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09 22:26
草塔镇(已撤销),隶属于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地处诸暨市中部偏西南,东与王家井镇、牌头镇接壤,东南、南毗连牌头镇、同山镇,西南接金华市浦江县中余乡,西北接五泄镇,北连接大唐街道,东北与暨阳街道接壤。区域面积84平方千米,2017年末,常住人口44418人。
1949年,属苑塘乡。
1953年10月,设立草塔镇。
1956年,改设草塔、诸山2个乡。
1958年,诸山乡、宜北乡部分并入草塔管理区。
1961年,改设草塔公社。
1969年,南山、草塔两公社合并为草塔公社。
1971年,又分设草塔、南山2个公社。
1981年9月,复为草塔镇。
1992年5月,南山乡并入。
2001年11月,青山乡并入。
2019年,撤销大唐镇和草塔镇建制,在其行政区域内设立大唐街道。
2011年末,草塔镇辖草塔1个居民委员会,灵水、杨家楼、上余、龙珠里、南山、蒲岱、杭金七、苑塘东、琵塘西、朱家、张家、溪南、桥头、兴隆、屏坞、上下文、青山、大地18个村民委员会,共19个群众自治组织;下设1个居民小组、247个村民小组。
截至2018年10月,草塔镇下辖1个社区和18个行政村。镇人民政府驻琵塘西村天元路248号。
草塔镇地处诸暨市中部偏西南,东与王家井镇、牌头镇接壤,东南、南毗连牌头镇、同山镇,西南接金华市浦江县中余乡,西北接五泄镇,北连接大唐街道,东北与暨阳街道接壤。区域面积84平方千米。
2011年末,草塔镇辖区总人口44542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55万人,城镇化率34.8%,另有流动人口4320人。总人口中,男性22371人,占50.2%;女性22171人,占49.8%;14岁以下6459人,占14.5%;15~64岁32248人,占72.4%;65岁以上5835人,占13.1%。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达44447人,占99.8%;有苗、布依等13个少数民族,共95人,占0.2%;其中苗族32人,占少数民族人口的33.7%。2011年,人口出生率7.0‰,人口死亡率7.6‰,人口自然增长率-0.6‰。
2017年末,草塔镇常住人口44418人。
2011年,草塔镇财政总收入36631万元,比上年增长21.0%。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4089万元,比上年增长15.0%。人均财政收入8043元。
2011年,草塔镇有农业耕地面积2.0万亩。农业总产值2.54亿元,比上年增长10.4%,农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2.1%。2011年,生产粮食1.45万吨,其中水稻1.31万吨,大小麦1300吨。茶叶产量551吨,水果产量6945吨,蚕茧产量44吨。2011年,生猪饲养量11552头,年末存栏3870头;羊饲养量1102只,年末存栏442只;牛饲养量343头,年末存栏126头;家禽饲养量21.46万羽,上市家禽13.99万羽。2011年,生产肉类808.5吨,其中猪肉576.2吨,牛肉14.6吨,羊肉7.9吨;禽蛋530吨;畜牧业总产值7800万元,占农业总产值的30.7%,水产品产量358吨,渔业总产值452万元。
2011年,草塔镇工业总产值150.33亿元,比上年增长24.0%,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75.8%;2011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9家,实现工业增加值13.72亿元,比上年增长16.8%;其中大中型工业企业19家,实现工业增加值8.3亿元,比上年增长17.1%,销售收入达到亿元以上的企业12家。
2011年末,草塔镇有商业网点118个。2011年,社会商品销售总额达8.3亿元,比上年增长3.5%;城乡集市贸易成交额1.1亿元,比上年增长8.1%。2011年,进出口总额26299万美元,比上年增长31.0%。其中出口25241万美元,比上年增长28.9%,主要产品有袜子等。
2011年,草塔镇有各类存款余额32.99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6.45亿元。
2011年末,草塔镇有幼儿园7所,在园幼儿1205人,专任教师76人;小学5所,在校生2767人,专任教师117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1所,在校生1484人,专任教师103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均达100%;普通高中1所,在校生3102人,专任教师192人。
2011年,草塔镇教育经费达4398万元,比上年增长-6.0%;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3708万元,比上年增长4.0%;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3339万元,比上年增长2.0%,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为12.3%。
2011年末,草塔镇有文化艺术团体40个,会员1060人;文化中心1个,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
2011年末,草塔镇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66个,病床118张。专业卫生人员197人,其中执业医师97人,执业助理医师16人,注册护士78人。2011年,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8万人次。
2011年,草塔镇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95.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93.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37814人,参合率95.1%。
2011年,草塔镇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0户,人数15人,支出5.43万元,比上年增长7.3%,月人均302元,比上年增长5.3%。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501户,人数847人,支出229.7万元,比上年增长49.0%,月人均226元,比上年增长37.0%;农村五保集中供养27人,支出18.7万元;农村医疗救助23人次,支出12.5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301人,抚恤事业费支出292.4万元。2011年末,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19657人,参保率69.2%。
2011年末,草塔镇有邮政网点2个,投递路线单程总长度159千米,乡村通邮率100%;全年投递国内函件18万件,征订报纸1700份、杂志3000册。电信企业3家,服务网点3个。固定电话用户1.1万户,移动电话用户0.5万户,宽带接入用户0.5万户。
2011年末,草塔镇区有自来水厂1座,铺设干线水管6千米,生产能力1.2万吨/日,年工业用水200万吨、生活用水160万吨,居民自来水普及率100%;排水管道5千米,污水治理工程1项,日污水处理能力6000吨。
2011年末,草塔镇区拥有35千伏变电站(所)1座,主变压器3台,总容量193兆伏安,高压输电线路4条,总长度22千米,用电负荷5.8万千瓦。年售电量累计完成2.4亿千瓦时。
2011年末,草塔镇区有公园3个,公园面积4公顷,园林绿地面积19.8公顷,其中公共绿地19.8公顷,绿化覆盖率5.0%。
草塔镇有县乡(镇)级公路6条,总长33.77千米。2011年末,镇区道路总长度9千米,道路铺装面积9.5万平方米。镇区桥梁28座,总长度635米。镇区公交汽车线路3条,运营里程20千米,年客运量12万人次。
明末搭草棚为市称草搭市,后谐音“草塔”得名。
草塔镇地方特色民间艺术前店朱氏抖狮,被列入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019年,草塔镇上榜“2018年度全国综合实力千强镇”。
2019年10月,草塔镇入选“2019年度全国综合实力千强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