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9 09:50
2019年12月1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雅安市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川府民政〔2019〕14号):撤销茅河乡,设立茅河镇,以原茅河乡和原联江乡凉水村、续元村、孙道村、合江村所属行政区域为茅河镇的行政区域,茅河镇人民政府驻政府街15号。
2019年12月1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撤销茅河乡,设立茅河镇,以原茅河乡和原联江乡凉水村、续元村、孙道村、合江村所属行政区域为茅河镇的行政区域,茅河镇人民政府驻政府街15号。
2020年7月29日,茅河镇被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重新确认为国家卫生乡镇(县城)。
2021年4月,被四川省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评为“四川省首批乡村治理示范村镇”。
2021年12月22日,被命名为四川省首批省级乡村文化振兴样板乡(镇)并获授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