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23 21:14
荣县公安局是荣县的行政机构。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全面落实公安部、省委、省政府、县委、县政府有关公安工作的决定、批示和部署,安排和指导、检查与落实全县公安工作。
(二)研究和推进公安工作改革,探索符合我县实际的公安管理体制,负责全县公安队伍的管理,教育训练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加强公安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建设。
(三)及时掌握全县社会治安动态、综合分析研究全县敌情、社情、社会治安和刑事犯罪情况,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和决策依据。
(四)组织实施对全县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各类刑事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的侦察破案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行动,协调和直接参与严重危害社会安定团结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封建宗教械斗和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处置。
(五)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和公安出入境、往来港澳台地区和入境我县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工作。
(六)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开展公安工作及民警的执法活动,承办本局纪检、监察室立案民警违法违纪案件,落实反腐倡廉的各项工作。
(七)依法监督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伍和农村治保队伍建设。
(八)组织实施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公安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维护交通秩序。
(九)组织实施对上级领导,重要外宾来我县视察、访问、调研及重大会议和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警卫任务。
(十)负责对县看守所和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技和通信组网工作;主管全县计算机系统的安全保护、管理监督工作。
(十二)规划全县公安装备现代化,为全县各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服务等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禁毒、缉毒,承办县禁毒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荣县旭阳镇荣州大道二段356号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副县长、局党委书记、局长、警务督察长安立:主持县公安局全面工作,分管督察审计大队。
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钟学军:负责县局日常工作、队伍建设、党务、警务保障、法制工作,分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情报指挥中心、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联系武警荣县中队。
局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邹世银:负责政治安全、反恐、反邪、经侦、交通管理工作,分管政治安全保卫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交通警察大队、长山派出所、留佳派出所。
局党委委员、副政委万弟金:负责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知识产权领域犯罪打击工作、森林防灭火及案件查处工作,分管森林警察大队、乐德派出所、河口派出所。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吴舫:负责信访、出入境管理工作、协助政委分管法制工作,分管出入境管理大队、度佳派出所、保华派出所,协助分管法制大队。
局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袁家德:负责党建、脱贫攻坚、基础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工青妇团工作,主持机关党委工作,分管工会、团委、妇委会、基建办、新桥派出所、东佳派出所。
局党委委员、政治工作室主任钟程:负责组织人事、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宣传、监所管理、“三项办”、计划生育、“双拥”、退委会、关工委工作,协助局长分管督察审计工作,主持政治工作室工作,分管看守所(拘留所、拘役所)、公共关系中心、高山派出所、东兴派出所,协助分管督察审计大队。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洺来:负责维稳、治安、警卫、巡逻防控、行政审批和“三创联动”工作,分管治安管理大队、特巡警大队、旭阳派出所。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曹国利:负责刑侦、禁毒工作,分管刑事侦查大队、禁毒大队(县禁毒办)、河西派出所;联系市局技侦支队四大队。
局党委委员、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熊强:负责政保工作,协助分管维稳处突工作,主持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工作,分管双古派出所。
局党委委员、情报指挥中心主任李岸奇:负责情报指挥工作,主持情报指挥中心工作,分管双石派出所,协助分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分管政务公开工作。
副局长王晓川(挂职):分管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协助分管刑事侦查大队、禁毒大队,联系河西派出所。
一、机关单位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负责公安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史志、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全县公安大局规划以及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起草全局重要文件,组织协调阶段性中心工作和综合性、全局性工作;负责行政印章管理工作。
政治工作室:分析全县公安队伍状况,研究制定公安队伍建设的规定、制度,组织指导和监督公安队伍建设措施的落实;负责全县民警教育训练和公安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呈报警衔。
机关党委:负责全局党的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做好党员发展,指导基层党建工作;负责全局综合治理、精神文明、计划生育、“双拥”、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工作。
情报指挥中心: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县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重大灾害事故、骚乱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情报系统建设及分析、研判;负责统计、通信保障等工作。
政治安全保卫大队:负责开展政治安全保卫相关工作。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负责开展经济犯罪侦查相关工作。
治安管理大队: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工作;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监督全县保安工作。
看守所(包括拘役所、治安行政拘留所):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和收容教育等工作;负责荣县看守所、拘役所、治安行政拘留所的日常管理工作。
刑事侦查大队:组织开展公安侦查工作,侦查和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涉外犯罪、经济犯罪、毒品犯罪、集团犯罪、有组织性犯罪和侦破下级派出机构有困难的重大刑事案件。
出入境管理大队:依法受理本县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依法管理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我县的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依法查处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外国人案件。
网络安全保卫大队:负责网络安全保卫相关工作。
禁毒大队:负责收集、分析境内外涉毒情报,掌握、分析全县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规律特点,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对毒品违法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承担毒品重大毒品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工作;负责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接收、管理全县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查获的毒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保管工作。
督察审计大队: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和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按规定权限对干部实施监督;查处公安队伍违纪案件;组织开展全县公安机关审计工作。
特巡警大队:负责全县公安警卫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来荣县的安全警卫工作,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担负本县召开的大型重要会议、重大节日、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开展辖区巡逻防控工作。
交通警察大队: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定期掌握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动态,制定对策。开展道路巡逻,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纠正交通违章,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预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重大节日、集会、游行、示威和体育活动的交通秩序,制止、协助破获在道路上的犯罪活动,堵截在逃犯罪分子。
法制大队:负责公安法制化建设,按管辖办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国家赔偿、收容教养等案件,对全局刑事、行政案件开展审核工作;负责信访工作。
森林警察大队:承担森林防火有关工作,主要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火案查处等;分析掌握辖区涉林违法犯罪活动动态和规律特点,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依法行使森林法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组织、指导、参与有关涉林案件的侦破工作。协同林业主管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有关工作的衔接、协调,开展食品、药品、环境等案件的查处工作。
警务保障室:制定全局装备、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负责全局国有资产、装备、器械、被装物资的管理、发放、建档和资产处置工作;负责全县公安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工程验收工作。
公共关系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全局公安机关社会宣传、新闻发布、文化建设、公安影视宣传、对外宣传、舆论引导等工作,制定全局宣传工作规划,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审核全局性新闻宣传稿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
二、派出所
旭阳派出所、河西派出所、高山派出所、双石派出所、乐德派出所、河口派出所、新桥派出所、东佳派出所、度佳派出所、长山派出所、留佳派出所、双古派出所、保华派出所、东兴派出所。
14个派出所负责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稳定和治安大局稳定的情报信息;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和境外在本辖区居住人员);依法管理辖区内的特种行业、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配合有关部门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依法监督、指导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单位保卫组织和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在辖区内开展以治保会为主体的多层次的群防群治工作,预防可防性案件的发生;通过日常治安防范和管理工作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破应由派出所受理的一般刑事案件;依法查处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协助上级公安机关做好处置群体性事件作;加强对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的掌握控制工作;对辖区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对辖区内违法青少年进行帮教,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罪犯进行监督、考察和改选工作,对被劳改、劳教等人员进行社会协同教育、帮助教育工作,做好群众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接受群众的报警、求助。
2020年7月,被中共自贡市委、自贡市人民政府、自贡军分区评为“自贡市双拥工作先进集体”。
2020年12月,四川省应急管理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授予其2019年度四川省抗击重大自然灾害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6月,荣县公安局机关党委被授予“自贡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