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8-30 22:03
《莫普拉》是法国女作家乔治·桑创作的长篇小说,首次发表于1846年。
故事以莫普拉家族为背景,莫普拉家族中分长幼两支。长支中,孤儿贝尔纳由七个独身的叔叔看管。幼支的于贝尔骑士只有一个女儿爱德梅。双方已断绝来往。爱德梅被骗入莫普拉,贝尔纳爱上了她。骑上队围剿了莫普拉,贝尔纳的五个叔叔战死,两个逃跑。贝尔纳带爱德梅逃出。爱德梅把他带回家,并劝他改掉恶习。爱德梅与参加战争获得荣誉归来的贝尔纳在一起猎狐时遭到枪击,被误认为是凶手的贝尔纳被判了死刑。爱德梅在法庭上宣布了与贝尔纳的爱情。后来查出真凶原来是贝尔纳的两个叔叔。最终,于贝尔临终成全了两人的婚姻。
乔治·桑在她的小说《莫普拉》的序言中,她说她是在为了离婚进行辩护之后写作这部小说的,那时,婚姻对她显示了婚姻准则的全部的道德之美,而她曾对婚姻的弊病进行过抨击。她对于摆脱婚姻的束缚越是感到悲愁,她也就越发觉得婚姻中缺少的东西就是幸福和秩序中的平等,而这又是非常崇高的以至社会无法全神贯注于此。因此,她说,在写作小说来使自己忘怀烦恼的时候,她就会产生一种想法:要描绘一种专一的爱情、在结婚之前、婚姻之中以及婚姻之后都是永恒的爱情。
贝尔纳
贝尔纳虽然出身于臭名昭著的“强盗”家族,良心却未完全泯灭。在遇到女主人公之后,和对方达成婚姻协议后,帮助她成功逃脱莫普拉家族的魔窟。在爱情的激发下,他在乡村和都市中接受各种形式的教育和学习,后来又参加美国独立战争,使自己真正蜕变成为一个在智力和品德上都近似完美的男人。最终,在经历了审判风波后,他和爱德梅喜结良缘。
《莫普拉》的主题已经与妇女婚姻问题无关。在《莫普拉》中,小说内容完全改变了,女主人公虽然受到口头上把终身许诺给别人的约束,事实上却掌握着自己的命运。正是由她来挑选自己中意的终身伴侣,由她来考验情人的忠诚——这段考验时间长达七年,甚至在婚后,她仍然掌握着丈夫的行动,让他参加志愿军抗击敌人入侵共和国,胜利后又立即召他回到自己身边女主人公爱德梅是完全独立的,不受丈夫主宰。妇女的婚姻问题已经不复存在了。
《莫普拉》加强了对封建制度的讽刺和抨击。小说末尾尖锐地揭露了18世纪末法国的司法制度:司法机构不问青红皂白,只依据个别人的“揭发”就逮捕了无辜的贝尔纳,尤其是法庭上法官不作缜密的调查,在有些重要案情未经核实,存在着极大疑点的情况下,居然判处了贝尔纳死刑。小说没有遗漏提及证人和法官受到了贿赂,所以才敢于作伪证和仓促地作出如此荒唐的判决。等到要复审案件时,法院又任意拖延,手续慢得要命,与以前仓促从事恰成对照。通过这些描写,法官的贪赃枉法、草菅人命相当形象地得到了再现。这场审判是对封建司法制度的一份控诉书,它如同一出风俗喜剧,各种人物在其中都作了充分的表演,袒露了自己的灵魂或嘴脸。
这部小说的叙述结构颇有特色,通过一个叙述者引出另外一个叙述者讲故事,这种技巧类似伊格尔顿所说的“文本含文本,叙事中包叙事的‘中国套盒’结构”。
在《莫普拉》一书中,贝尔纳讲述了自己的婚姻故事,他将爱德梅称为让他变形的仙女,这句话语意味着“这是一部关于女性教育男性的小说”。他按线性顺序讲述了女主人的主导作用,用自己的话语建构了她的形象。在他的叙述中,女主人公在二人的情感纠葛中占据了主动地位,女性克服了社会偏见,成功地用女性气质和能力获得了超越于男性之上的地位和权威。实际上,“桑在隐含文本中向读者表明了这种所谓的权威无非是镜花水月罢了,是男性对女性的一种‘虚幻想象’,女性表面的优越感实际是一种存在的‘失去’。”小说中的女主人自始至终是“沉默”的存在,她的故事只能由男性讲述,其“声音”只能通过信件来表述,而这些最适合建构“女性声音”的文字却被贝尔纳有意识地过滤和压制,作为受述者的“我”和文本的隐含读者都无法直接了解她的真实心声。贝尔纳费尽心思所追求的理想爱情,却导致了爱德梅陷入危境,失去自由或者濒临死亡。当他与她签订婚姻合同时,她正面临被强奸的危险,因此,合同双方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当他游历各地增长见识时,她却被束缚在家庭中成为社会所期待的“家庭天使”;当他参加大革命时,她只能留在家中做女工;当他要求她满足自己的情欲时,她却被射杀陷入昏迷。
乔治·桑(George Sand,1804—1876),法国浪漫主义作家,法国历史上第一位专业女作家,是最早反映工人和农民生活的欧洲作家之一。作为妇女解放运动先锋,她大胆追求自由生活和爱情,早期创作揭露封建婚姻制度的不平,后期信仰空想社会主义学说,对未来充满美好憧憬,小说洋溢着乐观的浪漫主义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