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外教

更新时间:2023-01-20 18:05

英语外教,就是以教授英语作为第二外语外籍教师,在国内通常指从事英语教育工作的外籍人士,以英语母语国家的外籍人士为主,其中英语母语国家包括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爱尔兰、南非等国家。

外教总类

第一类:根据教学内容划分,分为语言类英语外教和学科外教。在国内,语言类英语外教以教授英语为主,例如:日常口语、商务英语、应试英语(雅思托福考试)。学科外教可以用英语教授数学、物理、科学、历史等等。

第二类:根据国籍划分,分为母语类英语外教和非母语类英语外教。在国内,美国,加拿大,英国,澳大利亚的母语国家外教更受到学校青睐。

第三类:根据教学对象划分,分成幼儿英语外教和成人英语外教。幼儿英语外教以年轻人为主,比较活波,互动性好。成人英语外教教学侧重实用性,以提高学员口语为主。

第四类:根据工作性质划分,分为专职外教和兼职外教。专职外教以英语教育为主,英语教学的收入为生活的经济支柱,他们一般工作认真负责,教学更专业。

兼职外教,即英语教学只是他一分兼职工作,主要工作不是英语教学,例如留学生。给用人单位造成工作态度不认真的感觉。再有因为教学经验不足;没有受过相应的英语教学培训,教学能力相对专职外教来说也相差很多,但课时费费用相对较低,所有他们也有很大的工作机会。

在国内,对英语外教一般要求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两年以上教育工作经验,有TESL,TESOL,TEFL,CELTA证书。通常招聘学校通常对英语外教也有年龄要求。希望英语外教在22-60岁之间,特殊情况下可以放宽限制。

发展现状

从2002年以后国内英语外教的数量逐年增加,尤其在2008年奥运会以后,英语外教的数量更是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但是真正具有教学经验的英语外教只占其中的一小部分。

国内对英语外教的需求量很大,但英语外教大多喜欢大城市,如北京、上海、深圳、广州,中小城市寻找以英语为母语的外教仍然比较困难,比如使用非英语母语国家的外教进行英语教学。

外教资格

很多人都会进入一个误区,只要找个外国人就可以当英语外教教书,英语外教在中国教书要达到一定资质的,外教需要合法的工作手续,比如工作签证,教师资格证书,工作许可等。

招聘须知

对于具有聘外资质的学校,在办理外教签证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外教护照原件

2、《外国专家证》登记表,照片4张;

3、有效来华职业签证复印件及有效居留证全页复印件;

4、外教专家学历专业资格证书;

5、原聘请单位解聘合同证明;

6、学校与外籍教师签订的国家外国专家局的标准合同;

7、体检证明

8、外教住宿登记原件

资格证书

TEFL

是Teaching English as a Foreign Language。TEFL证书为全球普遍承认和接受,是国际认可的通用英语教师资格证书。TEFL证书证明英语外教在外语口语和教学方法上经过了一定的培训,掌握了一定的技巧。

TESOL

是Teaching English to Speakers of Other Languages即“对外英语教学”。Tesol证书由各国有资质的教育机构自行设计和颁发,没有统一的证书形式和发证机构,全球有近千家教育机构在开展各自的TESOl证书的培训和发证业务。此外在英国、澳洲等英语国家,大部分学校和语言培训机构也认可Tesol证书。

TESL

是Teaching English as a Second Language, 是专门为教授英语为非母语的英语老师特别设计的培训课程。TESL证书着重于英语作为外语教学的有效方法,试图建立一个非母语教学的沟通接触的共同点,狠抓听、说、读、写技巧,并传授语法、词汇等传统教学领域中的方法。Tesl证书也是在全球范围内被广泛认可的。

TKT

TKT是Teaching Knowledge Test,是剑桥大学为母语为非英语国家的中小学或成人英语教师研发的初中级英语教学能力证书,主要测试考生对语言及语言应用基本概念的掌握,以及对教学与学习的背景知识及实践过程的把握。

CELTA

CELTA是Certificate in English Language Teaching to Adults,是英国剑桥大学教师证书。CELTA证书,属于TESOL证书体系的高级类别,不仅是适用教授成人英语的教师资格证书,也是英国继续教育教学证书及TESOL国际英语教师资格证书的组成部分。

区别联系

在国内基本上TESOL、TEFL和TESLl英语外教证书都已经被混用了,三者没有被严格的区别。而TKT和CELTA证书是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开发的英语教学证书体系。这些证书都可以作为英语外教资格证书。国内高校和稍微专业一点的英语培训中心招聘英语外教都会要求上述证书之一,如新东方,EF,华尔街,韦伯等等。

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外国文教专家聘用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国对外文化、教育、科技交流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规,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聘用外因文教专家的合同。外国专教专家系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教育、新闻、出版、文化、艺术、卫生、体育工作的外籍专业人员。 通过政府间、友好城市、校际交流和民间组织等有关派遣外国文教专家的协议,可参照本办法。

第三条 订立外国文教专家聘用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不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条 订立外国文教专家聘用合同,应依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二章 外国文教专家聘用合同的订立

第五条 当事人双方就合同条款以书面形式达成协议并签字,即为合同成立。通过信函达成协议的,签订确认书后,方为合同成立。

第六条 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1 合同当事人的姓名、国籍;

2 合同签订的日期、地点;

3 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4 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5 薪金数额、支付方式和其他费用;

6 违反合同的责任;

7 合同发生争议时的解决方法;

8 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

第七条 合同订明的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参照国家外国专家局制订的聘用外国文教专家标准合同,签订适合双方实际情况的聘用合同,并协商订立具体条款。

第九条 当事人应在合同中约定担保,其方式及担保金额可以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合同:

1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2 采取欺诈或胁迫手段订立的合同。

第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对合同无效负有责任的,应对另一方因合同无效而遭受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如当事人双方同意继续合同,应重新签订合同。

第十三条 如当事人认为必要,可到中国公证机关对聘用合同依法进行公证,也可向国家外国专家局和地方外国文教专家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要求对合同进行鉴证。

第三章 外国文教专家聘用合同的履行和违反合同的责任

第十四条 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履行合同约定的诱因,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 如当事人一方持有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确切证据时,可以暂时中止履行合同,但须立即通知另一方;如另一方提供有履行合同的充分证据时,合同应继续履行。如当事人一方所掌握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证不确切而中止履行合同的,应负违反合同的责任。

第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条件,即违反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如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尚不能完全弥补的,另一方仍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违反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有权索赔。

第十八条 如当事人双方均违反合同,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因另一方违反合同而受到损失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其费用合理的部分由对方赔偿;如能够采取措施而未及时采取措施致损失扩大的,无权就扩大损失部分要求赔偿。

第二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部分义务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以减轻损失,并应在十五天内出具证明。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义务的,免除其部分或全部责任。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如期履行合同的,在事件后果影响持续期内,可免除其迟延履约的责任。

相关规定

1,需要提供本人护照、有效签证、专家证、健康证明(首次申请)、住宿登记证明、学校或培训机构证明等相关材料(学校或培训机构须在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2,邀请单位具有聘请外籍专家(教师)的资格。

地区分类

Ⅰ、一类地区

3500元——4800元人民币

4200元——7600元人民币

6700元——15000元人民币

Ⅱ、二类地区

第一档 具有学士学位并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高等学校教师,或具有3年以上教学经验的其他教育机构聘请的教师。

3300元——4500元人民币

第二档 高等学校的助理教授、讲师,或具有硕士学位,并有5年以上教学经验的中学教师,以及具有相应职称和业务水平的专业人员。

4000元——7200元人民币

6400元——12000元人民币

Ⅲ、三类地区

3000元——4100元人民币

3600元——6500元人民币

第三档 高等学校的教授、副教授,以及具有相应职称和业务水平的专业人员。

5800元——10000元人民币

说明

1、一类地区系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高的地区,东部沿海地区多数城市可参考此类;二类地区系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较高的地区,中部地区多数城市可参考此类;三类地区系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较低的地区,西部地区多数城市可参考此类。

2、工资系指外国文教专家及专业人员个人税前月平均收入,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课时补贴、奖金等。

3、此工资指导线仅供聘用双方参考。双方可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结合当地外国专家聘用市场供求、经济社会发展和工资水平以及专家的业务水平、工作任务等相关情况自行确定工资待遇,但不应低于国家制定的外国文教专家及专业人员最低工资标准

4、支付给国(境)外自愿者组织派遣的外国文教专家的补贴,原则上不参照此标准。对我国重点吸引的国外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鼓励高薪聘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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