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10 15:56
芦笙舞,又名“踩芦笙”、“踩歌堂”等,因用芦笙为舞蹈伴奏和自吹自舞而得名。它流布于贵州、广西、湖南、云南等地的苗、侗、布依、水、仡佬、壮、瑶等民族聚居区,是南方少数民族最喜爱、分布最广泛的一种民间舞蹈。
以最为普及的自娱性芦笙舞为例。一年四季都可以跳,特别是春节跳得更欢。年三十那天,谁家的年饭先吃毕,这家喜好跳舞者就吹起芦笙到一家去约舞伴,到了人家家门口就跳起芦笙舞,一是表示约舞伴,二是给这户人家拜个年。倘若这一家备好年饭还未吃,主家就要邀请客人与他家共尝年饭,若客人再三推辞,主人就要挟几块肥肉送给客人,客人当时吃不下,主人就将肉放在其芦笙顶部的一个小葫芦里。主人家吃过饭,愿跳舞者,带上自己的乐器,换上节日的盛装跟随来约伴的人再跳到另一家去。待全村跑完,跳笙队伍已占全村大半数人了。最后,舞者全都集中到村中大场上,随乐起舞,直跳到晨曦微露才散。
芦笙是苗族古老的吹奏乐器,苗家人吹奏芦笙,必定要以舞蹈配合。芦笙舞由十几甚至几十人盛装打扮的芦笙手围称圆圈,边吹边跳,又称“踩堂舞”,是南方少数民族最喜爱、分布最广泛的一种民间舞蹈。芦笙舞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是苗族人民珍贵的艺术财富。智慧的苗家人在传承中不断丰富和发展了芦笙的内涵。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的逐渐加强,这一古老的艺术形式不断焕发出新的生机。
第一种群众性芦笙舞,苗语叫“究给”,每当节日来临之时,人们都到芦笙场上跳芦笙舞。芦笙舞由一支庞大的芦笙队伴奏,或者由芦笙队带领,群众围着芦笙队形成圆圈舞蹈。这种芦笙舞不限人数,男女老少都可以参加,舞蹈动作比较简单,随着芦笙吹奏的乐曲而变化。随着苗家姑娘的跳动,身上佩戴的银饰会发出悦耳的声响,具有浓郁的苗家风情。
第二种是表演性芦笙舞,苗语中叫“丢捞比给”。这种芦笙舞是男子竞技性的舞蹈,一般在传统节日里举行,舞曲明快,节奏强烈,技术性比较高,多数是各村里的芦笙能手才能参加比赛。
第三种是风俗性芦笙舞,这是男女青年表达爱情的一种方式。姑娘把自己绣的花腰带一头系在自己看中的男青年的芦笙上,自己牵着花腰带的另一头跟着男青年跳舞。有时一个男青年身后有好几个姑娘牵着花腰带,队形好像孔雀开屏,而有的男青年身后却空无一人,十分有趣。
芦笙舞·锦鸡舞
申报地区或单位:贵州省丹寨县
地域特色
贵州苗族的芦笙舞因地理环境与人文特征的不同,其芦笙舞在具体的表演形态上也有所差异,如苗族黔中南部芦笙舞“长衫龙”与黔东南部芦笙舞“锦鸡舞”,虽同为同一种舞种,但其在表现形式上有很大的不同。
苗族黔中南部芦笙舞“长衫龙”舞者都为男性,跳舞的形式通常为偶数组或群舞,在服装穿着方面,黔中南部芦笙舞“长衫龙”要求着黑色的大长衫,并佩戴红色的腰带;在饰品装饰方面,舞者的头上要顶龙面牛角图腾,再插上两根野鸡羽毛;在舞蹈形态中,基本上都是双腿微屈,进行左右律动的舞蹈为主。
黔东南部芦笙舞“锦鸡舞”,苗族同胞因崇拜锦鸡(凤凰图腾),并在当地重要的节日、礼仪性活动或祭祀性活动中所跳的一类芦笙舞舞种。“锦鸡舞”的舞者一般比较广泛,男性、女性都可加入,其跳舞的队伍形式一般为舞者排成一字长蛇对,然后沿着逆时针方向转圆圈跳。在服装着装方面,黔东南部芦笙舞“锦鸡舞”以传统的“锦鸡舞”苗族服饰着装即可;在饰品装饰方面,当地的苗族女性会以锦鸡的形象为审美参照,高梳头发,并佩戴锦鸡飞舞造型的银饰等;在舞蹈形态方面,基本上是舞者双膝每跳一步,自然地向前颤动,双手自然放开,随意摆动。
基本动作
跳舞时,男性青年(少者三五人,多则二三十人)吹奏芦笙于前领舞,女性(以姑娘和中年妇女为主,七八十岁的老人、五六岁的孩童均可随意参加)排成一字长蛇队跟在后面,沿着逆时针方向转圆圈跳。随芦笙曲调和舞步的变化而翩翩起舞,舞步时而缓缓前移,时而逆时针方向转圆圈跳,有时或前或后、或左或右移动,有时或进或退漫舞。舞蹈动作有三、四、七步不等,以四步为主,兼以六步转身。腿上动作多、上肢动作少,以腰、膝的自然摇动为舞蹈的基本特点。双脚按芦笙曲调节奏变换出优美姿势,双手于两侧稍往外自然摇摆,加上妇女头上的锦鸡银饰跃跃欲飞。
仅以四步舞为例,以左脚为先,左脚先向左侧轻迈一步,右脚跟着左脚靠拢,然后右脚向右轻迈一步,左脚则又向右脚靠拢,之后又轮到左脚向左迈步,右脚跟上,反复四次后即转换跳六步顺时针转身(转180度),如此往返,逐步侧身相随围成圆圈缓缓前行。每跳一步,双膝同时自然向前嬗动,犹如蜻蜓点水;双手于两侧自然放开,悠然摇摆。人多时,芦笙手在中间围成圆圈吹跳,女性在外围成圆圈漫舞。
芦笙舞·鼓龙鼓虎-长衫龙
申报地区或单位:贵州省贵定县
谷撒村苗族自古以来崇拜龙,龙能呼风唤雨、龙能使人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勤劳勇敢的苗族人民,每逢收获季节,就用歌舞庆祝丰收、表达爱情,并把自己装扮成龙的模样,身穿黑色长衫,头顶龙面斗角图腾、插野鸡翎,口戴髯口,拴红色银饰腰带,手执粗长芦笙管,自吹自跳。伴随流畅的芦笙旋律,银饰在阳光照耀下闪烁、发出悦耳的叮当声,《龙斗角》、《吐水》、《出洞》等舞蹈,韵味古朴、感情真挚、刚健柔韧,让人赞不绝口。
种类
该舞伴奏乐器笙管粗长,声音低沉浑厚,音乐节奏鲜明,舞蹈动作与音乐紧密结合为一体,和谐流畅,潇洒大方,表现为苗族芦笙舞的独特风格。舞蹈分为三节,第一节表示群龙出现;第二节表示龙腾虎跃;第三节表示群龙抢宝。
芦笙舞·滚山珠
申报地区或单位:贵州省纳雍县
地龙滚荆以前动作比较单一,古朴稚拙,以再现当年年轻人征服大自然的过程为主,一人数人均可表演。表演时用6支长约20厘米木制梭镖,镖头插入地下,围成一个直径约0.7米的圆圈,或用6只对顶的饭碗摆成圆圈代替镖头亦可,表演者必须手持芦笙一边吹奏,一边跳跃,围着梭镖或水碗翻滚,碗中水不能倾泻,这样的表演难度极大,异常惊险。在长期的演变过程中,人们逐步将生产和生活中的一些生动技巧,融汇到芦笙舞蹈中,不断改进完善。
芦笙舞最开始是为了祭祀神灵才兴起的,到了后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才逐渐发展出娱乐性质和民俗性质的芦笙舞。人类在诞生初期,深刻感知到了大自然的瞬息万变与神秘莫测,深刻意识到自己在大自然面前是多么渺小,他们对许多危及自身的灾害都无法抗拒也无法解释,因而他们敬畏自然,亦试图通过祭祀的方式,事神以致福。不管是中原大地还是其他少数民族均是如此。
祭祀类的芦笙舞都非常的庄严肃穆,场面宏大。祭祀性的芦笙舞比起风俗性与竞技性的芦笙舞更缺乏自由性,它有着许许多多的规定。比如在举行祭祀时,任何人都应庄重严肃,不应嬉皮笑脸胡乱言语。每年春节之后,播种之前,为了祈求该年的风调雨顺,便会举行祭祀性质的芦笙舞,但这个时候是不许吹奏芦笙的。并且在祭祀龙神、祭祀祖先、立新房、踩屋、丧葬礼仪等场合时,多以男子双人芦笙舞来表现。
申报地区或单位:贵州省丹寨县
申报地区或单位:贵州省贵定县
鼓龙鼓虎-长衫龙历史悠久,已有千年以上的历史,源于花苗自古崇拜龙,龙能呼风唤雨,吞噬日月,能使人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能为苗族消灾解难,是他们崇拜的神。据传花苗老祖公们之所以能找到谷撒这块宝地,繁衍几十代子子孙孙,兴旺发达,全得力于龙神的帮助和保佑。
长衫龙苗族芦笙舞相传三百多年,具有广泛的群众性,舞蹈反映了苗族人民热情质朴、雄浑遒劲的性格和气质,表达了苗族同胞心中的理想和希望。该舞1988年参加全国首届斗牛大赛开幕式演出,1991年参加中国西南艺术节开幕式演出,2002年8月参加中国都匀国际摄博会开幕式演出,均受国内外观众的喜爱。2003年10月受第六届北京国际旅游文化节组委会邀请,作为贵州唯一原汁原味少数民族舞蹈表演团赴京参加北京市政府、国家旅游局共同主办的第六届国际旅游文化节,向海内外同胞、外国艺术家、世界人民展示古老悠久的长衫龙苗族芦笙歌舞,展示民族文化土、特、神、奇、绝,展示民族服饰的艺术,民族芦笙舞的展演得到首都人民和世界人民的肯定和认可,赢得了国内外艺术家们的高度赞誉。
但是,由于社会环境的改变,外来文化等多方面因素对苗寨多有影响和冲击,现只有一个寨子不足三十人会跳鼓龙鼓虎-长衫龙舞蹈,这一古老的民间艺术形式已处于严重的濒危状态,亟待保护。
申报地区或单位:贵州省纳雍县
第一,芦笙舞作为一种娱乐表演形式,首先最直观的便是可以促进人民身心健康,参与者通过动作丰富、形式多样的舞蹈动作,将蕴含着众多技术性、文化性、表演性强的芦笙舞呈现出来,是组成人民业余生活的重要部分。第二,芦笙舞的传承是促进苗族文化传承的表现,芦笙舞伴随着芦笙的旋律而运动,是苗族文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严格来看,芦笙舞不仅是一种活动身体、愉悦身心的舞蹈运动,更是满载着苗族人民信仰和文化积淀的舞蹈,是其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扬。第三,芦笙舞的发扬与推广更是民族之间进行文化交流的一种载体,通过这种方式能够加强各个民族间的文化交流,培养民族之间的文化认同感,从而对民族间的团结与统一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苗族芦笙舞历史悠久,曾经是黄平县苗族同胞在闲暇之余,主要的休闲娱乐项目。随着现代体育项目的快速传播与普及,篮球、足球、羽毛球、现代舞等体育项目更受苗族青年喜爱,此外网络体育对战游戏也十分风靡,占据了青年人大部分休闲时间。年轻人对于芦笙舞兴趣不浓,即使参与,也只是简单的模仿,难以长时间坚持。而中老年人因为年龄较大,体能有限,平日的休闲娱乐以棋牌、广场舞为主,由此出现了“年轻人不愿跳,老年人跳不动”的尴尬局面,芦笙舞一般仅在民间重大集会中出现,难以全面融入全民健身活动中。
在苗族彝族聚居地,各级乡镇领导为保护好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明示各中小学将芦笙舞作为必修课程内容,甚至在早操和课间操推广芦笙舞,并以校级和乡级竞赛为杠杆,将芦笙舞充实到学生课外体育活动中,强有力地促进了芦笙舞的继承和发展。快速有力地促进了芦笙舞在苗族地区甚至是在整个贵州地区的传播和发展。
2019年11月,《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馆、雷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普安县文化馆、榕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水城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获得“苗族芦笙舞”项目保护单位资格。
2023年10月31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名单》公布,“苗族芦笙舞”项目保护单位雷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文化馆、榕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普安县文化馆评估合格。苗族芦笙舞项目原保护单位存在单位性质、机构等方面重大变化,不具备保护单位基本条件等情况,重新认定保护单位六盘水市钟山区文化馆。
1991年苗族芦笙舞在参加全国第四届少数民族运动会,获表演项目一等奖;1995年在参加全国第五届少数民族运动会,获表演项目二等奖;2010年在参加贵州省第八届少数民族运动会,获表演项目一等奖。
相传盘古开天地之时,大地一片荒凉。那时,苗族祖先是靠狩猎飞禽走兽作衣食的,为了解决捕获鸟兽的困难,当时一个心灵手巧的小伙子,在林中砍下树木和竹子,做了支芦笙模仿鸟兽的鸣叫和动作,吹跳起来以引诱各类鸟兽。从此,人们每出猎均有所获,于是芦笙舞就成了生活的必需而世代相传。这类传说与现今仍流传着众多模拟鸟兽鸣叫和形态的芦笙曲调及舞蹈动作的现象虽相吻合,但要弄清它的起源,仍有待从史料方面进行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