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地生产力

更新时间:2023-06-29 21:31

草地生产力是指草地能够生产产品的能力。

或草地生产率:

草地能够生产产品的能力。根据畜牧业生产的全过程,可用三种方式反映草地生产能力:①第一性生产能力,即一定时期(通常指一年)内单位面积(通常按1亩或1公顷计算)生产植物性产品(饲草饲料)的能力。其衡量指标为“单位面积产草量”,单位为“公斤/亩·年”或“吨/公顷·年”,计算公式为:单位面积产草量=产草量÷草地面积。②第二性生产能力,即一定时期(通常指一年)内单位面积(通常按1亩或1公顷计算)生产动物性产品的能力,用货币表现的叫做畜牧业产值。其衡量指标为 “单位面积畜产品产量(产值)”,单位为“公斤(元)/亩·年”或“吨(万元)/公顷·年”,计算公式为:单位面积畜产品产量(产值)=畜产品产量(产值)÷草地面积。③草地容纳牲畜的能力,即在一定放牧期(通常指一年)内,在不影响牧草继续生长和牲畜正常发育的情况下,单位面积草地(通常按1亩或1公顷计算)所能容纳的牲畜头数(中国通常用绵羊单位,国外则通常用牛单位)。其衡量指标为“载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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