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3 16:22
英国荣誉制度是旨在奖励那些为英国做出过贡献的人士,不同的荣誉头衔代表了不同的重要性,有些头衔早在几个世纪之前就已经创立。获荣誉的人员名单由首相向英国君主推荐。个人还可以向首相提名人选,而英国外交部可以向首相提名外国公民接受荣誉。英联邦国家政府也可以向英国政府提名自己的公民,不过大多数英联邦国家都建立了自己的荣誉制度。君主还可以自己决定将荣誉授予个人。
一般每年会有两次公布获得荣誉人士的名单──君主的生日和新年。颁发荣誉的盛典总是受到注目,其中最著名的当然是封爵仪式,在仪式中君主手持一把象征性的剑,轻轻敲打被册封为爵士的人的肩膀。但是一些时候获得荣誉的人也会拒绝接受荣誉,2003年英国的报章就曾公布过一份所有曾拒绝获册封人士的名单。
世袭贵族(Hereditary peerage):很少授予王室以外的公众人士;即使是王室人士,最近的一次也在威廉王子结婚之时,获封为剑桥公爵。自从英国国会在1999年通过新法例以后,受封者不会再自动成为上议院成员。最后一次授予王室以外成员是在1984年,当时获得册封的是前首相哈罗德·麦克米伦。世袭贵族分为五个级别:公爵、侯爵、伯爵、子爵和男爵。
终身贵族(Life peerage):所有终身贵族都拥有男爵的爵位,并且都是上议院成员。终身贵族的爵位不能继承。一些人获封为终身贵族并不是由于他的成就,而是通过册封让他可以进入上议院,比如大法官等。终身贵族是根据1876年的《上诉权法案》(Appellate Jurisdiction Act)和1958年的《终身贵族法案》(Life Peerage Act)而设立的。
从男爵爵位(Baronetcy):与骑士爵位类似,但从男爵爵位可以世袭,却并不属于贵族。获册封后或世袭继承爵位后,从男爵名字前可冠以Sir(爵士)的尊称,名字后配以“Bt.”的头衔,女性则在名字前冠以Dame(女爵士)的尊称并在名字后配以“Btss.”的头衔,但历史上只有三个女性从男爵。最近期获册封的从男爵是戴卓尔夫人的夫婿Sir Denis Thatcher, 1st Bt.,于1991年获封,他于2003年去世后,儿子继承爵位,是为Sir Mark Thatcher, 2nd Bt.。
骑士爵位(Knighthood):从中世纪的骑士制度流传下来,册封后名字前可冠以Sir/Dame(爵士/女爵士)的尊称。有两种册封方法:
获颁爵士级骑士勋章,是不同受勋骑士团(Chivalric order)的成员,例如GCMG、DBE,见下段“骑士勋章”。这等别的爵士会在名字前冠以Sir/Dame的尊称,名字后配以爵士级勋章头衔的缩写(例如:Sir Edward Youde, GCMG, GCVO, MBE)。
下级勋位爵士(Knight Bachelor),大多是最高法院的法官,只有男性获第二种册封成为Knight Bachelor,若有女性配得同等荣誉,会按第一种方法被册封为DBE,名字前冠以Dame(女爵士)的尊称。这等别的爵士不是受勋骑士团的成员,没有正统的头衔缩写,但也有在名字后配以“Kt”的缩写(注意是小写t)来特显这个荣誉。
其他等级、荣誉或奖章:获册封者没有“Sir”或“Dame”的尊称,但是可以在名字后面加入荣誉头衔的英文字母缩写。
以下是按照等级高低排列的骑士勋章:
嘉德勋章(The Most Noble Order of the Garter,1348年设立)
蓟花勋章(The Most Ancient and Most Noble Order of the Thistle,1687年设立)
圣帕特里克勋章(The Most Illustrious Order of St Patrick,1783年设立)
巴斯勋章(The Most Honourable Order of the Bath,1725年设立)
印度之星勋章(The Most Exalted Order of the Star of India,1861年设立)
圣米迦勒及圣乔治勋章(The Most Distinguished Order of St Michael and St George,1818年设立)
印度帝国勋章(The Most Eminent Order of the Indian Empire,1877年设立)
皇家维多利亚勋章(Royal Victorian Order,1896年设立)
不列颠帝国勋章(The Most Excellent Order of the British Empire,1917年设立)
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都拥有各自的最高勋章,例如嘉德勋章是英格兰的最高勋章,蓟花勋章是苏格兰的最高勋章,爱尔兰的最高勋章圣帕特里克勋章已经废除。每一枚勋章都只能授予固定的人数,像嘉德勋章只能授予24人,蓟花勋章16人,圣帕特里克勋章22人。
印度之星勋章和印度帝国勋章都是授予在印度做出过贡献的人士的,已废除。
其他国家的公民有时候也会获得荣誉头衔,但是他们不得在其名字前加入“Sir/Dame”等尊称,而只能在名字后加入头衔的英文字母缩写。当这些获得荣誉头衔的外国人加入英国国籍后,就可以以英王子民的身分申请将相对应的尊称放在名字前面。
英国没有法律规定外国人不得成为英国贵族,但是却规定只有英联邦国家的公民才可以成为英国的上议员。一些国家──比如美国──的法律禁止公民接受外国的贵族荣誉称号。
英国的荣誉制度根据候选人的成就、服务和勇气给予国家奖励,通常每年评选两次,分别在6月女王的生日和新年时公布。另外,虽然有着一套严格的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但却并没有一部完整和全面的成文立法,这也算是英国荣誉制度的一大特点。现存的有关荣誉制度的一个法规是《1925年荣誉封号(防止滥用)法例》。当时制定这条法例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有人以英国传统的荣誉封号换取利益。
英国荣誉制度由内阁办公室礼仪书记处负责管理。国家荣誉候选人的提名有两种方式:一是由公众提名;二是由政府部门提名。
由公众提名的候选人将由评审委员会的初选机构进行筛选。初选机构将把候选人的材料送往外部的相关机构和熟悉候选人工作领域的部门,征求意见后将初选名单交给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由政府部门提名的候选人将由政府内部的一个评审委员会进行筛选,然后再将名单交给评审委员会。其中,外交和联邦事务部和国防部推荐的名单将由部门进行提名、筛选、评审,并最终确定。
评审委员会收到名单后,将对所有候选人进行评选。评审委员会分为两个等级---主委员会和八个分委员会。八个分委员会分别为艺术与媒体、体育、卫生、教育、科技、经济、社区志愿者与地方服务,以及国家委员会,分别涉及不同的领域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为了保证公正性,委员会的成员都是公开招录,委员会主席和绝大部分成员的身分都应独立于政府部门之外。只有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有些分委会才会考虑引用一些官方人员。被送到评审委员会的名单,根据候选人工作领域的不同,由分委员会先进行评估,然后再将评估后的名单送交主委员会。主委员会在经过讨论和审议后,确定最终名单并送交内阁办公室,由办公室书记将名单呈交首相,再由首相交给女王,进行最后的确认。
几个世纪以来,英国勋位和荣誉制度同贵族制度一样历经沧桑,几度变迁。谈起英国勋位和荣誉制度,就不得不说起中世纪流传下来的骑士勋章。英国共有10项勋位,按等级依次为:1348年设立的嘉德勋位(仅限授予25人);1687年设立的蓟花勋位;1902年设立的优异服务勋位;1892年设立的皇家维多利亚勋位;1723年设立的巴斯勋位;1818年设立的圣米迦勒和圣乔治勋位;1917年设立的英帝国勋位;1917年设立的伴友荣誉勋位;1886年设立的杰出服务勋位;1902年设立的帝国服务勋位。
这些勋位由英国君主专门授予那些在不同领域功勋卓著的人,例如圣米迦勒和圣乔治勋章通常授予那些在英联邦事务和外交事务中的杰出贡献者,历任香港总督多有获此勋位的。每一项勋位都有与之相对应的勋章,其中一些勋位还通过不同质地的勋章体现等级差异,例如皇家维多利亚勋位就分金质、银质和铜质勋章三种。
英国的荣誉称号与勋位制度紧密联系。英国保留的荣誉称号主要分为三类:1.骑士:又称爵士和女爵士。该称号获得者可以在其姓名前冠以“Sir”和“Dame”头衔。英国荣誉制度规定,爵士级骑士勋章的荣获者将成为受勋骑士团成员并获得爵士头衔,其姓名后标注所获骑士勋章缩写。2.英帝国勋章获得者:该类可细分为三小类--英帝国勋章的最高获得者、高级获得者以及一般获得者。3.伴友荣誉:该荣誉专门授予在艺术、科学、医学等领域作出贡献的人士。
通常情况下,荣获勋位和荣誉称号的人选是由英国政府专门机构向首相提名的。个人也可以向英国政府提交申请,经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后列入人选名单。
此外,英联邦国家的政府也可以向英国政府提名其公民。英国首相将会向英国君主提交这一名单。当然,英国君主还可以自行决定将荣誉授予个人。每逢新年和英国君主生日,英国都会举行隆重的勋位和荣誉称号授予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