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海岸警卫队

更新时间:2024-06-30 13:36

菲律宾海岸警卫队是菲律宾成立最早、也是唯一的人道主义武装组织。它的起源可追溯到20世纪初,起初海岸警卫队负责国家的海关、海岸线及港口的安全保卫工作。1898年,美国占领菲律宾后,军政府首先开放了马尼拉的港口和海关。1901年10月17日政府通过菲律宾委员会制定了专门法律,设立了海岸警卫与运输局,隶属于商务及警察部。1905年10月16日,海岸警卫与运输局被撤销,其业务工作由航海局负责。1913年12月19日,航海局分解为两个独立业务局,即海关局、公共事务局,这种架构一直持续到联邦制时期。

发展历程

1946年7月4日,菲律宾取得独立后,政府将海岸警卫部门的一些工作转移给了菲律宾海军巡逻队。

1967年10月10日,菲律宾国会制定了共和国第5173号法案(也称《菲律宾海岸警卫法》),正式确立菲律宾海岸警卫队归海军管辖。与此同时,海岸警卫职能工作再次被转交给菲律宾海岸警卫队。

由于海岸警卫职能工作的民用性质,1998年3月30日海岸警卫队从海军中分离出来。当前,菲律宾海岸警卫队是继菲律宾武装部队、菲律宾国家警察部队之后第三支武装力量。

主要职责

第一,海上搜索与救助。

根据《海上生命安全国际公约》的规定,菲律宾海岸警卫队担负着整个国家的海上搜救工作。海岸警卫行动中心设立在马尼拉的菲律宾海岸警卫队总部,负责全国搜救行动的协调工作。

在全国53个海岸警卫站中都设有海上搜救组,这些小组每天24小时不间断地对本辖区进行监控。此外,每个警卫站有一个海岸增援小组,以确保需要增援时及时赶到。同时,在每个海岸警卫区有一个海岸警卫特别行动组,当紧急情况发生时便可在第一时间参与到海上搜索与救助行动中。

第二,打击海上犯罪。

菲律宾海岸警卫队,作为海事法律执法机构,负责打击海上盗窃、走私、非法捕鱼、非法入境等各种犯罪行为。此外,2004年6月,菲律宾海岸警卫队还与菲律宾国家警察局、武装部队合作共同担负港口、海洋的反恐工作。

第三,海洋环境保护。

菲律宾是《世界海洋组织公约》有关1973年、1978年海洋污染条例的签署国之一。根据菲律宾总统令第600号,菲律宾海岸警卫队是唯一负责菲律宾海洋污染的监管部门。近年来,菲律宾海岸警卫队 建立了第一个石油鉴定实验室及海洋污染源识别系统。

第四,海洋安全管理。

菲律宾海岸警卫队还监守着外国船只进入菲律宾港口的第一道大门。菲律宾共有7个港口控制中心和15个港口控制部门。此外,菲律宾海岸警卫队还担负着国内船只管理工作,主要有船只安全检查、危险物品管制及海洋事故调查等工作。

人员信息

菲律宾海岸警卫队总指挥为警卫队的最高长官,两名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分别负责日常管理和业务行动工作。指挥部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共有12名行政长官,设一名主任。

菲律宾海岸警卫队行动部门有菲律宾海岸警卫队行动组、海洋环境保护组、海岸警卫教育训练组、海军支援组、国家石油污染行动中心。

此外,为了更好地为菲律宾的10个商业海运中心服务,菲律宾海岸警卫队将全国划分为10个海岸警务区域,海岸警卫队的行动部门负责各个区域的常规性业务工作。

海岸警卫队共有高级警官389名,在编警员3217名,非在编人员423名。随着菲律宾海洋经济的发展,海岸警卫队的人员也在逐渐增加,面临的挑战也日新月异。

海岸警卫队主要面向社会招募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主要对其进行海洋搜寻与救助、海洋环境保护及海洋安全管理等方面的集中培训。每年海岸警卫队还选派优秀人才前往瑞士的马尔摩海洋大学、加拿大的达尔豪西大学攻读硕士学位。另外,菲律宾海岸警卫队还与中国、日本、意大利等国开展密切的海事交流活动和业务往来。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