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05 21:42
1942年3月29日正式成立于中吕宋山区。《人民抗日军基本精神》规定人民抗日军的性质和指导原则是:争取民族解放和社会自由,实行官兵平等,官兵友爱和团结。人民抗日军又颁布名为《铁的纪律》的文件,规定每个战士必须自觉遵守的8项要求。
人民抗日军主要由农民组成。经过3年苦战,人民抗日军扩大到2万人。其中有一支完全由华侨组成的华侨抗日支队,简称华支,又称四八支队。人民抗日军解放了拥有100多万人口的广大地区,在中吕宋的省区建立革命民主政权。在抗日根据地,实行了民主改革:没收菲奸大地主的土地分配给农民,普遍减租,废除高利贷和封建剥削,改善农民的社会政治地位。人民抗日军先后同日伪军作战1200次,共歼敌2.5万人。日本投降后人民抗日军复员,组成人民抗日军同志会。1948年正式成立菲律宾人民解放军,继续坚持武装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