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交通运输局

更新时间:2024-01-22 15:47

茂名市交通运输局,是茂名市机构改革组建的新部门,为茂名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有关交通运输行业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二)负责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拟订公路、水路、港口、地方铁路、航空、管道行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负责制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和年度建设计划,负责制定交通基础设施维修养护和交通运输行业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四)承担公路、水路、港口、地方铁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

负责公路、水路、港口、地方铁路、客货运输站场、公共交通站场(点)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及造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共交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路政、引航管理,负责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六)承担公路、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公路、水路交通战备工作。

(七)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专项资金的拨付、监督和管理,协调或参与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提出交通运输行业的收费政策及标准的建议。

(八)组织交通行业科技政策、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交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组织和推广公路、水路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组织、协调和参与管理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综合规划科、基建管理科、综合运输科(交通战备办公室)、公交管理科(地方铁路科)、安全监督科(交通应急办公室)、财务审计科、人事科、综合行政执法局。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保密、信访、议案、督察督办、综合调研、政务公开、对外宣传等工作;负责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公路、水路无线电管理。

(二)政策法规科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依法行政和普法教育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交通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办有关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结构调整等工作。

(三)综合规划科

负责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及公路、水路、港口、地方铁路等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承担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后期评价工作及有关规划、建设项目立项的审核上报工作;承担有关港航设施建设岸线布局使用、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利用外资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有关统计工作;组织交通行业科技政策、交通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实施。

(四)财务审计科

负责组织编制部门预、决算及单位财务核算;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运输专项资金;负责局管交通专项资金的拨付及监督;负责有关交通规费的征收和管理;参与交通运输行业收费政策的拟订;负责收费公路相关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五)基建管理科

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公路、水路按权限内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实施监察和竣工验收工作;承担公路、水路权限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程建设质量、造价监督、工程定额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和指导公路养护工作;配合相关单位(科室)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六)综合运输科(交通战备办公室)

承担道路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道路运输;负责区域和城乡客运规划和管理;负责道路运输行业管理及市级权限的道路运输行政许可工作;按规定承担道路运输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道路、水路、地方铁路等多种运输方式的衔接工作;协调中央垂直管理的海事、铁路及邮政等管理机构的涉地相关工作;负责交通战备工作。

(七)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教育培训、劳动工资、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群、思想政治工作。

(八)安全监督科(交通应急办公室)

负责交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指导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按规定组织或参与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承担交通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统计上报工作;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应急救灾工作;负责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九)公交管理科(地方铁路科)

主要参与编制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地方铁路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等城市公共交通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地方铁路工程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承担地方铁路、国家铁路建设有关协调工作。

(十)综合行政执法局

负责指导全市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本局管辖范围内公路运政、水路运政、公路路政、港口行政、航道行政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工作;组织查处重大交通违法案件;协调跨区域的交通行政执法工作。

现任领导

局长:林熹

副局长:陈磊

所获荣誉

2021年荣获“茂名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