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07 12:36
草尾镇,隶属于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地处沅江市北部,东与黄茅洲镇相连,南临草尾河(又称赤磊洪道)与共华镇隔水相望,西与南县茅草街镇为邻,北与大通湖区千山红镇接壤。区域面积155平方千米,截至2021年,草尾镇辖区人口8万余人。
历为沅江县域。
明清时期,为青草湖。
民国时期,始堤为垸。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分别属六区、草尾镇、草尾人民公社、草尾区。
2005年9月,熙和乡、大同乡并入。
2011年末,草尾镇设草尾居民委员会和胜天、乐园、幸福、和平、乐华、人和、长乐、人益、大同闸、大福、民主、新乐、新民、三码头、东风、光明、三星、新安、东红、双东、四民、立新、保安垸、上码头24个村民委员会,胜利、草尾2个渔村,共22个居民小组,286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草尾镇下辖1个社区和20个行政村。镇人民政府驻新建街33号。
草尾镇地处沅江市北部,东与黄茅洲镇相连,南临草尾河(又称赤磊洪道)与共华镇隔水相望,西与南县茅草街镇为邻,北与大通湖区千山红镇接壤。区域面积155平方千米。
草尾镇系洞庭湖平原。海拔28~33米。
草尾镇属洞庭湖水系,沅水、澧水交汇,经草尾河自西向东,过境段长18千米。
2011年末,草尾镇辖区总人口9.27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04万人,城镇化率11.2%,另有流动人口1.05万人。总人口中,男性4.75万人;占51.2%;女性4.52万人,占48.8%;14岁以下1.07万人,占11.5%;15~64岁6.92万人,占74.6%;65岁以上1.28人,占13.9%;2011年人口出生率10.4‰,人口死亡率1.3‰,人口自然增长率9.1‰。
2017年末,草尾镇常住人口80009人。
截至2019年末,草尾镇户籍人口98000人。
2021年,草尾镇辖区人口8万余人。
2011年,草尾镇财政总收入2640万元,比上年增长5%;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516万元,比上年增长1.6%。完成营业税250万元,增值税243万元,企业所得税18.48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5%、2.3%、3.1%。财政总支出2630万元,比上年增长2.3%。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8735元,比上年增长11%。
2019年,草尾镇有工业企业10个,其中规模以上6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57个。
草尾镇有农业耕地面积13.24万亩。人均1.43亩;林地14700亩。2011年农业总产值6.89亿元。2009年3月成立益阳市草尾土地信托流转公司,注册资金200万元,土地流转村21个,流转土地3.6万亩,基地种植大户37户。粮食作物以稻谷为主。2011年生产粮食6.2万吨,人均669千克。主要农作物有蔬菜、油料、棉花等。2011年蔬菜种植6800亩,产量1.76万吨;油料作物种植2.4万亩,产量0.26万吨,棉花种植2.13万亩,产量1760吨。
草尾镇畜牧业以猪为主。2011年生猪饲养量6.97万头,年末存栏2.12万头:家禽饲养量33.62万羽,上市家禽26.89万羽。养鱼面积1.57万亩,产鱼7600吨。畜牧水产总产值2.5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37%。截至2011年末,累计造林2200亩,其中防护林600亩。农民住宅四旁树木19.95万株,林木覆盖率4.3%,活立木蓄积量19.7万立方米。
草尾镇工业以大米加工、机械制造、再生纸、塑料制品为主。2011年工业总产值12.06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3.3亿元,比上年增长10%。拥有工业企业523家,职工2800人。
2011年,草尾镇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52亿元,比上年增长13.2%。有商业网点748个,职工2540人,城乡集贸市场4个,年成交额8200万元。
2011年末,草尾镇有幼儿园10所,在园幼儿1180人,专任教师48人;小学7所,在校学生2680人,专任教师106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初中4所,在校学生1350人,专任教师175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均100%,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99.8%。
1990年9月,建成草尾有线电视台,覆盖率100%,有线用户以镇区为主,入户率为90%。
2011年末,草尾镇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8个,其中镇医院4所,村卫生院24个,病床260张,每千人拥有医疗床位2.8张,专业卫生人员224人,其中执业医师141人,执业助理医师44人,注册护士70人,平均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2.4人,拥有执业(医助师)2人,拥有注册护士0.8人。2011年医疗机构诊疗5.16万人次,住院病人手术3600台次,病床使用率为100%。
2011年,草尾镇法定报告传染病(甲乙类)发病率为零,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99%,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99.9%。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100%,统筹地区政策范围内平均住院补偿率80%,实际补偿率42%,孕妇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新生儿死亡率分别为零。孕妇住院分娩率、免费婚检率、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均为100%。
2011年,草尾镇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718户,人数1246人,支出224.8万元,比上年增长10%,月人均15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1860户,人数2331人,支出195.8万元,比上年增长10%,月人均70元,比上年增长10%;农村五保户分散供养947人,支出161万元,比上年增长12%;城乡医疗救助238人次,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4950人次,14.85万元,比上年增长33%;临时救助1670人次,支出51.6万元,比上年增长12%。国家抚恤救助各类优抚对象467人,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20人,参加新型农村新型养老保险37060人,参保率85.1%。
2011年末,草尾镇有邮政支局1处,代办所4处,邮政业务总量6500万元,报刊流转额24万元。
2011年末,草尾镇区有自来水厂2座,铺设干线水管13千米,生产能力3000吨/日,居民自来水普及率98%,排水管道7.8千米。
2011年末,草尾镇拥有22千伏及以上变电站一座,变压器282台,高压输电线路8条,总长度169千米,用电负荷15000千瓦,是国家电网公司确定的重点电网之一,年售电量累计完成3200万千瓦时,综合电压合格率96%,供电可靠率96%。
2011年,草尾镇液化气用户6488户,镇区普及率71%。
2011年末,草尾镇区道路总长度12.8千米,人均拥有道路长度1.2米;道路铺装面积6.88万平方米,人均拥有道路铺装面积6.6平方米。2008年建成草尾客运站,日发客运汽车110班次,相继开通1~6路农村公交线,日客运量2600人次。
草尾镇因人民政府驻地位于草尾得名。此地原处洞庭湖中的青草湖之尾,泥沙淤积逐渐成洲,一些人在此经商形成集镇,故名草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