年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奖
马升嘉 《木瓜浜,童年的乐园》(散文) 2003年冰心儿童文学奖
殷建红 《房子的记忆》(散文) 2003年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奖
殷建红 《回乡偶书》(散文) 冰心儿童文学奖大奖
范小青 《生活的脚步未曾停》(散文) 第十三届冰心摄影文学奖
钱欣葆 《活泼可爱的快乐猪》(系列寓言集) 第十七届冰心儿童图书奖
钱欣葆 《刺猬认错》(寓言) 第十七届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奖
黄霞君 《点亮心灯》(散文集) 第二届冰心散文奖优秀奖
盛永明 《铺 床》 第十七届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奖
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
范小青 《百日阳光》(长篇小说) 第四届
金曾豪 《苍 狼》(长篇动物小说) 第四届
金曾豪 《鹤 唳》(长篇动物小说) 第五届
江苏省紫金山文学奖
陆文夫 《人 之 窝》(长篇小说) 首届
范小青 《百日阳光》(长篇小说) 首届
叶 弥 《成长如蜕》(中篇小说) 首届
荆 歌 《惊愕奏鸣曲》(中篇小说) 首届
荆 歌 《惊愕奏鸣曲》(中篇小说) 首届
金曾豪 《青春口哨》(儿童文学) 首届
杨守松 《生命如火》(报告文学) 首届
吕锦华 《何时入梦》(散文) 首届
范小青 《城市表情》(长篇小说) 第二届
叶 弥 《天 鹅 绒》(短篇小说) 第二届
金曾豪 《蓝调江南》(散文集) 第二届
王一梅 《有爱心的小蓝鸟》(童话) 第二届
王一梅 《书本里的蚂蚁》(童话) 第二届
王一梅 《鼹鼠的月亮河》(童话) 第二届
王一梅 《第十二只枯叶蝶》(童话) 第二届
朱文颖 《水 姻 缘》(长篇小说) 第二届
朱文颖 《浮 生》(短篇小说) 第二届
车前子 《云头花朵》(散文) 第二届
小 海 《必须弯腰拔草到午后》(诗集) 第二届
马升嘉 《想要的感觉》(儿童小说集) 第二届
王 尧 《中国当代文学思潮评论》(系列论文) 第二届
江苏报告文学奖
杨守松 《生命九章》 1993~2003年度一等奖
吴志峰、高 宗 《黄金大道》 1993~2003年度二等奖
吕锦华 《森林女神》 1993~2003年度三等奖
平燕曦、宋执群 《生命二十小时》 1993~2003年度三等奖
汤 雄 《宋庆龄与她的三个女佣》 1993~2003年度三等奖
秋 石 《两个倔强的灵魂》 1993~2003年度三等奖
叶正亭 《茶人吴严》 1993~2003年度三等奖
杨海国 《国宝周庄》 1993~2003年度三等奖
江苏散文佳作评选
陆文夫 《姑苏之恋》 2000~2001年度一等奖
俞 明 《叛 逃 者》 2000~2001年度一等奖
赵 践 《追忆昔日园林》 2000~2001年度一等奖
亦 然 《叩访苏州》 2000~2001年度二等奖
吴凤珍 《负暄搔背图》 2000~2001年度二等奖
杨守松 《醉忆大别山》 2000~2001年度二等奖
朱子南 《编一套“告密丛书”,如何?》 2000~2001年度佳作奖
邱 载 《苏州的水》 2000~2001年度佳作奖
陈 益 《幸福的计算法》 2000~2001年度佳作奖
陈放虹 《九寨沟印象》 2000~2001年度佳作奖
燕华君 《我的痛怎么形容》 2000~2001年度佳作奖
燕华君 《单身日记》 2000~2001年度佳作奖
其他奖项
范小青 《干 部》(20集电视剧) 第二十三届全国电视剧“飞天奖”
范小青 《医 生》(短篇小说) 2001年《当代》短篇小说奖
范小青 《我们的战斗生活像诗篇》 中国作协《小说选刊》2003~2006年度全国优秀小说奖
杨守松 《黑发苏州》(散文) 2002年度全国报纸副刊金奖
杨守松 《永生之恋》(报告文学) 中国报告文学学会全国短篇报告文学征文奖
杨守松 《水做的沙家浜》(散文) “春来沙家浜”全国散文征文特等奖
杨守松 《回忆田庄》(散文) “我心中的周庄”全球华人征文二等奖
金曾豪 《田 阿 桐》(短篇评弹) 中国评弹艺术节优秀创作奖
金曾豪 《铁琴铜剑楼》(中篇评弹) 江苏省曲艺节优秀创作奖
金曾豪 《阿庆嫂的阳澄湖》(散文) “春来沙家浜”全国散文征文三等奖
王一梅 《抽屉里的小纸人》(童话) 第二届张天翼童话奖
纪银剑 《踏实的人》(报告文学) 中国作协首届“共和国的脊梁”报告文学二等奖
车前子 《Big-character posters》(散文) 《人民文学》“泰山杯”散文一等奖
秋 石 《中方总经理》(报告文学) 《人民文学》优秀报告文学奖
戴 来 《茄 子》(短篇小说) 《人民文学》2003年度短篇奖
凌鼎年 《了悟禅师》(小小说) 首届全国微型小说年度评选一等奖
凌鼎年 《法 眼》(小小说) 全国微型小说2002年度评选一等奖
凌鼎年 《天下第一桩》 中国微型小说学会第三届全国微型小说评选一等奖
凌鼎年 《菖蒲之死》 天津作协与《天津文学》举办的“全国小小说精品征文”一等奖
凌鼎年 《天 使 儿》(小说) 《人民文学》“爱与和平”征文优秀奖、中国微型小说学会第四届全国微型小说年度评选一等奖
凌鼎年 《笔 会》(短篇小说) 首届黄河口杯文学征文大赛散文三等奖(《中国作家》、《中华散文》、《诗刊》等联合举办)
刘苗虎 《疯 猫 岛》(长篇科幻小说) 第五届全国优秀科普作品三等奖
钱欣葆 《神枪手打猎》(寓言) 第三届中国寓言文学研究会“金骆驼”奖
钱欣葆 《美丽的家园》(寓言) “安徒生杯”全国儿童文学创作二等奖
荆 歌 《前 妻》(短篇小说) 《青春》、《芳草》、《作品》、《萌芽》“四小名旦”特别奖
荆 歌 《绑 匪》(短篇小说) 2004年度《青海湖》文学奖(2005年6月颁奖)
荆 歌 《重现的时光》(散文) “春来沙家浜”全国散文征文一等奖
汤 雄 《黑枭红颜》(长篇小说) 《今古传奇》长篇大奖
汤 雄 《关键时刻》 华东六省市“梅陇杯”法制故事优秀奖
丁晓原 《报告文学,作为知识分子的写作方式》 第四届中国文联文艺评论三等奖
王 尧 华语文学传媒大奖2003年度文学评论家奖
范培松、金学智 《插图本苏州文学通史》 江苏省人民政府颁发的社科优秀哲学社会科学二等奖、江苏省“五个一工程”入选作品奖
朱文颖 《水 姻 缘》(长篇小说) 《中国作家》大红鹰文学奖
朱文颖 《人民文学》、《南方文坛》主办的“中国青年作家批评家论坛”中被评选为首届“年度青年作家”
阿 坤 《岁月的印痕》(散文集) 中国文化出版社等六家单位举办的国际文学笔会“中山图书奖”
张更前 《这也是一笔遗产》(散文) 第十六届华东报纸副刊好作品一等奖
张更前 《不让受助者难堪》(随笔) 第十五届江苏省报纸副刊好作品二等奖
林家治 《善思的时刻》(散文) 《中国作家》杂志征文二等奖
林家治 《晶莹如玉,明净可鉴》(报告文学) 《报告文学》征文优秀奖
黄霞君 《感悟苍凉》(散文) 文学报“完美杯”征文二等奖
缪 克 《野 地》(小说散文集) 长江文艺出版社、文学教育杂志社主办的2005年首届“屈原杯”文学创作大赛一等奖
缪 克 《花瓣的盛开》(小说) 长江文艺出版社、文学教育杂志社主办的2005年首届“屈原杯”文学创作大赛一等奖
老 铁 《爱情的瞬间移动和消逝》(组诗) “星星杯”爱情诗歌大奖赛优秀奖、“屈原杯”文学创作大赛二等奖
黄劲松 《民 工》(组诗) 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新浪网、人民文学等举办的首届鲲鹏文学奖优秀作品奖
丁古萍 《心颗飞翔》(组诗) “白沙杯”——我心飞翔全国诗歌邀请展获奖
丁古萍 《云山天水》(组诗) 《中国作家》北京“金秋之旅”笔会三等奖
丁古萍 《追寻孔繁森》(诗歌) 山东聊城文联“纪念孔繁森殉职十周年”征文三等奖
丁古萍 《苏州印象》(诗歌) 《中国作家》第二届“金秋之旅”征文二等奖
徐 宁 《“小桥流水”惹谁了》(杂文) 第十五届全国报纸副刊作品年赛金奖
徐 宁 《刘统勋的失心疯》(杂文) 扬子晚报“共建和谐社会”杂文征文一等奖
茅震宇 《“抠门”与“寒酸”》(杂文) 全国报纸副刊作品年赛三等奖
茅震宇 《“寒酸”显精神》(杂文) 2004年度群众杂志好标题奖
苏 梅 《喷火小雷龙》(长篇童话) 浙江省第二十一届优秀图书编辑奖
袁成亮 《凌虚传》(人物传记) 中山图书奖(中国文化出版社、香港文学促进协会、小小说读者杂志社、金山杂志社、中山文学院等6家单位举办)
龚 平 《万三蹄宴》 江苏省第三届小戏小品大赛一等奖、编剧奖
叶 弥 《明 月 寺》(短篇小说) 中国作协《小说选刊》2003~2006年度全国优秀小说奖
唐晓玲 《千古美谈卓克基》(散文) 人民日报“长征”征文二等奖
万 芊 《李斯说了一句大实话》(小小说) 中国微型小说学会第四届微型小说年度评选三等奖
徐卓人 《如果你的文字让人敬畏》(散文) 《江南时报》创刊10周年征文一等奖
叶正亭 《回眸周庄》(散文) “我心中的周庄”全球华人征文二等奖
邵 忠 《桃李芬芳说师傅》 首届真情人生全国纪实散文征文二等奖
孙荣昌 《南 酱 店》(散文) 江苏省企业报第七届散文大赛一等奖
高巧林 《同 学 会》 《故事大王》千字故事征文暨2006年度优秀作品三等奖
雨 林 《走进周庄》(诗歌) 《诗刊》全国同题诗大赛三等奖
石海泉 《清流滋润的城市》(散文) 《中国作家》第二届“金秋之旅”征文三等奖
葛 芳 《黄昏的迷醉》(散文) “春来沙家浜”全国散文征文三等奖
张寄寒 《陈逸飞与周庄》(散文) 《中国作家》第二届“金秋之旅”征文三等奖
吴文华 《今生有缘》(散文) 首届真情人生全国纪实散文征文三等奖
周泳逊 《呀,我失明的母亲》(散文) 首届真情人生全国纪实散文征文三等奖
文学成就奖
范小青 1999年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当代女性文学创作奖
范小青 2004年苏州市政府第三届文学艺术奖
金曾豪 2003年度江苏省作家协会嘉奖(获全国性优秀文学奖)
金曾豪 2004年度江苏省作家协会嘉奖(获全国性优秀文学奖)
金曾豪 2004年苏州市政府第三届文学艺术奖
金曾豪 第四届苏州市文学艺术奖
王一梅 2003年度江苏省作家协会嘉奖(获全国性优秀文学奖)
王一梅 2004年度江苏省作家协会嘉奖(获全国性优秀文学奖)
王一梅 第四届苏州市文学艺术奖
朱文颖 2003年度江苏省作家协会嘉奖(获全国性优秀文学奖)
杨守松 2004年苏州市政府第三届文学艺术奖
苏州市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
金曾豪 《苍 狼》(长篇动物小说) 第四届
金曾豪 《绝 招》(长篇儿童文学) 第四届
吴恩培 《百年觅渡》(长篇小说) 第四届
唐晓玲 《家 园》(长篇小说) 第四届
吕锦华 《森林女神》(长篇报告文学) 第四届
孙骏毅、冯 斌 、陈雪春、 《一百个中国孩子的家庭报告》 第四届
卢 群、吕大安 《大地的脊梁》(长篇报告文学) 第四届
朱伟杰、高巧林、张寄寒、费幸林、张惠英、万 芊、盛永明、竹 槿 《“半山”文学丛书》 第四届
金曾豪 《鹤 唳》(长篇动物小说) 第五届
吴恩培 《文化的争夺》 第五届
秋 石 《两个倔强的灵魂》 第五届
纪银剑 《没有车票的旅程》(散文集) 第五届
陈 益 《我的先祖是蚩尤》(散文集) 第五届
张苏宁 《绿 风 景》(长篇小说) 第五届
陆 平 《渡 口》(长篇小说) 第五届
范小青 《范小青中短篇小说集》 第五届
杨守松 《淘 江 湖》(长篇小说) 第五届
平燕曦、宋执群 《生命二十小时》(长篇报告文学) 第五届
刘苗虎 《追踪变脸人》(长篇科幻小说) 第五届
肖 静 《爱情无颜色》(长篇小说) 第五届
姜广平 《重塑生命》(长篇报告文学) 第五届
陆 泰 《弇山夜话》(散文集) 第五届
金曾豪 《蓝调江南》(儿童散文集) 第七届
范小青 《城市表情》(长篇小说) 第七届
范培松、金学智 《插图本苏州文学通史》 第七届
王一梅 《米粒校园童话系列》(童话) 第七届
朱文颖 《戴女士与蓝》(长篇小说) 第七届
马升嘉 《想要的感觉》(儿童小说集) 第七届
徐卓人 《真山真水园中城》(风物集) 第七届
吕锦华 《无价的君子兰》(报告文学集) 第七届
奚旭初 《落叶无声》(长篇小说) 第七届
荆 歌 《我们的爱情》(长篇小说) 第七届
钦志新 《太 湖 魂》(长篇小说) 第七届
老 铁 《等待或者穿越》(诗歌集) 第七届
(苏州市作家协会第七次代表大会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苏州市作家协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由全市作家和文学工作者自愿组成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作家和文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社会主义文学、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
第二条 苏州市作家协会为苏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团体会员,在市文联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中国作家协会、江苏省作家协会的业务指导和本市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苏州市作家协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坚持多样化,坚持以人为本,团结和组织全市作家和文学工作者,为繁荣发展苏州的文学事业,建设和谐社会,推动社会文明、进步而努力。
第四条 苏州市作家协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依法维护本会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任 务
第五条 组织和推动全市广大会员学习贯彻党和政府的文艺方针政策,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文学专业知识、理论,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水平。
第六条 提倡和支持会员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解放思想,不断创新,努力创作出富有时代精神、民族特色、为广大人民群众所喜闻乐见的各类文学作品。
第七条 组织和开展文学创作和理论研究,遵循艺术规律,举办各种采风、评比、研讨、讲座等活动,帮助会员拓宽视野、交流经验、提高素养,推进我市文学事业的繁荣发展。
第八条 支持和引导群众性业余文学创作活动,发现和培养文学新生力量,以多种方式和途径,对优秀的人才和成果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 加强文学理论建设和文学评论工作,提倡和鼓励不同学术观点的自由讨论,开展健康、科学的文学批评,树立和发扬实事求是的文学批评风气。
第十条 积极参加中国作家协会、江苏省作家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加强与国内外文学团体的交流。
第三章 会 员
第十一条 本会实行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相结合的体制。
第十二条 凡赞成本会章程,在苏州生活、学习和工作,发表和出版具有一定水平的文学创作、理论研究、翻译作品者,或从事编辑、教学和组织工作有显著成绩者,经本人申请,本会会员两人介绍或团体会员推荐,本会常务理事会审议批准,履行入会手续后,即为本会会员。
第十三条 凡在本市的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江苏省作家协会会员,均为本会当然会员。
第十四条 凡本市政府社团管理部门批准登记的有关文学团体以及各市(县)、区文学工作者协会,自愿申请,经本会理事会通过,即为本会团体会员。
第十五条 本会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3.有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4.有权要求本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5.有退会的自由。
第十六条 本会会员应尽下列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2.积极参加本会主办、承办、协办的各项活动;
3.接受本会分配的任务;
4.按期交纳会费;
5.向本会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
第十七条 凡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因犯罪被剥夺公民权者,经本会理事会审议,停止或取消其会籍。
第四章 组 织
第十八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大会闭会期间,由理事会行使大会职权。
第十九条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召开。代表大会代表须经充分协商,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推选产生,具体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由理事会决定。代表大会的任务是:审议和通过会务工作报告;修改章程;产生新一届理事会等。
第二十条 理事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组成。理事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常务理事会召集。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负责本会工作。
第二十一条 理事会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秘书长一人组成常务理事会,主持日常工作。另聘副秘书长若干人,协助处理具体事务。常务理事会议每年不少于两次,由主席召集。
第二十二条 本会可设名誉职务若干,由理事会聘请,对本会工作承担顾问、参谋等职责。
第二十三条 本会按文学门类下设各分会,组织开展文学创作和学术交流等活动。
第五章 经费及其它
第二十四条 本会经费来源:
1.上级主管部门拨款;
2.社会资助及个人捐助;
3.有偿服务收入;
4.会员会费。
第二十五条 本会实行经济民主,收支情况定期向理事会和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苏州市作家协会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