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更新时间:2024-06-19 19:17

莱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是莱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位于莱州市光州西街1350号。

主要职责

(一)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依据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违反城镇容貌、环境卫生和城市园林绿化等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

(三)依据城乡规划建设和人民防空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违反城乡规划、建筑市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建筑节能及人民防空等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

(四)依据房产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违反住房保障、物业管理、房地产市场等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

(五)依据农业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药、肥料、种子(含食用菌菌种)、蚕种、农村集体经济、农村土地承包、植物检疫、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农业环境保护等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

(六)依据农机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违反农业机械登记、农业机械驾驶操作、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农业机械维修经营等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

(七)依据畜牧兽医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违反畜牧兽医、生猪定点屠宰等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

(八)依据水利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违反水利工程、水土保持、地表水及地下水开采、供水、节水、调水、防汛抗旱、河道、水库、灌区等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

(九)依据文化市场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违反广播电影电视、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文化、营业性及公益性演出、募捐义演、艺术品、音像制品、著作权保护、新闻出版、印刷发行、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

(十)依据旅游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对违反旅游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

(十一)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本部门及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值班、应急等日常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财务管理、装备建设、国有资 产管理、后勤保障服务、内部审计等工作。

法规科

负责制定、审核、修订综合执法工作规范。负责法制培训、法律指导、普法宣传。承担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应诉、答复工作。承担执法监督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证件和执法文书管理工作。牵头推进职能转变,组织编制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优 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综合督查科

负责制定综合执法考核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重大政治活动或重大专项行动落实和跟进督查。负责与职能部门协调联络。负责信访稳定工作,负责案件督办工作。

指挥中心

负责执法队伍应急指挥、情报研判及重大事件、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负责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登记、分解派遣、跟踪落实、处置反馈工作。负责执法车辆监控、网上数据传输、无线对讲指令发布、网格化管理和视频监控等工作。

党建工作办公室(挂人事科牌子)

在机关党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群团等工作,负责精 神文明建设、纪检、宣传、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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