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尔根觉罗·莽鹄立

更新时间:2023-08-31 11:21

莽鹄立(1672~1736),字树本,伊尔根觉罗氏,初隶蒙古正蓝旗,后改满洲镶黄旗,清朝大臣、画家

人物生平

康熙二十八年(1689),初授理藩院笔帖式。康熙四十三年(1704),迁内阁中书。康熙四十四年(1705),授理藩院员外郎。康熙五十二年(1713),任右翼监督。康熙五十八年(1719),任浒墅关监督。

雍正帝即位,命协办理藩院侍郎,旋擢监察御史。莽鹄立精绘事,令恭绘康熙帝御容。雍正元年(1723),擢入满洲镶黄旗,以本族别编佐领,俾莽鹄立世管。出巡长芦盐政,疏言:“长芦诸商行盐地,有额引不能销者,有额外多销者。请通融运销,量增引目。”从之。

雍正二年(1724),疏请元年积引宽限分销,部议不允,再疏请,特许之。又疏言:“山东加增引目,州县多寡不均。请减多增寡,以苏商困。”又疏言:“增复引目,视现办商人按名均分。”上允之。

雍正三年(1725),疏言:“山东灶丁,遵康熙五十二年恩诏,审丁不加赋。”下部议行。又疏请清察灶地,敕直隶、山东督抚遣员清丈。迁大理寺卿,再迁兵部侍郎,领盐政如故。天津改卫为州,初议隶河间府。莽鹄立请改为直隶州,以武清静海青县属焉。并丁入地议起,莽鹄立以山东灶丁丁多地少,请以其半入地,其半仍按丁徵赋。下部议,从之。

雍正四年(1726),以御史顾琮巡视盐政,仍命莽鹄立监理。寻调礼部,令与顾琮监造天津水师营房,工久未竣,上以责莽鹄立不早察,调刑部,召还京。

雍正五年(1727),复调礼部,仍署长芦盐政。授甘肃巡抚

雍正六年(1728),师入西藏,谕莽鹄立赴西宁料理。西宁道刘之顼、知府江洪等以骡失夫逃,被总督岳钟琪疏劾,上以责莽鹄立,解巡抚,降二级调用,召还京。署正蓝旗满洲副都统,兼管理藩院侍郎

雍正七年(1729),擢正蓝旗蒙古都统。雍正八年(1730),命协同办理直隶水利营田。雍正九年(1731)七月,署步军统领。雍正十年(1732),调镶白旗满洲都统,兼管火器营

雍正十三年(1735),与都统、袭英诚公丰盛额并命办理军机事务。乾隆帝即位,改设总理事务处,莽鹄立与丰盛额罢直回本任。寻署工部尚书,又调正蓝旗满洲都统。

乾隆元年(1736),卒,赐祭葬,谥勤敏。

家族成员

曾祖:富拉塔,居叶赫,天聪时来归,隶蒙古正蓝旗

祖父:莽吉图,崇德三年(1638),从睿亲王多尔衮伐明,过北京,徇山东,屡败敌兵,克威县。崇德六年(1641),围锦州,击败松山、杏山兵,击败洪承畴援兵。顺治元年(1644),入关逐李自成庆都,叙功授骑都尉,累晋世职为二等轻车都尉。顺治十四年(1657),由参领擢正蓝旗满洲副都统。顺治十五年(1658),从征南明桂王朱由榔于云南。顺治十七年(1660),凯旋,追论在军勘鞫磨盘山败绩事,误坐前锋统领瑚哩布等罪,革一云骑尉,降三等轻车都尉。顺治十八年(1661)十二月,以征云南时手受炮伤,解副都统任。康熙十五年(1676)卒。

艺术风格

莽鹄立工西法写真,不施墨骨,纯以渲染皴擦而成,神情酷肖。尝奉命写清圣祖御容。

传世作品

莽鹄立传世作品有《允礼小像》轴,绢本,设色,纵287厘米,横171厘米(允礼为康熙皇帝第十七子,封果亲王,别号春和主人,善书画),此图为莽鹄立写照,蒋廷锡补景,人物面部用线勾出五官后,用赭色多次晕染,须发眉毛分出浓淡,具有立体感和质感。衣纹、梧桐、翠竹、月季等用勾勒填色法,用笔工整细腻,设色艳丽,署款:“果亲王御照,都统兼藩院侍郎莽鹄立谨写。”“蒋廷锡谨补景。”现藏故宫博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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