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23 23:27
苗元礼,临汾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2007年8月27日被公示为省直正厅职职务拟任人选,其间,纪检部门接到其有关问题的举报,并展开初查。
1974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参加工作后任山西省农科院小麦研究所研究员;1985年12月任翼城县农牧局干事;1986年7月任翼城县农牧局副局长兼农技中心主任;1991年9月任翼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2006年4月任临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08年1月31日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
经检察机关查明:2004年至2007年期间,苗元礼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单独或者通过他人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11万余元、美金4万元、欧元3000元。其中,非法收受私营煤矿矿主等人财物共计398.5万元,美金4万元、欧元3000元。而他也为私营煤矿主缓交、减免资源价款人民币3139万元,拨付维简费人民币405万元,违法保留煤矿10座。
朔州市检察院认为,苗元礼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