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更新时间:2022-04-20 18:47

2014年11月,萍乡市机构改革,萍乡市旅游局更改为萍乡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我市旅游业管理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编制和组织实施发展旅游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研究拟定我市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实施萍乡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国内外旅游市场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指导和协调全市旅游商品(纪念品)的开发、生产和营销工作,促进和引进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工作;指导各县区的旅游工作。

3、组织我市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工作,指导协调旅游资源的保护利用和开发建设;负责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组织、指导全市旅游统计工作。

4、组织实施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和全市假日旅游信息预测预报工作。

5、组织实施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特种旅游项目的设计标准和服务标准。

6、负责审核我市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负责向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推荐三星以上饭店;负责我市二星级以下饭店的评定和复核工作;组织和实施旅游设施定点工作。

7、负责对原市委、市政府所属宾馆的归口管理下饭店的评定和复核工作。

8、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对旅游行业有关问题投诉;组织指导旅游行业的执法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旅游违法事件,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协助管理旅游安全、旅游保险工作。

9、指导全市旅游教育、培训工作,协助组织全市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和等级考试认证的有关工作;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工作;指导旅游协会工作。

10、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

11、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介绍

朱艳珍,局长,主持行政全面工作。

谭强,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监督管理科、旅游统计、旅游集散中心项目建设、旅游发展总公司和咨询服务中心工作。

章爱平,纪检组长,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纪检监察、党务、中心工作和四城同创工作。

肖珊艳,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市场开发科工作。

张泉山,副调研员,协助谭强副局长分管旅游集散中心项目建设工作,协助肖珊艳副局长分管市场开发科工作。

内设机构

市旅游局内设4个科室,即:办公室、行业管理科、市场开发科、监督管理科。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局内外联络、协调和督察工作;负责重要旅游工作报告、文稿的起草和信息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信访、保密保卫、机关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的财务、审计工作;组织实施旅游信息预测预报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旅游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培训、管理工作;

(二)行业管理科

负责我市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的审核;负责国内旅行社、导游人员的年检年审工作;负责向省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推荐三星级饭店;负责我市二星级以下饭店的评定和复核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旅游设施定点工作;监督、检查旅游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对旅游业有关问题的投诉;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旅游违法事件,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协助管理旅游安全、旅游保险工作;协调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处理工作;指导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助组织指导全市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和等级认证的有关工作;联系和指导旅游协会工作。

(三)市场开发科

研究拟定我市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实施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拓展国际国内旅游市场;负责国际国内旅游交易会的组织与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重大旅游节庆活动;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协调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工作,引导旅游企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组织对旅游景区(点)质量等级评定;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开发,负责指导协调全市旅游商品(纪念品)开发、生产和营销工作;负责旅游市场信息调研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旅游产业信息化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旅游业的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全市旅游对外合作与交流。

(四)监督管理科

组织指导全市旅游统计工作;负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办纪检、监察日常工作;负责旅游集散中心基础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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