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30 21:27
萍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全市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依法确认各类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并颁发营业执照,监督管理各类市场,规范市场交易行为,查处制假售假、短斤少两、无照经营、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商标侵权、商业贿赂、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章行为,打击传销活动,取缔非法经营,保护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一)领导全系统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派出机构,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制度。制订全系统工商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二)依法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登记注册,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
(三)负责宏观监督管理全系统企业的经营行为,对在本局注册的企业实施年检和直接的监督管理。承担上级工商局授权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依法组织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交易活动,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督管理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组织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依法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查处其他各类经济违法违章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五)依法组织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的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行为。
(六)依法监督管理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参与市场培育、市场布局规划,组织各类市场登记和统计工作;规范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组织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
(七)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查处合同欺诈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
(八)依法组织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个人独资企业和私营企业,规范其经营行为,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
(九)组织管理商标工作,对经营者使用商标和印制商标的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商标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
(十)组织管理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查处广告违法违章行为。
(十一)负责全系统队伍建设、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工作。
(十二)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和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组书记、局长李国梁:主持全面工作。兼管人事教育、财务审计工作。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罗恒明:主管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局长分管队伍作风纪律建设、政风行风建设、机关党务、共青团工作;做好局长交办的财务审计工作。工作联系点为安源区工商局。创建工作联系点为北桥市场。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芳清:协助局长分管直属局、企业注册登记与监督管理、外资企业登记与监督管理、市场主体安全监管、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公共政务中心工商窗口工作。工作联系点为芦溪县工商局。创建工作联系点为西门市场。
党组成员、副局长燕克敏:协助局长分管公平交易、打击传销、政研法规、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者协会、信息中心工作。工作联系点为上栗县工商局。创建工作联系点为东门市场。
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宜芳:协助局长分管市场监督管理、市场消防安全、市场建设协调与改造维修、运管市场、培训中心、工会、老干部、妇女、计划生育、办管脱钩和人员分流、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四城同创工作;做好局长交办的人事工作。工作联系点为湘东区工商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述跃: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办公楼消防安全与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商标监督管理、广告监督管理、商标广告协会、政府信息公开、新农村建设与社区帮扶及扶贫工作。工作联系点为莲花县工商局。创建工作联系点为矿区市场。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重要文件起草、文书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和会议组织;承担综合性调研、信息、宣传、政务督查和信访受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先评优及表彰工作;负责管理后勤服务中心工作;负责对外联系与协调、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计划财务科
负责编制和下达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年度收支预决算计划;组织实施系统年终决算;组织系统收入,调配系统经费;负责对系统资产、行政事业性收入、罚没收入和专项收费票据的管理;按权限制定和下达系统基本建设计划,管理系统装备;负责制定系统财务管理办法和财务制度;制定内部审计制度,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系统一切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进行内部审计监督;负责本系统社会保险管理工作。
人事教育科
负责全市县(区)工商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市工商局备案干部审查和宏观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人事、劳动工资等项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组织编制实施本系统基层工作、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归口管理本系统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队伍建设和督查;指导市工商行政管理培训中心的工作。
政研法规科
负责为领导决策提供调研资料,制定全局性调研计划,承担综合性调研任务,组织协调全系统的调研工作,负责全市工商行政管理依法建制工作;组织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和听证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及行政赔偿工作;负责组织法制宣传培训,指导本系统的法制工作。
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
制定全市规范市场秩序的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组织规范管理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包括电子商务、网络经济等特殊交易行为在内的各类市场交易行为;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和经纪活动,查处经纪违法案件;组织实施经济合同行政监管,负责经济合同争议的行政调解和合同示范文本的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利用合同欺诈的违法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登记,负责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
制定全市商标和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具体措施和办法,组织实施对商标和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商标侵权案件和虚假广告;组织推荐全省著名商标,负责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和商标印制的监管工作,负责广告经营的审批和广告发布的登记;指导商标代理机构、商标广告协会和广告审查机构的工作。
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
负责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指导、监督和管理,依法维护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合法经营。调查研究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管理情况,研究制定相关的监管措施和办法;指导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登记注册与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工作。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承担局机关后勤管理保障及服务工作;协助办公室做好大型会议、重大集体活动等的后勤保障、机关办公用品采购、工商制服的订购、发放工作及机关职工食堂管理,搞好来客后勤服务;负责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办公楼的安全、保卫、绿化、卫生、维护工作;负责办公楼水、气、电、电梯、空调的维修和维护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印刷、过塑、复印工作;负责机关临时人员的雇用、使用、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信息中心
负责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信息化工作,组织全市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网络和数据中心建设,对全系统信息系统建设进行业务指导,为监督管理与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保障;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规划、计划、技术方案;负责本市工商系统红盾信息站的建设,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机关业务管理自动化系统建设和应用开发工作;负责全市工商系统内部局域网、广域网的建设和维护,负责计算机网络及相关设备的选型、配置和维护;组织开发、推广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应用软件;承担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信息技术人员和应用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技术交流工作;面向社会提供机关信息和技术服务。
培训中心
负责承办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负责承办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初任、任职、更新知识的培训;负责提高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中青年干部专业对口、工作需要的学历结构和知识结构的培训;负责承办我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与其它工商专题项目的培训;负责承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委托的其他培训等工作。负责承办各县区工商局所辖个体、私企党员的政治思想、党章及相关的知识培训;负责承办全市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劳务人员、下岗职工、待业人员相关知识培训、服务。
萍乡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
开展调查研究、信息交流、业务培训、书刊编辑、展览展示、咨询服务;对全市个私协会系统工作进行指导,为个体私营企业服务,维护个体私营企业合法权益;指导个私协会系统会费规范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和协会章程的规定做好会费的收取、使用和管理工作,严禁搭车收费和强制性收费。
萍乡市消费者协会
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安全、健康消费;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提请鉴定部门鉴定;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萍乡市商标广告协会
按照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对全市广告行业进行指导、协调、咨询、服务、监督;承办广告协会的日常工作。为会员争创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提供服务;承办商标协会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