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15 16:25
药学服务(Pharmaceutical care),是药师所提供的以提高病人生活质量为目的, 以合理药物治疗为中心的相关服务。是在整个医疗卫生保健过程中,在药物治疗之前和过程中以及愈后恢复等任何时期, 围绕提高生活质量这一既定目标, 直接为公众提供的负责任的,与药物相关的服务。
“药学服务” 一词在 20 世纪 70 年代就已经出现, 其理念源自“为药物使用负责(drug-use con-trol)” 的思想, 以区别于之前单纯的药品调配工作(“ count and pour” practice) , 这一思想超越了临床药学依然关注药物的局限。目前, 人们普遍接受美国学者 Hepler 和 Strand 给出的含义: 药学服务是围绕提高生活质量这一既定目标 , 直接为公众提供负责任的、以达到提高患者生命质量这一既定结果为目的的与药物治疗相关的服务。即药师运用最新的知识与技术, 通过与其他医药专业人员合作, 设计、执行和监测将对病人产生特定结果的药物治疗方案, 这些结果包括疾病的痊愈、减轻、疾病进程的阻止或延缓、疾病或症状发生的预防等。美国药学院协会(AmericanAssociation of Colleges of Pharmacy , AACP) 1987年提出: 在未来的20年中, 药师应该在整个卫生保健体系中体现自己控制药物使用的能力, 尤其是减少整体医疗服务费用, 如缩短住院期和减少其他昂贵的服务等。
随着中国社会医疗保障体制改革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深入,公众开始密切关注药品合理使用问题。药学专业人员如何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有效地预防药源性疾病、合理利用医药资源日益受到重视。临床药学的工作发展缓慢,全面的药学服务工作更是举步维艰,国内学术界尚未建立可以适应不同对象的药学服务工作模式,尚未形成药学服务工作的规范和评价标准,尚未充分认识到药学信息在实施药学服务中的重要地位。 虽然部分医疗机构开展了药学服务的实践,但缺少管理体制的配套措施,药师的积极性尚未被充分调动, 社区药房的药师差距更大。药师不仅对病人负责,更应该对整个社会的用药人群负责。因此该服务不仅由药师个体实施,更需要通过集体合作完成。还应当强调药学服务不只是临床药师的责任,而是所有医院药师和社区药房药师的共同责任。动员起整个社会的药学力量,对新时期药师的职责赋予新内涵,这样才能积极推动药学服务的理念在中国的普及,进而实现药学服务在国内的实施。中国药学界在 20 世纪 90 年代初就译介了药学服务的概念,虽然翻译的词汇不同(包括药学保健、药学监护、药疗保健、药疗服务、药师照顾、药学关怀等),但内涵一致,并获得广泛接受。而真正付诸实践, 若以临床药师参与临床诊疗为标志,则是从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的。医疗管理部门也适时地颁布《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 为促进合理用药, 建立了临床药师制度。虽然许多支持条件有待加强 ,但指定多家医院作为临床药师制试点、遴选临床药师培训机构等工作的开展, 大大加速了药学服务的普及与开展。例如临床药师与临床医生、护师一起查房、讨论病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等。窗口药学咨询服务的普及和社区药学服务的实施, 标志着药师已经走出药房, 其专业服务开始为公众所认可。
3.1 药学服务的特点
药学服务是药师为维护病人乃至公众健康进行的专业服务,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
(1)与药物治疗有关 ( medication-related) 药学服务要求药师不仅要提供合格的药品,更重要的是关注疾病的合理治疗,要对疾病治疗过程进行决策,包括药品的选择、剂量的确定、给药方法的优化、治疗效果的评估等,同时还包括提供人文关怀,以实现安全、有效、经济的药物治疗。
(2)主动地实施服务药学服务强调对病人健康的关注和责任,尽管不需要对病人提供实际照顾,但药师应对服务对象实施发自内心、负责的服务,这种行为方式不同于既往被动的按处方发药的服务方式。
(3)药学服务的预期目标明确,包括预防疾病、治愈疾病、消除或减轻症状、阻止或延缓病程、减少不良反应,提高公众生活质量,而不只是保证高质量的药品和足够的血药浓度, 这些目标正是医护人员和公众所期望的, 也是医疗卫生保健的最终目标。
(4)关注生活质量,把药物治疗与改善病人生活质量联系起来,体现了对药物治疗本质认识的深化,药物不再仅用于防治疾病,更应以改善病人生活质量为目标。
(5)承担相应责任,逐步将药物治疗托付给药师物治疗 , 并监督落实该计划,以保证取得预期结果。这一过程中,药师需要倾注身心,直接对药物治疗结果负责。
3.2 药学服务的要求
药学服务就是围绕公众健康这一目标切实地为服务对象解决问题,具体地说就是预防和发现与药物治疗相关的潜在问题,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以提高药物治疗效果。为此,药学服务必须符合高质、高效、易得、连续的要求。药学服务作为一个全新的服务理念,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是其形成、发展的关键。药师以自己独有的专业知识和技巧来保证药物治疗获得预期的效果,要求药师除了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强工作能力外,还必须具备人文修养、娴熟的交流技巧和丰富的社会经验。药师还可以从社会和公众的利益出发,从成本-效益角度提供服务,保证药物治疗安全,降低医药费用。因此药学服务不限场所,也不仅限于药物治疗的某段时间。不论住院病人、门诊病人或急诊病人,不论是预防、治疗期间或康复期间,不论是在医院药房或社区药房,服务要直接面向需要服务的病人, 贯穿于整个用药过程, 渗透于医疗保健行为的各个方面。
中国药师的药学服务包括门诊调剂服务、住院药学服务、专科药师药学服务、治疗药物监测服务、静脉用药配置服务、药学基因组学服务、药师咨询服务、药店药学服务、药学情报服务、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管理服务等。
目前, 部分医院药师已经开展面向住院病人、贯穿住院治疗全过程的药学服务。病人从踏进医院开始, 就得到了相应的药学服务。用药前,药师对病人进行用药宣传和必要的教育,如为病人提供有关药物信息和用法指导,提供涉及与药物有关的社会健康问题。治疗过程中,药师告知病人按时用药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使病人明白自己对获得理想的治疗结果负有责任,提高病人的用药依从性;同时向病人提供有关药物的信息, 包括药品性质、预期目标及可能的不良反应。药师在药物治疗过程中开展血药浓度监测, 选择个体化给药方案, 对治疗结果进行评, 并进行药物成本-效益分析。
5.1 药师方面的因素
药师是实施药学服务的主体,药师群体对药学服务理念的认知和接受程度对药学服务的实施影响最大。随着药学服务的开展,新的工作内容不断开拓,迫切需要药师的大力投入。部分药师认为药学服务是临床药师的任务, 只有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才是药学服务, 限于专业知识背景,产生畏难情绪。 面对新机遇,全体药师应战胜自我,跳出传统思维和工作模式,边探索边实践,丰富自己的知识与能力,在实践中证实自身能力,赢得医生、护师的信赖和配合, 有效地实施药学服务, 提高医疗服务整体水平。
5.2 其他因素
药学部传统的编制限制了药师开拓新服务领域,而传统的工作方式 、工作内容也耗费了药师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大量机械重复性工作则降低了药师的工作积极性,也间接地影响了药学服务的有效性。因此需要管理部门、医疗机构等相关部门的支持,为药师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制定合适的药师比例,使他们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开展药学服务工作,让药师充分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回归医疗团队。最终药学服务与医疗保健、护理服务一起组成卫生保健服务的整体,各自发挥专业特长,共同参与保障公众健康的全过程。
综上,构建药学服务体系起码包括六步,即需构建药学服务环境、明确药师角色与功能、培养药学服务人才、提供药学服务激励机制、拟定药学服务制度与工具、规划与实施药学服务方案。然而,我国目前宏观上还未建立药学服务的政策环境、 法律保障, 明确医务工作者之间围绕药学服务的责、权、利的管理系统和专门的药学服务人才教育培养体系;微观上,医院和药房都缺乏明确的药学服务流程、制度、规划、实施方案和药学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和药师的考核系统;学术研究上,我国药学服务研究的广度和深度不够,急须建立药学服务研究公认的研究范式、程序、方法学体系与评价体系,需要开展更多前瞻性研究设计,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创新性管理策略。药学服务是药学事业发展的一个里程碑,是社会发展的必然, 也是提高公众健康和生活质量的需要。药师应顺应这种发展趋势, 适应社会需求, 在卫生保健领域中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
药学服务不是临床药学的代名词, 是在成功开展临床药学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起来的一个全新的服务模式。药学服务强调责任心,使药师与服务对象形成全新的关系。参与临床药学工作的药师仍然处于被动角色,没有参与药物治疗决策过程。在药学服务中药师主动参与药物治疗,当住院病人出院后,药学服务仍在继续,只不过实施者由医院药师转变为社区药师。临床药学是药学专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分支,主要由临床药师实施,而药学服务则是全体药师的职责,强调全体药师(包括临床药师)的集体参与,药学人员的分工协作,以公众的健康和生活质量为最终目标。药学服务是一种理念和模式,而非特定专业内容,是一种模式、一个过程,是以人为本专业行为的总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