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28 10:37
苏志武,男,汉族,1955年10月生,广西桂林人,1973年12月参加工作,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华南理工大学无线电系无线电技术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在职中央党校研究生班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毕业,研究员。
1973.12-1975.08 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县甘棠公社插队知青;
1975.09-1977.09 邮电部532厂技工学校学生;
1977.09-1978.01 邮电部532厂十四车间工人;
1978.02-1982.01 广州华南理工大学无线电系无线电技术专业学生;
1982.02-1989.09 北京广播学院无线电工程系教师;
1989.10-1993.01 北京广播学院无线电工程系副主任;
1993.01-1995.01 北京广播学院院长助理;
1995.01-2004.05 北京广播学院副院长(1995年1月任党委常委、2002年2月兼任党委副书记);
2004.05-2004.08 北京广播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党委常委;
2004.08-2006.05 中国传媒大学党委书记兼副校长;
2006.05—2015.11 中国传媒大学校长。
曾任中国传媒大学学术委员会主席,传媒高等教育国际联盟主席,教育部动画、数字媒体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教育部科技委信息学部委员,国家广电总局科技委常委、战略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科技新闻学会副理事长,北京市高等教育学会理事会副会长等。
2018.05 江西泰豪动漫职业学院校长。
2015年11月24日,中国传媒大学党委常委、校长苏志武,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一直违规超标使用公务车辆,长期违规占用下属单位车辆,办公用房严重超标,违规在校外餐饮场所公款宴请,将赠送学校礼品未进行资产登记长期摆放在自己办公室。作为校长未能履行好行政管理职责,对学校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严重不力、财务管理混乱、“三公经费”支出严重超预算、有关部门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礼品等负有直接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教育部党组决定,给予苏志武行政记过处分,免去其校长职务。涉及党纪处分商北京市纪委作出决定。
曾获“北京市优秀教师”称号,“北京市教学成果”一等奖、“国家广电总局科技创新”一等奖。
编著出版书籍七部,发表文章数拾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