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15 14:02
菏泽市盐务局直属一分局,是在整合原菏泽盐业公司城区分公司(直属分局)基础之上,于2008年6月成立的,负责牡丹区、菏泽市开发区部分区域、定陶县内的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隶属于菏泽市盐务局,同时加挂定陶县盐务局牌子。菏泽盐业公司一分公司是菏泽盐业公司的直属分公司,依法从事本行政区域内的盐资源开发、利用和盐产品生产、加工、储运、批发经营业务,局司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2010年6月,根据菏泽盐业公司对县级公司进行二次整合,将菏泽盐业公司定陶分公司整建制划入菏泽盐业公司一分公司,办公地点设在一分公司,同时保留定陶县盐务局的牌子。已经形成供应人口150万左右,盐的年销售总量1.3万吨,其中小包装食盐4380吨的区域性销售中心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据以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辖区盐政管理工作,对辖区盐政执法实行统一领导,管理并实施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盐业违法案件,履行盐业行政执法职责;培训,管理盐政执法人员,为行业和社会提供有关盐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三、根据省、市计划安排和市场要求,统一平衡辖区的销、存,安排协调运、销、存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四、负责辖区食盐专营工作。承担辖区盐业专营业务,按国家政策,法规要求组织经营销售,保证食盐“三率”的完成,保证市场供应。
办公室、财务科、业务科、监销站、盐政稽查队。
李昌一:菏泽市盐务局直属一分局局长、第一分公司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