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22 16:11
莫亦翔,男,汉族,1960年8月生,广西贵港人,198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11月参加工作,广西师范大学中国近现代史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律师。
1978.09-1980.11,广西贵县师范学校化学专业学习;
1980.11-1982.07,广西贵县东津公社东岭小学教师;
1982.07-1983.08,广西贵县东津人民法庭书记员;
1983.08-1987.07,广西贵县人民法院刑庭书记员、助审员(其间:1985.08-1987.07,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专业学习);
1987.07-1988.04,广西贵县人民法院刑庭助审员;
1988.04-1990.07,广西玉林地区贵港市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
1990.07-1992.04,广西玉林地区贵港市人民法院刑庭庭长;
1992.04-1993.10,广西玉林地区贵港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1993.10-1995.03,广西玉林地区贵港市委常委、市委办公室主任;
1995.03-1996.07,广西玉林地区贵港市委副书记、政法委第一书记(兼);(其间:1994.09-1996.07,广西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班中国近现代史专业学习);
1996.07-2000.08,广西桂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第一书记;
2000.08-2001.07,广西贵港市土地管理局局长、党组副书记;
2001.07-2002.11,广西平南县委书记;
2002.11-2006.07,广西平南县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6.07-2006.09,广西贵港市委副秘书长(正处级);
2006.09-2008.11,广西贵港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8.11-2011.08,广西北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1.08-2014.12,广西北海市委副书记、党校校长(兼);
2014.12-2015.07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厅长级);
2015.07-,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厅长级)、政治部主任。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
2021年8月12日,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在南宁召开,全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决定批准莫亦翔同志辞去十一届自治区党委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