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勘察设计协会

更新时间:2022-06-24 19:39

苏州市勘察设计协会于1986年9月由苏州市建委批准成立,1990年9月在苏州市民政局登记注册。

协会简介

苏州市勘察设计协会是由苏州市(含所属市、区)内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的单位和外省市勘察设计单位在苏分支机构以及热心于勘察设计事业的人士自愿组成的全市性、专业性、非营利性、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组织。

协会宗旨

协会的宗旨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及社会道德风尚。认真履行协会“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职能,全心全意为会员单位服务,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实施行业管理。在政府和企业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行业的公平竞争和有序发展。

业务范围

1. 宣传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行业管理,不断规范市场行为。开展调查研究,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涉及会员和行业利益的意见和建议,维护会员和行业的合法权益。

2. 加强行业自律,建立规范行业和会员行为的机制,督促会员单位依法经营和管理;对违反协会章程和行规行约的行为,依据章程规定进行处理。提供会员单位公信证明。

3. 根据授权或委托,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企业和人员基本信息审核、市场检查、执业注册人员继续教育和优秀勘察设计的评选。

4. 开展行业转型发展思路与对策研究,举办各种培训、研讨和交流活动,宣传会员单位创新管理理念、深化体制改革的经验,指导和组织会员单位开展促进行业发展的相关活动。

5. 开展会员单位之间的技术交流,大力推进技术进步,积极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

6. 办好“苏州市勘察设计协会网站”和“苏州勘察设计”官方微信公共平台,及时为会员单位提供相关信息。

7. 开展行业间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组织和参加全省、全国或国际有关勘察设计业务活动,扩大企业与省内外、国内外同行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8. 承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开展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开展的其他活动。

入会

入会条件

1. 承认本协会章程;

2. 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3. 持有有效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或为勘察设计行业服务的相关单位;在本省连续营业六个月以上的非本省注册登记的持证勘察设计企业在苏分支机构;

4. 热心服务于勘察设计事业,自愿以个人身份加入协会,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的人士。

入会程序

1. 提交入会申请;

2. 由秘书处对照入会条件进行初审;由理事会授权秘书处讨论通过;

3. 发给会员证书。

会员享有权利

1. 有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 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3. 获得本协会服务优先权;

4. 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5.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会员履行义务

1. 遵守和维护协会章程,执行协会的决议;

2. 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3. 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 按规定交纳会费;

5. 向协会提供所需的稿件、资料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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