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2-29 15:45
山东省菏泽艺术学校于1985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是全市唯一的一所国办中等艺术专业学校(不设分校),是国家教育部命名的“创新教育与职业指导”实验学校、“社会公认特色教育成功育人单位”。
学校位于菏泽市人民路南端与定陶路交汇处,南邻新建南外环大道,交通便利,环境幽雅,备有练功厅、琴房、画室、微机室、电化教室、图书室、排演厅、餐厅及学生公寓等先进设施。现有副高级教师17人,中级讲师26人。并聘请中国音乐学院、天津学院、山东艺术学院、等多名客座教授。部分师生的演出节目或作品多次在中央、省、市电视台播放,有的随国出访欧洲、东南亚等地交流演出。我校每年承担全市各类重大文艺演出,均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充分展示了我校的教学水平和办学实力。
20年来,我校为社会培养各类艺术人才四千余名,毕业生遍布各级各类文艺团体、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和学校,就业率达98.8%。2006年,我校继续扩大招收普通中专艺术类学生,同时,与菏泽学院联合举办成人脱产大专班。
在省级以上各类教学节目汇演、比赛、展览中,获奖比率名列前茅,多次受到省文化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